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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录取资格违法:考生如何说“不”

             周 

 

最近,笔者发表多篇文章,批评北京大学弃录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批评重庆市高招办取消民族成分被造假的考生录取资格。为此,包括何川洋的家长在内的多位考生家长跟笔者联系,除了感谢笔者说公道话之外,也向笔者倾诉了他们的无奈和对孩子的愧疚:当初改民族成分是看到很多人都那样做才那样做的,本来是为孩子前途着想,没想到却害了孩子;大人有错是大人的事,不能让凭真本事考出好成绩的孩子没大学上啊!这些考生家长问该怎么办?

作为律师,笔者现谨对有关考生家长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一、31名考生及其家长面对重庆市高招办取消考生

重庆高招办的双重违法

周 

据新华社电,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于7月7日发布《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重庆市招办表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重庆市招办介绍,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取消联合调查组查实的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鉴于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其中大多数系未成年人,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本着“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和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的原则,故不对外公布这31名考生姓名及相关信息。

周泽:再说北大弃录何川洋违法

——兼回应学者陈步雷

 

就北京大学弃录民族成分被造假的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一事,笔者7月4日在《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发表文章,同时发表博文,提出“北大弃录何川洋违法”,侵害了何川洋的受教育权。(文章足本见附二)对此,学者陈步雷7月5日在新京报发表文章,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北大“弃录何川洋无涉违法”,“北大拒录或弃录何川洋并无不当,更谈不上侵害了该生的教育权和宪法权利”。(见附一)对陈步雷先生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

陈步雷先生将考生报考与高校录取,定性为平等主体之间缔结合同性质的要约和承诺关系。诚如是,无异于宣告,高校可以不受考生报考的约束,想录取谁就录取谁——契约自由呢,考生报考发出了要约,学校有

  据媒体报道,北京大学已经决定弃录民族成分造假的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据7月2日《成都商报》)对此,评论家盛大林先生认为:“北大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令人起敬!”(据国际在线网站)在笔者看来,则正好相反:北大做了一件违法的事!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国家作为保障人权的责任主体,对实现公民受教育权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取决于国家的条件和能力。根据我国教育资源有限的国情,目前国家除了实施义务教育,确保国民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外,还不能保证所有的人都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因此,国家对公民接受高等教育,实行选拔考试,即通过国家教育考试选拔成绩优秀者接受高等教育。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关于“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的规定和第十九

    今天,评论家杨涛先生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6月30日就绿色上网过滤软件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发表评论,认为工信部“王顾左右而言他”,对6月11日本人与著名新闻学教授魏永征向国务院递交的公民建议书,以及本人6月26日发表的《致工信部的公开信暨公民建议书》中提出的事关政府采购并推广'绿坝'软件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的诸多质疑,未作任何回应

6月22日,我就展江教授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管理层要求辞职的问题,发表了致中青院党委书记倪邦文的一封公开信(见附件)。

对我的公开信,很多人,包括中青院很多老师和学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不少人在我博客上留言,表示声援和支持。但也不乏对我的指责和质疑,其中有人说我发表的公开信“是少部分人因个人利益分配问题而发表的报复性文章”,有人说我“把自己打扮的像花儿一样,满口仁义道德、忧国忧民”,实际上“让人当枪使”;有人说我“‘道貌岸然’背后隐藏的是私人小利”;有人说我“煽动”学生,“把学生当枪使”;等等。还有人留言对我的安全表示担心,说我“锋芒毕露、咄咄逼人且四处树敌”,替我担心。

谢谢大家了!无论是对我给予支持、声援和关心的,还是对我进行指责和质疑的,我都要对你们说一声“谢谢”,为你们的关注。

针对大家在我博文后面的留言,我特作如下声明:

就展江辞职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倪邦文书记

公开信

 

倪邦文同志:

本人周泽,曾经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交过辞职报告,因展江教授的一再挽留并动员诸多师友劝阻,而本人又情感脆弱,故滞留中青院至今。

邦文同志,我比你早到中青院若干年,算是你的前辈了。虽然不很适应,数次准备离开,但为中青院服务了这么多年,对中青院还是有感情,有很深的感情,也有关心中青院前途和命运的道义责任。因此,现就最近媒体广泛关注的著名传媒学者、中青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教授辞职的事,专门跟你谈谈心(你要耐心听,我可能比你忙,而且忙的都是正事,都事关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

 

 

6月17日,下午参加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的录制。

就这次节目讨论的问题,我的基本观点如下。

一、   关于全国统一预装上网过滤软件是否必要,我的观点是不必要。具体理由如下:

1、要求预装上网过滤软件,应该有需要依法确认应该被过滤的不良信息的存在为前提,而目前不良信息并不确定,安装过滤软件缺乏前提。

2、即使不良信息确定,被要求全国统一预装的软件也有良好的过滤功能,但青少年在社会中只是少数,避免青少年受到不良信息影响,也只需要在青少年使用的电脑上预装就

                “反对意见主要来自少数媒体和商家”?   

                    —— 新华社掩耳  工信部盗铃

 

    很小的时候学会了一个词,叫掩耳盗铃。看了新华社记者的文章《预装绿坝反对意见主要来自少数媒体和商家》一文(见附一),对该词的含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对预装绿坝的问题,本博主周泽在网上看到了大量的反对意见和批评文章。本博主不仅与著名媒介法专家魏永征教授以工信部推广绿坝软件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诸多法律,联合具名向国务院发出公民建议书(见附二),并向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举报工信部推

今日,博主与著名媒介法专家魏永征教授联合具名,致函国务院,要求撤销工信部推广“绿坝”软件的通知。同时,致函国家反垄断委员会,要求对工信部的行为予以制止。


下面是我们的建议书——


 

                撤销工信部软[2009]226号文件

                      建 议 书

国务院负责同志:

     我们分别是关心国家法治建设,关注并致力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魏永征(香港树仁大学教授)、周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们发现,工业与信息化部6月9日发布的《关于计算机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