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孩子在美国穿开裆裤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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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开裆裤”?家长精神是否正常?是否虐待儿童?
随着近年来大批中国孕妇来美国参加“大生产”运动,洛杉矶华人社区开始出现华人母亲带着一两岁穿着开裆裤的孩子逛街的景象。这种在中国街头巷尾司空见惯的现象在美国却让老美匪夷所思。
有记者为此专门就小孩穿开裆裤,甚至在街头大小便的现象是否违法、会受到何种处罚等问题采访了多个警局的警官。
给孩子穿开裆裤,方便大小便,在中国很常见
蒙市警局小队长艾略特(Dave Elliott)表示,如果他看到大人带着穿开裆裤的小孩走在街上,会上前盘问,如果得知这是华人孩子的传统习惯,他会建议母亲到了美国后入乡随俗,给孩子戴上纸尿布或穿上纸尿裤。如果发现穿开裆裤的小孩随地大小便,他会责令孩子的父母把大小便清理干净,但不会开罚单。
天普警局小队长戴温安(Devane Ane)的态度则是:1)建议母亲给小孩带上纸尿布;2)把孩子在街上的大小便清理干净,不会做任何罚款处理,“就像一些人带着宠物逛街,也会有大小便状况一样,狗主人都会自觉地用方便袋拾起粪便。对于小孩大小便,我们也会比照办理”。
虽然从不同警官的嘴里听到了稍许不同的回应,但有3点是相同的:1)他们都注意到洛杉矶华人孕妇增多的现象;2)尽管有白人居民称他们看到小孩穿开裆裤并因此报了警,他们都没见过该现象;3)这几位警官都不清楚穿开裆裤的作用。
活裆裤犯法否?律师如是说
美国没有针对活裆裤的专门法律,但根据加州刑法374.3条,随地大小便属于轻罪,不论大人还是小孩,一经发现,首次罚款270元,重犯者罚款1000元。小孩穿活裆裤,尤其理由是“为了随地大小便”时,警方如果确认是因为家长没有或买不起死裆裤给孩子穿,就可能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交给儿童福利局监管。
对于暴露下体的行为,美国的法律解释为“行为不检点”,轻则口头警告,重则会被罚款。至于小孩暴露下体,在中国人看来司空见惯,但在美国人看来,依然是小孩父母的“不检点行为”。
美国的法律不是以当事人的角度判断“检点与否”,而是以旁观者的感受作为依据。如果旁观者认为你不检点,就可以报警,你就会因此被警告甚至罚款,即便是你两三岁的小孩。
说明:本新闻来源于侨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