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行政诉讼艰难起步(4)

2022-09-23 10:33:17
标签: 岁月 杂谈

自从地区中级法院受理以行政公署为被告的土地行政诉讼案之后,地区行政公署的柳专员就火了。他多次训斥行政公署法制处处长,要求“办好”此事。

他还几次给中级法院院长发火说:你们中级法院要审判行政公署,把我当被告审?那么,最高法院就要审国务院了,能审国务院总理吗?

院长很为难,给我谈专员发火的情况。法制处长被专员训急了,托人给我带话:你还年轻,不要太认真了,不然,会影响你的前程。

我不以为然:“总不会把我开除公职吧?”

临近开庭时间,专员给院长说:“你们不能贴开庭公告,不能开庭审理!”

鉴于这种情况,我到省高级法院,给行政审判庭蔡庭长汇报了情况,请求高级法院提审该案。我说:“请高院帮帮忙,我们确实是不好办了!”

蔡庭长说:“提审案件,我说了不算数,得院长决定;这么个小案,由省高院一审的可能性不大;这样吧,你回去就说省高院准备提审此案,看看情况再说”。

蔡庭长给地区法制处长打电话说:“据省高院初步了解,你们的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建议你们自行撤销;不然,可能由省高院受理此案,到当地开庭审理”。

骆驼脖子长,吃不了隔山的草。听蔡庭长这样说,专员虽然还是异常恼火,但也没辙了。他安排有关部门研究,把涉案的行政决定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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