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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越2015第十七周】顺应自然,有所不为——读卡逊《大自然在反抗》

(2015-06-27 18:35:24)
标签:

读书

环保

自然

杂谈

分类: 朱贝妮and孙佳艳and诗越and陆

由于这周进入期末考试周,本学期有8门考试科目,忙于各种复习,因此对于《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的阅读暂时缓了缓,本周另阅读了一篇文章《大自然在反抗》。该文选自《寂静的春天》,其作者为美国海洋生物学家、科普作家蕾切尔·卡逊。她的主要作品有《海的边缘》、《环绕着我们的海洋》、《寂静的春天》等。她以这本代表作《寂静的春天》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唤起了人类的环境保护意识,激起了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事业,是一本公认的开启了世界环境保护运动的奠基之作。卡逊也因此被称为世界环境保护运动的先驱。

文章开篇作者即点出“我们冒着极大的危险竭力把大自然改造得适合我们的心意,但却未能达到目的,这确实是一个令人痛心的讽刺。”、“大自然不是这样容易被塑造的。”、“化学控制已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由此引出如何处理好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的重大话题。在本文中,作者批判了人类盲目地、过度地使用各类化学品和大量杀虫剂控制昆虫以改造大自然,但事与愿违,鱼类、益虫等生物大量死亡,而害虫却因产生抗体而日益猖獗,揭示了化学药物削弱了环境本身所固有的的天然防线,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造成了种种反常现象与恶果的现状,人类遭到大自然的反抗与报复的事实。

读完本文不禁令人陷入沉思。三次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生产力飞跃,城市化、现代化进程飞快,工业革命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变革,而且也影响了人类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但是与此同时,对自然的破坏、对环境的污染却越来越严重。人类肆意地、过分地改造自然、改造环境、改造世界,企图征服和主导自然。但是自然有它的规律与法则,自然有它的平衡,正如作者所说:“这是一个将各种生命联系起来的复杂、精密、高度统一的系统。”无视这种平衡并人为地破坏它,有百害而无一利,势必遭到自然的反抗,给人类自身带来不堪重负的灾难。人是自然孕育出来的,人是自然培养出来的,人是自然之子。人类所应该要做的是敬畏生命、敬畏自然,顺应自然,有所不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决不能超越和违背自然的法则。老子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世界是一个整体,天道是有规律的,自然是有秩序的。人为的盲目干预只会破坏它的均衡,只会给自身带来灾祸。最好的办法是适应它、顺应它,如此才能更好的自我发展,更好地与自然同构互动、物我交融。正如孟子所云:“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孟子·离娄上》)

《寂静的春天》1962年在美国问世,是标志着人类首次关注环境问题的著作,最终促使联合国于1972年6月12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并由各国签署了“人类环境宣言”,开始了环境保护事业。如今四十余年过去了,斯人虽已逝,但言犹在耳。这样的呼声、这样的批判,不仅在那个时代,在当下社会也是极为需要的。因为三四十年来,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从未停止:各类化工厂未经处理就大量排放有毒废水废气,导致河水发黑发臭,鱼虾死尽,导致大气污染,破坏生态系统、危害人体;大块茂盛的植被被破坏,大批参天的树木被砍伐殆尽,野生动物被迫迁徙,只为修建更多的高楼大厦,开扩人类活动范围;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局碌碌无为、治理不力,无视受害民众的呼声和举报……

时至今日,环境问题依然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治理措施,努力改善环境、保护环境:财政部拨款资金100亿元,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等。其实不仅仅是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治理环境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责任、有义务规范自己的行为,去保护自然、保护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生活更加美好,才能使自然更加和谐,才能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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