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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股先生的玩笑

(2018-11-28 22:06:57)
分类: 投资之道

        股民常说“买股票就是买企业的一部分,坚持股权思维,以股东的心态持股”,果真如此吗?先看下养股先生今天的博文。

        持有股票就是股东!

         中午去建行办事告知说不到2.30对公业务不办公、我问窗口银行怎么还会有午休时间?这时过来一名值班经理、我和他开玩笑说:我是你们建行的股东、你们得热情服务呀,沒想到这名经理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说你是股东?那意思是你一个小小的个人怎么会是我们建行的股东?看来他不太明白、也没必要和他解释了,可见连建行的中层管理者都对只要持有建行股票、在法律关系上就是建行的股东这么简单的都不甚了解!那就更别说一般的股民了。
        养股先生写博客挥洒自如,不太注意语法和标点,为了保持原汁原味,我完全复制,不做修改。
        看了养股先生的遭遇,我们不禁会想,买了股票的投资者就是企业的股东吗?我认为,深究起来,股民是股东,但又和我们生活中实际使用的股东这个名称所蕴含的内在意义有所区别,并不完全一样。
 

     

一、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和上市公司的股东不一样
 

     

生活中,我也曾经当过一个小公司的股东。有一次,我发现销售主管中饱私囊,而他是总经理的妹夫。于是,我给总经理打电话,希望他约束下亲戚。后来,总经理给我回复,说查无此事。无奈,我把这件事提交给监事会。出于现实利益的考量,股东们当下对此事未做处理。等到条件成熟的时候,更换了总经理,他妹夫也离职了。如果我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即股民,我还会这么做吗,我还能这么做吗?股民太多了,太分散了,我估计自己不会去操这个心。何况,我就是想给总经理打电话,我也没他的手机号码呀。何况,即使我持有这家公司的股票,
也怕跨省,哪儿敢呀(天地侠影,不曾被遗忘)。
 

     

二、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和现实意义上的股东不一样
 

     

股民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具有企业的一部分股权。可现实意义上呢?每一个成年人都知道,法律规定给我们的权利我们并不能全部得到。如果按法律,好多上市公司还没有上市之前我们就是它的所有人——好多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现在我们又买了它的股权,难道拥有了双重权利?法律不允许财务造假,法律不允许利益输送,法律不允许侵害股东权益,为什么这些事又普遍存在呢?可见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未必有效,法律禁止的行为未必不会发生。看法律买股权,您可真逗。
 

     

三、大股东和小股东不一样
 

     

按照法律,大股东和小股东是平等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一股是一股的权利,十股是十股的权利。离开法律,我们发现大股东和小股东并不按比例享有同样的权利。十亿股的大股东可以从企业以各种合法的手段不合法的手段弄走十个亿,一亿股的中股东能得到几千万乃至上亿的利益,几千股的小股东乃至几百股的纳米股东,一分钱的额外利益都不会得到。投资需要常识,这不是常识吗?一捆葱分成两捆还是葱,一根一根摆开也是葱,可是切成葱花剁成葱末,乃至于碎为微尘,那就不是葱了,量变引起质变啊。我们这些小股民,可别太把自己当根葱。
 

     

投资,要研究股票的内在价值,以企业价值为锚,这是投资的正确方法。从研究企业的角度看,把股票看成企业的一部分,从股东的角度考虑问题,这都是对的。但是,如果不研究上市公司股票和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不同之处,不研究股票做为一种金融票据的区别于一般股权的特殊性,不知道因股权极度分散而导致的股权加速弱化的客观现实,天真地认为自己就是企业的股东,和大股东只有量的不同而没有质的巨大差距,那就真是一个天真的笑话了。
 

     

养股先生提倡股权投资,重视资产而轻炒作,强调长持养股而反对频繁交易,挽救了一大批不懂股市的散户,有度人之功德,善莫大焉。但是执一端而不能包容其他观点,得一而足,也是一大缺点。其实所谓股权投资,养股先生也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他的内心,并没有真正地把自己看成是建行的股东。为什么这么说呢?请看他的原文:
 

     

“这时过来一名值班经理、我和他开玩笑说:我是你们建行的股东、”
 

     

 如果养股先生真正地相信他买了建行的股票,就是建

行的股东,那就大大方方地跟值班经理说自己是股东,何必自己就认为是开玩笑呢?真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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