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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

         案例:汽车被追尾后车辆贬值 法院判肇事方赔偿贬值费 

 

    今年1月7日,罗女士驾车与杨女士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碰撞,接着,杨女士的车辆又追撞了前面同车道第三人车的尾部,造成杨女士车的车尾和车头受损。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罗女士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杨女士对自己受损的车辆进行修复,花费了8863元。2月20日杨女士又支付2000元评估费委托某资产评估公司对自己的车辆贬值情况进行评估,结果认定其车贬值价格为8600元,该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了评估鉴定结论和鉴定费票据。另外,杨女士在修车期间还花费了2000元的租车费。为此,杨女士将罗女士及其所驾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汽车维修费、汽车贬值损额、评估费、租车费,共计21463元。

 

    庭审中,当事双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汽车贬值损额、评估费、租车费是否应该赔付。对于杨女士主张的汽车贬

      案例:父母以女儿名义买房诉求确认所有权获支持

   2002年,刘女士夫妇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某区的一处房产。但由于年龄问题不满足申请房屋贷款条件,于是便以女儿晓洁(化名)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手续,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晓洁的名字。后晓洁与丈夫欲离婚。刘女士夫妇担心该房产被当作共同财产分割,便将晓洁和丈夫陆虎(化名)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老两口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刘先生夫妇的请求。

    2002年10月,刘女士夫妇欲出资购买一处房产。当时由于年龄问题不满足申请房屋贷款条件,经女儿晓洁的同意,以晓洁的名义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与银行办理了购房贷款合同,贷款58万元。2003年11月,房管部门发放了产权证,产权人为晓洁。2003年10月刘女士夫妇支付2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入住至今。此后,老两口按期交纳了房屋贷款并于2008年7月将

            离职员工侵犯原公司商业秘密案

      开公司用了“老东家”客户资料 侵害商业秘密赔了18万元

  两名在原公司重要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在离职后又成立了一家与原公司在产品经营和客户源上雷同的公司,原公司以其侵犯了该公司的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构成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侵害为由,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客户名单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万元。

   原告大连某复合材料轴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是一家设计、制造复合材料轴承产品及加工机械零部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在经营过程中,与其客户某公司(简称客户公司)建立了比较稳定、长期的交易关系,积累了客户公司包括产品交易价格、交易方式、需求特点等主要内容的经营信息,并对该客户信息进行了整理建档。2003年2月,该公司制定了保密制度,对该经营信息采取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

(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18号

发布时间:2008-12-31 07:2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修改后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决定对司法解释等文件中涉及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序号予以相应调整。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1991〕21号)第22条调整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法发〔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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