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质损车”是用什么洗白的?

近日,河南一位消费者买的新车竟是天津爆炸现场停放过的质损车,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无独有偶,河北的刘女士不久前也遇上了类似的麻烦事。去年11月,河北石家庄的刘女士也买到过这样一辆汽车,直到提车的时候,才知道是“天津爆炸现场的车子”。
(4月17日《澎湃新闻网》)
天津爆炸事故虽然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可是我们的伤口还是没有愈合。那场事故是如此的惨烈,是如此的伤痛。在事故现场就有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他们的损失也是惨痛的。汽车公司将损失降到最低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按照有关规定,这些车辆是需要集中销毁的。事实上是,这家汽车销售公司也已经通过媒体表示“质损车”已经销毁了。没想到的是,所谓的销毁并非全部销毁,还有1321辆汽车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了市场。
这批进入市场的“质损车”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确告知了的,在销售的时候就做了说明,我们的车子就是“质损车”,我们可以便宜销售。一种是偷偷摸摸的,没有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销售。
这两种销售形式都是存在问题的。第一种虽然是告知了,可是这样的“质损车”的质量是很难保障的,允许这样的汽车上路,本身就是安全隐患。而第二种情况更是唯利是图的,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欺骗行为。那么,“天津爆炸事故质损车”是如何被洗白的?记者调查发现,原应销毁的“质损车”,通过拍卖、翻新、上牌公然入市。这其中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质损车”的洗白无外乎这样几种原因。
其一,是唯利是图洗白了“质损车”。在汽车销售公司的心里,就是要减少自己的损失。可是减少自己的损失不是侵害他人利益的理由。最终这样的销售公司只会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今后消费者还敢购买你们销售的汽车吗?值得一说的还有保险公司。有一批“质损车”是保险公司销售的。他们认为包赔了汽车销售公司的损失,需要尽量降低自己的损失,就把一批汽车维修进行了拍卖。这样的保险公司也让我们醉了。
其二,是监管放纵洗白了“质损车”。按照规定,此类汽车是很难通过各种监管环节的。这批车子被取消了合格证等等有效资格。也就是说即使维修的再好,也不能上路了。因为其已经没有了合法的手续。如果各类监管部门都能履行职责,这些汽车还能合法上路吗?
其三,是违法乱纪洗白了“质损车”。记者调查发现,虽然这些“质损车”已经没有了合法的手续,可是到了4S店之后,到了消费者的手上还是顺利办理了此后环节的合法手续。那么,在办理这些手续的时候,一个个监管部门是如何放弃法律法规坚守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利益纠缠和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