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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判员王秀峰党员干部笔者 |
分类: 时事政治 |
12月9日下午,有网友在红网论坛以《湖南常德司法腐败再曝丑闻,人民法官上班醉酒神志不清!》为题发贴称,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秀峰中午饮酒后醉得不省人事,下午上班时间睡觉,与人民法官形象不符。同时,该网友还爆出了事发视频和照片,有图有真相,引起网络舆论一片哗然。近日,常德市武陵区纪委决定,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将当事人调离了审判岗位。(12月15日搜狐网)
从网友爆料到调查处理,最终确认该审判员醉酒上班属实,并对其做出严肃处理。当地纪委无论是对网友爆料积极响应的态度,还是调查处理的速度都是值得称赞的。目前,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应有惩罚,看似这起“法官醉酒上班”案件应该告一段落。但是,笔者认为,对于违法乱纪行为不能止于处罚,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拿这起事件来说,醉酒上班虽然算不上严重违纪,但从一般违纪中反映出很多问题,不容小觑。在笔者看来,这位审判员最终受到应有惩罚是咎由自取。这两年的“禁令”是一条接一条,各单位也是三令五申,不仅中午不允许工作人员饮酒,晚上下班也禁止领导干部饮酒。王秀峰身为法官却公然违反纪律,遭受纪律处分也是自食其果。
从公众舆论视角来说,“法官醉酒上班”之所以引发热议,除了大家对这些敢于顶风作案的公职人员的违纪行为不爽外,关键在于王秀峰的特殊身份。在不少老百姓的眼中,代表法律的法官是神圣的,而这一刻随着视频的曝光,这种神圣感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愤恨之情。老百姓跑来办事情却发现审判员趴在桌上呼呼大睡,即便是喊叫也无济于事,心里怎么会舒服。身为一名法官,工作时间竟然如此表现,不仅让自己蒙羞,而且有损党和政府形象。在笔者看来,对于类似这样的党员干部必须加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事已至此,笔者认为,涉事官员虽然受到了应有惩罚,但给广大党员干部及相关责任部门敲响的警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怎样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值得深思。
就事论事来说,接受朋友邀请吃饭并非不可,朋友相见喝点小酒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喝酒要分场合,更要分清主次。若在工作时间之外,喝多喝少我们都管不着,然而工作期间确喝成这样着实不该,这一点值得每位党员干部注意。更为关键的是,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党员干部要有红线意识,难道被处分的审判员不知道吗?单位规定工作期间不需饮酒,难道涉事的法官不知晓吗?恐怕不是不知道,而是比谁都清楚。之所以还敢这样做,不得不说存在侥幸的心理,而这种侥幸心理在多起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身上都能看到。不过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迟早是要被发现的。就像这名被处分的法官一样,或许是觉得自己喝点小酒会法院上班眯一会没啥事,又或许觉得下午可能不会有群众来办事,但这种侥幸心理最终成了泡影,不但被上访的群众拍了一段视频还被放到网上引发热议进而被单位警告调离岗位,享受了口腹之欲却丢了官职着实不划算,有此嗜好的干部可要管好自己的嘴。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相关责任部门及监管部门也应该反思,不能对中央政策只做到“上传下达”,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形成一种长效监管机制,对违法乱纪者加大处罚力度,形成一种威慑。笔者认为,很多时候,一些地方官员之所以敢于违法乱纪,除了心存侥幸心理外,与地方监管力度有直接关系。所以,作为责任部门或监管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笔者看来,对违法乱纪官员最终做出处理不是目的,怎样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如果不加大整治力度,只会治标不治本。因此,作为责任部门或监管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职,只有高压的整治措施,才不会有违法乱纪者生存的土壤。
笔者认为,这起醉酒上班事件并非个案,但折射出来的问题具有共性,怎样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依然是各级政府、各级部门需认真思考的问题。除了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外,监管部门也应加强查处力度,做到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如此才能更好地落实规章制度,严肃党风政纪,提高公职人员的自律意识,还会督促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办事群众服好务,而这也正是百姓所期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