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迟发三年的专项资金”需要算算三笔旧账

因为检察院的一次例行检查,一笔高达881万元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却被府谷县财政局以“检察院正在调查,害怕出问题”为由一直扣留。府谷县检察院表示,当初只是例行检查,并未立案。1月18日,府谷县政府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拨付8户企业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目前这笔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1月20日《华商报》)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似乎应该画上圆满句号。881万元专项资金马上就要发放到位了,岂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问题是,如果没有不断的上访,如果没有媒体的关注,这笔原本需要在三年前发放的专项资金何时才能发放?对于为何迟迟不发放国家专项资金的情况,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是:害怕出现问题,只能暂时不发放了。可是,这样的回答并不能回应百姓质疑。迟发三年的专项资金的旧账不能轻易翻篇。这需要算算三个旧账。
第一个旧账:是不是有挪用情况?国家资金下拨到基层,总是容易被挪用,这种情况已经在很多方面有所体现。无论是扶贫资金还是科研资金,无论是救助资金还是补助资金,都成了唐僧肉。地方上总是会以某某工作需要的名义,暂缓发放,用于其他工作。问题是,国家拨付的专项资金,就是要求用于专门工作的,是指定性的资金,就不能出现挪用情况。那么,这个地方在领取国家专项资金之后,三年都没有发放,是不是也有挪用的情况?这需要拿出没有挪用的证明。
第二个旧账:是不是属恶意截留?当地财政部门的说法是由于检察院曾经查过这笔款子,害怕出事情而没有发放。这样的说法未必是不可信的,但是也不能完全是可信的。这是因为,检察院也出面进行了回应,当初的调查只是例行调查,并非是立案调查,并不是不允许发放这笔资金,检察机关也没有不许发放的权力的。那么,对于一次正常的例行检查,当地财政部门为何还是借着这个理由“扣押三年”?这需要查查看看究竟属不属于恶意截留?
第三个旧账:巨款利息如何计算?881万元,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财政局虽然把这笔资金放在了账户上,可是也是会产生利息的。那么,三年的时间,这881万元专项资金的利息是多少?这笔资金产生的利息属于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这笔资金应该在三年前就属于这些企业了,也就意味着这笔资金产生的利息也是属于他们的。在发放这笔资金的时候,利息应该同时发放,而不能成为财政部门的财富。
值得追问的还有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问题。专项资金的发放是有时间限制的,三年没有发放,上级监管部门为何不知道?是不是永远不发放,也无法发现问题?
三年后发放的专项资金需要算算旧账。不能再让真相成为历史欠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