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调查研究报告摘要(一)(千顺万顺)
(2023-05-14 10:30:41)
标签:
it财经健康情感时评 |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
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强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让数据说话,巧用数据、妙用数据、活用数据。本报告是对公司金融顾问制度的调查研究,摘自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调研报告。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数字科技大有作为。
【合法形式的非法集资】
从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上来看,集资人往往采用合法的交易形式来掩盖非法集资的目的。其实,目前直接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并不多,也比较容易认定。更多非法集资活动采用貌似合法的商业交易形式来隐蔽其非法集资目的。
上周(5月7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发布《关于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依法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查处。
中医上有一个概念,叫做“大医治未病”。《黄帝内经》上则叫做“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意思是说,真正高明的医生,不是等人有病了才去帮人治病,而是在人没病前帮人防病,让人不生病。显然,这是医学上的最高境界。表现在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方面,也要有“治未病”的思想,不是在非法集资案件发生了,再去查处。查处得再好,也不可能没有损失、没有负面影响,而是要监管在前,避免非法集资案发生。
【创新形式的非法集资】
一、信用租赁
信用租赁本是金融机构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结果这种模式被某些人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高利贷模式,从而来规避监管和法律的约束。
目前市场上的信用租赁主要是围绕3C产品租赁为主,租赁方(互金圈的这群大佬),通过虚高产品价格来赚取超额利润。
通过产品包装过后的,年化利率超过50%,骗租金、暴力催收等负面不断。
模式:承租人(借款人)通过租赁设备(3C产品),产品价格会比正常购买高出30%左右的价格,主要分为:租完可归还/买断、租完即送(等于按月付款)两种模式,在给客户租机之前一般都收1-3期的租金(等于砍头息)。
这种模式不受金融监管,对于放贷资质没有太高要求,一般的租赁公司就可以,另外产品价格虚高也不受监管,承租人如果出现违约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归还设备。
二、黄金分期
手机、电脑、家具等耐用品都可以分期付款,但是一提起黄金分期,正规金融机构就会避而远之,虽然其保值率比较高,但是由于其变现能力强,导致金融机构的风险增大。
黄金分期:卖者(出借人)寻找符合风控要求的买者(借款人),买者(借款人)跟卖者(出借人)办理一笔黄金分期付款业务,双方约定产品数量、价格、还款期数、和还款金额,买者(借款人)定期还款给卖者(出借人)。紧接着,买者(借款人)把黄金又出售给卖者(出借人)指定的回收门店或者买者(借款人)自己寻找回收门店进行回收套现。
形式上是分期业务,实质却是借贷了。
从表面看,貌似整个流程天衣无缝,其实更多的套路就在其中的黄金和分期买卖合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