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为?心理学中的哲学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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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为?心理学中的哲学问题(二)
李泽健
包括许多科学家在内,很多人都以为现代科学与哲学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他们不知道哲学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不知道哲学思想是如何影响科学研究的,更不知道所有的科学研究其实都是在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展开的。下面我们来研究行为这个概念,看看在这个过程中哲学是如何影响我们的研究工作的。
一、传统的研究思路
什么是行为?
我们原来是这样思考问题的:行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什么是行为什么不是行为,是由行为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要想搞清楚什么是行为,我们就必须要先搞清楚行为的本质属性。搞清了行为的本质属性,我们就能判断出一个事物是不是行为了。
我们为什么会这样思考问题呢?
因为我们传统的哲学思想就是这样的:事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具有各种各样的属性。在这些属性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一事物之所以是该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是由事物自身固有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要想深刻地认识和把握事物、形成有关事物的科学概念,就必须要揭示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
那么,在传统哲学思想的指导下我们搞清楚什么是行为了吗?
没有!
汉语词典上说:心理学家对行为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如行为主义心理学把人与动物对刺激所作的一切反应都称之为行为,包括外显的行为和内隐的行为;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由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决定,行为指受心理支配的外部活动。现代心理学家一般认为,行为是有机体的外显活动。在《什么是行为?情绪与行为的关系是什么?》一文中我们也说了,人们对行为的理解是各种各样的,对行为的定义也是各不相同,有人认为“行为是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有人认为“行为是指人们一切有目的的活动”,有人认为“行为是有机体在各种内外部刺激影响下产生的反应”等等。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根本就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实际上,不只是行为,人们在几乎所有的概念上都没有共识,在所有概念的认识上都存在着争议。
那人们为什么没能在行为这个概念上达成共识呢?
因为人们对行为的本质属性有不同的认识,每个人都觉得只有自己才真正认识到了行为的本质属性。
那人们又为什么无法对行为的本质属性达成共识呢?
因为,在哲学上,本质属性是一个说不清楚的概念。哲学虽然说“本质属性是决定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的特有属性,它决定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但是,具体到每一个具体的事物,哪一种属性才是本质属性,才对这个事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呢? 且不说行为的本质属性,你知道苹果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吗?
实际上,不只是本质属性,在哲学上,本质也是一个不清楚的概念,它远远没有我们一般人想象的那样简单。在哲学上,事物的本质并不是一个确定的、人人都可以直接把握的东西。传统的哲学认为:1、事物的本质不能被人直接感知,而要靠抽象思维去把握。只有在实践中丰富地掌握事物的现象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抽象,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2、本质有层次的不同,有初级本质、二级本质,等等。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第4版 p97 编著 陈先达 杨耕)
看到了吧?本质不只是要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而且它还是一个不断深化以至无穷的东西。
传统的哲学思想把我们引向了一个认识黑洞
用本质属性来解释什么是事物——传统的哲学总是在用另一个更不清楚的概念来解释这个不清楚的概念。这就必然导致了人们在每一个概念的认识上都存在着争论,都无法达成共识。因为每一个人都相信只有自己才真正认识到了事物的本质,只有自己的认识才是正确的。这种理论也必然导致了我们永远都无法说清楚任何一个事物,因为人们对本质的认识是不断深化以至无穷的。
传统的哲学思想让我们的研究工作变得无限复杂。什么是行为什么不是行为是由行为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但是,什么是行为的本质属性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这就有了我们所认识到的本质属性到底是不是那个客观存在的本质属性的问题,就有了主观是否符合客观的问题,有了认识是否正确的问题,有了如何判断是否正确的问题,有了对与错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有了什么是真理的问题,有了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用另一个更不清楚的概念来解释这个不清楚的概念,传统的哲学总是把我们的思路,把问题的研究方向引向未知的领域,总是让我们在未知的领域里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看似把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引向了一个美其名曰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而实则却是一个充满矛盾和争议、永远也说不清的认识黑洞:行为——本质属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
二、新的哲学思想
传统的哲学为什么会把问题搞得如此复杂?
因为传统的哲学对人类语言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还没有认识到下面的这些问题,:
1、 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
如果没有“行为”、“客观”等等这些语词,我们就不能说行为,就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行为,就不能说行为是一种客观存在事物。如果没有“本质”、“属性”等等这些语词,我们就不能说事物具有各种各样的属性,就不能说事物具有本质属性,不能说本质属性决定着一个事物是不是该事物。
2、 没有规定语词言说的对象,语词就没有言说对象
如果我们没有规定“行为”、“本质属性”等等这些语词是用来表达什么的,那么“行为”和“本质属性”等等这些语词就没有表达任何对象。如果“行为”这个语词没有表达任何对象,那么,什么是行为这个问题就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行为的本质属性当然也就更无从谈起。
3、 语词是可以用来表达任何对象的
我们可以用“行为”这一语词来表达任何我们想要表达的对象。我们可以说人的肢体活动是行为,可以说人的思想或心理活动是行为,可以说人体内的物质化学变化是行为,还可以说地球和太阳的运动是行为……同样的,我们也可以用“本质属性”这个语词来表达我们想要表达的任何对象——这其实才是传统哲学为什么说事物的本质是不断深化以至无穷的真正原因——因为语词所表达的对象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人们的需要不断地变化发展着的。
从上面的这些讨论中我们能够看出,关于行为,我们根本不可能找到那个传统哲学中所说的客观存在的行为,我们对行为的研究也并不是要去认识或者反映那个所谓的客观存在的行为。什么是行为什么不是行为,并不是由客观存在的行为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而是由我们来规定的。我们规定用“行为”这个语词表达什么,什么就是行为。
新的研究思路
“行为”这个语词是可以用来表达任何对象的,我们可以说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行为。我们可以说有机体在各种内外部刺激影响下产生的反应是行为,可以说地球和太阳的运动是行为,也可以说猪身上长毛是一种行为……——这也就是说,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各种各样的行为的定义都是可以的,也都是有道理的,不存在哪一种更正确或者是更接近行为的本质这样的问题。
在新的哲学思想指导下,研究什么是行为,我们并不是要去揭示和把握行为的本质属性,而是要说清楚下面的这些问题:
1、 我们规定用“行为”这个语词表达什么?
“行为”这个语词是可以用来表达任何对象的,那我们是用它来表达什么的?我们是用它来表达“有机体在各种内外部刺激影响下产生的反应”?还是“地球和太阳的运动”?或者是 “猪身上长毛”?
2、 我们为什么要用它来表达这个对象而不是别的对象, 我们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
如果我们是用“行为”这个语词来表达“有机体在各种内外部刺激影响下产生的反应”,那我们为什么要用它来表达这个,而不是用它来表达“地球和太阳的运动”或者 “猪身上长毛”? 当我们用“行为”来表达“有机体在各种内外部刺激影响下产生的反应”时,我们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或者说,我们想要解决什么问题?
与传统的哲学相比,关于什么是行为这个问题,我们的研究方向并不是要面向无边无际的未知领域,不是要在未知的领域中去寻找和揭示什么行为的本质,而是把目光聚焦于我们的认知过程,把我们曾经经历过的认知过程——引起我们研究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用语言描述清楚。就像以前我们天天吃饭却从来不清楚自己吃了几口一样,我们以前对自己研究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其实也是朦朦胧胧的,并不十分明确,现在,我们就要像用吃了几口来描述一顿饭一样,把它们说清楚。
说清楚我们研究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我们也就清楚自己是要研究什么对象了,就知道我们该用“行为”这个语词表达什么——就知道什么是行为了。
如果有人还像传统哲学那样,对自己目的的描述就是要认识客观存在的行为,就是要搞清楚行为的本质属性,就是想要揭示行为的本质,那又会怎样呢?
我们当然不能说人家不能有这样的目的,或者说人家有这样的目的就是不对的,我们只是要清楚,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就不能说行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如此研究下去,最终结果必然还是像我们原来的那样多走许多弯路——不管我们怎样定义行为都会存在着无穷无尽的矛盾和争论。
凡是认为事物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就都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形而上学问题的特点是:怎么说都可以,怎么说也都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