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人人会写,每个人一生都离不开写字,但未必都能将字写得正确、清楚、整洁、美观,使人感到舒服,而不使人眼花缭乱、望而生厌。当我们面对书法家的碑帖而心慕手追时,往往会被古代书家的人品与作品所倾心折服,那种浮躁、虚荣、骄傲之心也随之而止。在我国传统的书法理论中,习惯把写字与做人完美地结合起来。字写得如何,是人内在修养的一种外在表达。学习、临摹、创作书法的过程,也是修心养性、磨练意志、提升自己修养的过程。所以,慢慢地把字写好了,修养自然而来。
西汉晚期的扬雄在《扬子法言》中说道:“书,心画也。”东汉晚期赵壹在《非草书》中说:“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明代傅山说:“作字先做人,人奇字自古。纲常叛周孔,笔墨不可补。未习鲁公书,先观鲁公诂,平原气在中,毛颖足吞虏。”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写道:“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又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人常说,“字乃人之衣冠”,“品德不高,落墨无法。”
在封建时代,历代都把书品作为考核人品的一项重要条件。以书取士,要想作官,必须写一手好字。魏晋时代特别是晋,是历史上书法造诣最高的时代,并设置书学博士。魏武帝曹操书法水平就很高,他对善于书法的人特别器重。据记载,曹操曾派专人访求得罪过他的梁鹄,就是由于他的字写得非常好,而不计前嫌,加以重用。唐代,官方全面采取了以书取人的措施,又设立了专门培养书法人才的“书学”。选拔人才的四个方面:一曰“身”,二曰“言”,三曰“书”,四曰“判”。
宋、元、明、清历代科举考试中都将书法的优劣放到举足轻重的位置,从秀才到举人,再高一层当进士,除看应试人的政治见解如何外,还要看他的字是否写得工整。科举的卷面要求四个字:“黑、大、光、圆”。墨色要黑;字要饱满,要撑满了格;笔画要光溜圆满,这个圆又讲笔画的效果。这样,在选才标准上,又将书法条件提高了一步。我们今天字写得好坏,与升学、就业、评职称、当官等的关系已不那么紧密,但每个人所写的字确实仍能反映这个人的内在素质。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