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股票索赔:案件已获法院受理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2-05-20 1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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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股票索赔:案件已获法院受理
2022年4月9日和4月23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利精密或公司,证券代码:002426)相继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部分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述诉讼案件将于2022年5月25日开庭”。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胜利精密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股票,且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一旦接受您的维权委托后,我们将不遗余力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我们联系。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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