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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文:《觉悟论》之三十三(孟勇)【原创】

(2023-10-02 00:20:02)
分类: 我的哲文
总之,还是我前面那句话------“人群不会让人觉悟,只会让人迷失”。为了生活和发达,在人群中与各色人等争斗,其境界等同于动物在自然界中的相互争斗,无论成败都不可能让你觉悟,因为在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中怎么可能产生出智慧呢?!这是由境界的等级本身决定的。“人是利益动物”(孟勇)+“他人即地狱”(萨特)-----面对利益,人性是忘恩负义的;争夺利益,人性是穷凶极恶的。因此,宁可信任一条狗,不可信任一个人。说人比狗高贵,那只是因为世界的话语权属于人类,但人却并不因此就比狗高尚:大街上咬人的狗很少见到,生活中害人的人却到处都有。总之,因为人群中没有大公无私的天使,只有披着人皮的恶魔,所以人间没有天堂,而地狱倒是常现-----与人群纠缠一辈子是毫无意义的一生。因为人虽然不能离开人群而生存,但是人的价值只能体现在自己身上,不能体现在他人身上,哪怕它再符合道德或者再感到幸福。否则人就会失去人的价值,而变成了物的价值。从而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关系异化为奴役与被奴役的主奴关系。人只可以奴役物,绝不可以奴役人,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都不可以,不管被奴役的一方是不是被强迫的,也不管这种人奴役人的关系是不是具有法律意义。一个有觉悟的人至少是一个精神上不受任何奴役的绝对独立的人。为此,我举个极端的反例: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其实这里不管是“爱情”还是“自由”,都是他人从外部恩赐给你的,你根本就无法争取和掌控的物质------外人既可以恩赐给你,自然也可以随时把它们收走。而且也正因为它们稀缺,所以才会“物以稀为贵”到高于生命的程度。爱情的可遇不可求自不必说,虽说一直有“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但是,作为地球上“万物之灵”的“伟大的人类”毕竟不是“小小的麻雀”,在面对失去自由和失去生命之间必须“二选一”的选择时,人类中的绝大多数人还是会低头选择生命。否则地球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奴隶和奴隶主,更不会有监狱、集中营和专制国家了。越是美好的东西就越稀缺,越不是我们能选择的,爱情和自由再美好再神圣也是外部物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们并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社会学上的“人的社会属性”,“人的社会属性”在使人成为人类的同时也被社会物化,从而使人也同时被剥夺了人的哲学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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