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直是未成年人伤害事故中的主要杀手之一 ,最近看了新闻,未满18岁的朱家宝收到了家人送的礼物一辆奥迪,当日开车将正在过马路的小学五年级学生11岁的孩子撞飞,当场身亡。朱家宝属无证驾驶被警方抓捕。
我觉得家长明明知道孩子没有满18岁,也没有驾照,就给买一辆车,家人给了他不合适的礼物。这是纵容、甚至是鼓励孩子犯法!
现今的孩子处于一个物质极为丰富的时期,一些父母对孩子的宠爱有加,只要你想要的,只要我买得到的……”只要孩子喜欢,家长们再所不辞。
很多家长一味顺从子女要啥给啥的要求,抹杀了子女的责任感和抗压性。这件事对溺爱孩子的家长敲响人警钟。
送给未成年人一个成年人的礼物,带给他的不是好处,而是一种亢奋,亢奋加上不理智,出事是必然的。
一些家长或许因为工作忙,无法照顾陪伴孩子,或许因为其他因素,给孩子是金钱加爱心,这种模式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金色的陷阱,在家长不经意的盲目中,子女就掉入了陷阱。
爱子应有度,有方,并且要有约束,要做到爱得深,教得严。如果宠爱无度,就陷入了溺爱:这无疑把孩子推向犯罪!
当孩子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家长要启发诱导,一点点地分析,慢慢地让孩子明白哪些是不该买的。家长应当学会拒绝。首先对孩子的要求制订一个原则和底线,犯法的事要果断拒绝。
很多家长认为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所以努力地给子女创造一种更加顺畅的环境,子女也就生活在家长造就的顺境中。
其实每当给子女造就一次顺境,就是给他在将来面对逆境增添一层心理障碍。这样的家长其实是坑害了子女。
现在孩子身体的成长发育普遍提前,加上汽车越来越普及,他们接触汽车驾驶甚至无照驾驶的可能大了很多。而他们往往身体粗壮但精神上并没长大,法律意识薄弱。
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言,获得一辆车并学会开车并非难事。他们不经过正规培训就上路行驶,所造成的危险远大于正规驾驶员。
家长一味满足孩子的物欲,这对孩子非常不利。如果需要可以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万一孩子上学的路比较远,可以搭公车或者用车接送孩子,而不是让孩子自己开车。
车辆既是交通工具,也可能是隐形杀手,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但孩子受伤、他人受害。不能因一时方便,而以违反法律为代价。
面对这些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生命不可复制,家长应当加强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有关交通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子女,让其明辨是非、明白轻重、理解主次。
家长给予孩子的爱不能用金钱物质来衡量,更不可过分放纵孩子,任其发展,这样下去最终只会害了孩子 。
父母如果要送孩子礼物,一定要符合子女年龄段、送子女心理、思想能承受的礼物。礼物要有一个度,这个度不能超过法律的尺度。
希望家长从交通安全的角度考虑,要把未成年人驾车上路当成大事,严加管束,严格监护。遏制未成年人驾车行为,防止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引发悲剧的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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