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调解”激发乡村治理新活力(12月21日《保定晚报》)
(2023-12-22 08:03:32)“百姓调解”激发乡村治理新活力
刘予涵
据报道,南召县白土岗镇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措施,延展民调触角,注重源头治理,创造性开展了“百姓调解”,收到了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成本低、对抗少、易接受、效率高的效果。
日常生活中,乡邻之间难免遇到矛盾纠纷,这些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好,不仅会导致邻里关系恶化,更有可能激化矛盾,甚至酿成悲剧。这个时候,及时的调解,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问题是,谁来调解?当前,传统调解主要有官方调解和民间调解两种形式。如果是一些原则性的大事,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倒也好办,但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件件都由官方调解,恐怕不堪重负。
“百姓调解”的作用,恰恰在这样的情景下得到体现。百姓调解具有鲜明的“草根性”,百姓调解员和村民们生活在一起,对“东家长、西家短”知根知底,为人热心,做事公道,工作方式也更加灵活、更贴近村民。他站出来说理,大家都愿意听,反而比普通的法律途径更加有效,同时也弥补了官方调解需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资源的短板,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天下之乐,在于和美。建设和谐社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百姓调解员的热心付出。期待广大街道社区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路径,借鉴推广“百姓调解”工作机制,努力为基层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