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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通知》

(2019-03-31 16:44:59)
标签:

研学旅行

南昌

教育局

中小学

研学活动

分类: 劳动实践研学-亲子农业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两年研学旅行越来越热,研学旅行是让学生“身临其境”学习、拓展思维和眼界、丰富知识和阅历的“行走的课堂”。

解读: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通知》

【研学旅行】在旅途中完成自我修行吧!

【研学旅行】跟着这些学校,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让 “绿色环保”与“丹枫硕果”碰撞的研学之旅!

【研学游行】漫漫长夏,南昌学子“走四方”,体验行走的课堂……

中小学研学实践,每次多长时间?研学时间又该如何安排?

日前,南昌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通知》,

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让学生受益、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1.优化活动分类及对口管理

局思政处全面负责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统筹工作。为强化管理,现将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分为三类进行对口管理:

第一类:区域内研学活动,即中小学开展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南昌市范围内,或者虽超出南昌市范围但一天能够往返的研学实践活动,由市学校后产办负责管理指导。

第二类:境内研学活动,即中小学开展的活动范围超出南昌区域但仅限于境内(不含港澳台),需要在外留宿的研学实践活动,由局思政处负责管理指导。

第三类:境外研学活动,即中小学开展的活动范围涉及境外(含港澳台)的研学实践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指导。

市学校后产办、局思政处、局办公室可根据各自的管理范围,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框架内,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或办法。

县区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规范辖区内所属学校的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

2.明确活动时间与活动重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段的不同,对研学活动时间与活动重点作如下区分:

1.小学四到六年级研学实践教育应以乡土乡情为主,每学年可安排1至2次,一般每次1至2天。

2.初中一到二年级研学实践教育应以县情市情为主,每学年可安排1至2次,一般每次2至3天。

3.高中一到二年级研学实践教育应以省情国情为主,每学年可安排1至2次,一般每次3至4天。

小学一至三年级和中学毕业年级也可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安排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

境外研学应充分考虑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指四年级以上)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

各中小学校要把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于每年3月和9月向对口管理处室(单位)提交研学实践工作计划和研学主题,由对口管理处室(单位)汇总报局思政处(各中小学校开展境外研学的,于每年3月向局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研学主题)。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和人口一贯密集的旅游景区。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因出行线路原因或课程设计需要,确需突破上述时间要求和重点规定的,要按照活动分类及对口管理的原则,履行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3.严格遴选活动承办机构

1.区域内研学活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区域内研学活动,可以从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承办机构推荐目录中遴选承办机构,也可按照一定程序选择目录外的承办机构或根据实际由学校自行组织,具体要求与细则由市学校后产办制定。

2.境内研学活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境内研学活动,可以从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承办机构推荐目录中遴选承办机构。

遴选承办机构的具体流程是:

(一)确定活动主题。学校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确定境内研学活动主题,也可同时提出意向性研学目的地。

(二)公开征求方案。面向纳入“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承办机构推荐目录”的机构公开征求活动方案。

(三)组成评审机构。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原则上由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代表、班主任老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可从家委会成员中选择不少于4人)组成,总成员不少于7人。

(四)评审活动方案(含课程、线路和报价等)。在确保参与竞标的机构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进行小组评审。若竞标的机构少于3家,可以邀标进行方案评审。

(五)上报活动方案。评审方案结束后,学校填写南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备案表(附件2),连同评审会议纪要报局思政处。

(六)签订合作协议。局思政处核准后,学校与承办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并按约定条款认真开展研学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

3.境外研学活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境外研学活动,可以从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承办机构推荐目录中遴选具有开展境外业务资质与条件的承办机构。

遴选承办机构的具体流程是:

(一)确定研学目的地。学校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确定意向性研学目的地。

(二)公开征求方案。面向纳入“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承办机构推荐目录”的具备“境外线”承办资质的机构公开征求活动方案。

(三)组成评审机构。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原则上由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代表、班主任老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可从家委会成员中选择不少于4人)组成,总成员不少于7人。

(四)评审活动方案(含课程、线路和报价等)。在确保参与竞标的机构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进行小组评审。若竞标的机构少于3家,可以邀标进行方案评审。

(五)上报活动方案。评审活动方案结束后,学校填写南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备案表(附件2),连同评审会议纪要报局办公室。

(六)签订合作协议。局办公室批复后,学校与承办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并按约定条款认真开展研学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

4.规范活动备案与审批手续

1.区域内研学活动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开展区域内实践活动,须至少提前7天向市学校后产办报告市内实践活动计划与安排,市学校后产办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2.境内研学活动实行事前核准制度,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开展境内研学活动,须至少提前20天将境内研学活动初步计划与安排报局思政处核准,并按照有关流程确定境内研学活动方案。

3.境外研学活动实行事前请示制度,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开展境外研学活动,须事先书面请示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应在收到请示的7天内批复明确的书面意见。

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在出行前7天都应报局安稳处备案。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还应同时报局社管处备案。

5.做好活动课程设计与安全保障

各中小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要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年龄特点,以国家、省、市命名的研学基地(营地)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合理开发设计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做到“五有”,即要有主题、有目标、有内容、有实施、有评价,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安全责任。提前制定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预案,与承办单位共同做好有关学生和教师的行前安全教育、行中安全保护、车辆和食宿安全监督管理和行后的评价展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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