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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

(2016-10-29 16: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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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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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斗数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家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而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如果长此以往,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这样不但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更可怕的是以后没人会再做此善举。所以孔子说,子贡此举是把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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