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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无价,不该以户籍定价 | 微言

(2015-05-25 11:25:29)
标签:

杂谈

2015-05-25 王宁 刺猬公社
导读

俩男子因搭救落水工友遇难,一人是城市户口,获赔40多万,另一人是是农村户口,只获赔19万多。如此“同命不同价”的不公平现象引发舆论热议,刺猬君摘选媒体人观点,与你分享他们对此事的看法。


刺猬公社出品,必属原创,严禁转载。

合作事宜,请联系微信号:yunlugong


by 王宁 整理


@新闻法眼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南国今报》副总编辑

英雄不论出处,户口不能为生命定价!


@学虎在线 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CUTV)总编辑张学虎

农民被歧视一斑见豹。


@人民日报

【人民微评:同命同价待何时?】见义勇为,以命相救,可敬。获赔遭冷遇,赔偿分等级,可叹。冷漠踢皮球,只会加重英雄家属的悲伤与无奈;同命不同价,何以告慰九泉之下的英魂?生命无价,不该以户籍定价。


@王君超 清华大学教授、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专家委员

英雄地、英雄泪。何时不再有此丑闻?


@东方红-001 《河南日报》新闻特稿部副主任李东红

农村人的命难道就不值钱?这是哪门子道理?真是扯淡!!


@大鹏看天下 媒体人

两人同时因救人遇难,“命价”相差一倍还多!只因一个是“农村人”,一个是“城镇人”。请问 @最高人民法院 @青海发布 ,《宪法》规定“人人平等”,只是逗大家玩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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