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出台了物业方面的新制度,共涉及了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合同、收费管理等多方面。随着一项项新制度的落实,一个新的物业政策体系正在形成之中,一个新的物业时代正在逐步走来。
新政策规定,应当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公示15天以上。业主对此提出质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答复。共用部分经营收支的车位收入、外墙和电梯广告收入等明细要公示。
大家都很高兴,这样心里有个明白账,知道自己交的物业费是花在哪儿了?只要把事情说清楚,让业主明明白白地消费,很多矛盾都可迎刃而解。这个办法的出台,将会减少物业与业主就收费与服务方面产生的矛盾。
通常都是物业单方面做法,从而引起小区业主的不满乃拒交。公共设施被物业拿去干别的挣钱了,业主不满意,物业收了钱也不公布账目,造成矛盾。
最为突出的小区道路上、电梯里、过道中的空间,逐渐被无孔不入的广告所覆盖,公共设施现在已成广告商争夺的领地 。除去电梯门其他三面墙壁上各被一块广告牌占领,每次进电梯觉得闷得慌,破坏了电梯间的美观。特别是那些带镜框的大型广告牌,使得本来就不宽敞的电梯显得更加压抑。
明明应该是业主的地方,不和业主打招呼就挂起广告,大家意见很大。这些广告费收入却往往是物业公司。业主认为交物业费中含有电梯费,电梯广告收入就应该归业主所有业主所有。不知道这些广告费收益多少?这些广告收入到那里去了?小区的收入成了一笔糊涂帐。物业钻了法律的空子,我行我素!
自己的地方却让别人拿去赚钱,影响了业主的心情。业主不满意没有办法,只能以不交钱来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做事前要和业主商量,换位考虑一下,让业主感受到物业温馨体贴的服务,才能使业主因满意你的服务主动配合积极交费。
物业不仅仅要把服务的小区当成服务对象,还应该当成自己的家。业主不要以主人自居,把物业当成仆人,吆三喝四的。如果双方都能以此心态对待对方,在发生矛盾和问题时,都把对方当成自家人,就会认真听取意见,努力改进不足。
新政策带来了一缕阳光,是否能药到病除。只有账目清楚,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对物业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让物业公司于业主之间的矛盾解决有法可依。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管理,确保业主合法利益得到保护,才能帮助业主和物业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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