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你有吸烟的自由,但你不能自由地吸烟”:
2015年6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全部纳入禁止吸烟范围。也就是说,所有“带顶带盖”的公共和工作场所都不允许吸烟了。此外,四类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座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另外如室外排队时也禁止吸烟。禁烟场所吸烟违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0000元罚款。
如果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没有进行劝阻,最高可以被主管部门处以每次1万元的罚款。
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
如果你发现有销售者违规在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如果举报属实,工商和卫生监管部门最高将对烟草销售者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北京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建立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登记。
饭店、宾馆、机场、娱乐场所等不再设置吸烟区,维持室内禁烟“一刀切”。


二、将由谁来执法?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执法主体。6月1日起,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将走上街头,开展控烟执法。届时,市民可通过统一举报电话12320、“无烟北京”微信公共账号进行投诉举报。
个人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如果拒交罚款,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执法的,由公安部门处罚,构成违法的,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违反规定乱扔烟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我看这个最靠谱)。
北京市不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而且烟草专卖、工商、市政市容、公安、教育等部门都要履行法定控烟责任。此外,社会组织、场所经营者、烟草产品制售者及个人都对控制吸烟负有法律责任。
条例正式实施后,北京1000多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行动起来,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也有义务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和制止。
6月至8月,除日常监督处罚外,北京还在每个月确定1周开展集中行政处罚,加强执法力度,尤其在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宾馆、餐厅、娱乐场所等场所严厉执法。
三、市民如何监督?
市民可手机拍照微信上传举报。“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上线。该账号设有权威发布、控烟行动、媒体聚焦3大板块,包括条例解读、我要举报、控烟承诺、戒烟助手、大V在行动等14项栏目。关注账号后,网友可以点击“控烟行动”一栏的“我要举报”板块,根据提示举报违法吸烟行为,还可以拍摄图片、视频作为证据同步上传至举报平台。
四、学校周边百米内禁售烟:
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规者可由烟草专卖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
五、三种控烟手势,征集投票:
控烟要全社会行动起来,昨天,活动现场还发布了三种劝阻吸烟的手势备选方案,市民可在“无烟北京”微信公众账号中点击“手势评选”参与投票或拨打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电话投票,市民可以根据不同的喜好、场景使用“我介意”、“不可以”、“请停止”。最终控烟手势将根据最高票数确定并进行全面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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