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4—沁县南涅水洪教院(国七)
南涅水洪教院,位于沁县南涅水乡南涅水村。东汉永平十年(公元67年),南涅水已建起佛教寺院"弘教寺"。后寺院建筑毁于兵火。金代重建寺院,金大定九年(1169)敕于"洪教三院",元至元八年(1271)重修,明天顺年间(1457--1464)重修,清康熙三年(1664)亦重修。清民时期及建国后也曾多次修葺。2013年5月3日,南涅水洪教院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涅水洪教院,坐北向南,由前殿、戏台、大雄宝殿和东西配殿组成。
2020年5月3日(星期日),我开车来到南涅水村。
洪教寺原来山门的位置。

进入院内。

前殿面阔三间,进深两间,悬山顶。四架椽屋,有普柏枋,无补间铺作,柱头斗拱为四铺作单杪。
国保标牌。

前殿侧影。
前殿北面(背面)。
倒座戏台面阔三间,悬山顶,前后檐下隔扇装修,经清代修葺,成为清代建筑风格。

倒座戏台的正面(北面)。
戏台内景。
戏台内的古钟。
透过戏台的隔扇,远观大雄宝殿(正殿)。
戏台内观大雄宝殿(正殿)。
大雄宝殿重建于金元之际,高台筑殿,三间面阔,六椽栿前后贯通,单檐悬山顶。前檐台明宽阔,垂带、踏跺规整,明间辟门,次间开窗,柱头斗拱五铺作单抄单下昂,昂呈琴面式,耍头做昂型。
大雄宝殿东次间下肩墙处镶嵌着元至元八年(1271年)五月重修寺院的石碣一块,红砂岩刻制,文字清晰。殿内保存着数尊北魏石刻神像及历代重修碑刻,极为珍贵。
大雄宝殿的“金匾”——金大定九年(公元1169年)“敕封洪教之院”原构。

大雄宝殿两侧各有东西配殿,风格和正殿相近,疑为正殿同代建筑。
这是东配殿。

这是西配殿。

殿前的省保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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