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再为上篇博客补充一些细节。
老章家之前养了很多只狗,上篇照片中的“乌墨”大概是养得时间最久的,其他的狗由于各种原因被送到别的村子去了。乌墨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它全身乌黑,据说是纯种的狼青,应该是一种很厉害的狗。由于来的客人多了,它对谁都很温顺,总会走过来摇尾巴、蹭蹭你的腿,就是不舔人。我觉得这个习惯很好,我不喜欢狗舔我,总觉得臭烘烘的。
乌墨也不回老章的院子,就趴在客人住的院子里看着我们。这个院子有时候也会有一些不速之客,例如一只黄色的卷尾巴猪和一只黑色的直尾巴猪。每当这时,我们就对乌墨大喊:“乌墨!猪来了!”乌墨当时就算是在睡觉,也会“腾”一下子把头抬起来,四处张望,看到猪后拔腿就追,直到把它们统统赶出院子。其他的狗都很害怕乌墨,一般不进院子,但是我也亲眼看到乌墨自己邀请了一只看起来很像小绵羊一样的母狗进来溜达。
乌墨对于赶猪的事情很在意,从来不疏忽,只有一次是例外。
那天我和蛋蛋、菜花出去骑马,乌墨非要跟着,一直跟出很远,似乎是怕我们出意外。菜花对乌墨说:“乌墨,别跟了,怪累的。”可是乌墨只是抬头
以我的经验,这篇博客会比较长。
蛋蛋那天很开心地问我:“周末去老掌沟骑马吧!”我心里一凛。老掌沟那个地方,我太熟悉了,去了好几次,每次都会碰到状况,或者迷路、或者陷车、或者有人骑马受伤,没个消停的时候。但是很奇怪,蛋蛋对于去那里有着无比的热忱。
菜花曾经说过很经典的一句话:“在我记忆里,非常难忘的时刻都有蛋蛋的身影。”她所谓的难忘时刻,指的是在零下二十度的地方露营或者在零上四十度的地方烧烤这类事。是的,每当我回忆起生命中鲜有的危险或艰难时刻,蛋蛋的大脸就会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也是个奇怪的人,我总相信世界会和平,以及蛋蛋会靠谱,加上周末确实无聊,所以我不仅仅自己答应了去老掌沟,还叫上了菜花。菜花也是个不长记性的人,竟然同意了。我们都不知道,一场暗藏杀机的荒野大援救活动正在悄悄地走向我们……(这里我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周六早上,菜花来我家找我,我们坐上了蛋蛋钟爱的大吉普老白(吉普圈里被称为‘大白柴’),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了。蛋蛋的这辆老白,一个月大概能用上一次,柴油车在市里是不能开的,尤其还
我周四晚上去看变形金刚II了,IMAX版本(本篇有剧透)。
变形金刚刚上映的时候我就去华星买票,这种大片一定要看IMAX版本的才震撼。结果发现连第二天的票都售完了,只剩下小厅里的配音版。竟然连前三排的座位都被卖光,实在太火爆了。我坐第一排看过一次指环王,还不是IMAX的巨幕,看到一半就想吐,眩晕到不行。
于是我憋了一个星期,觉得抢票风潮该过去了,就意气风发地又一次来到华星。这次有票,但是没有好座位,于是我提出买第二天的票,发现还是有票没有好座位。我估计群众每天早上8点就把好座位都抢光了。可是我实在太想看了,所以还是买了稍微偏一点的后排位子。
我特别喜欢大黄蜂,非常想养一只,大黄蜂一点都不像汽车人,而更像一只宠物狗,离开主人竟然还会哗哗地流眼泪。看到它我心里就酸溜溜的。不知道我心爱的伏地啾儿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变形。我想我的同事阿曼达也一定坚信她家的车子“团团”能变形,因为每次把团团停到地库之后,她都会轻轻地拍拍团团的机器盖然后说:“好好睡吧。”……女生,真的大多数都不太正常……
第二集出现的变形金刚实在太多了,一个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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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这么晚才更新,这些天在忙别的事情,而且一直在等默默把照片发给我!
上周五晚上先约了大家六点半一起开饭。地狱法则就是这样,越是需要赶饭局的时候,越有事情,结果一猛子和客户开会开到晚上七点半。群众不停给我打电话,客户冷漠地说:“看来你没有做今天加班的准备啊,要不然先讨论到这里好了。”于是我只能含泪解释:“今天我生日……”
于是带着沉重的心理负担,我踏上了赶饭局的漫漫长路。我特别爱吃火锅面及烤肉,但是没有深刻思考过在炎炎夏日里是否适合吃这个……于是大家各种挥汗如雨。
烤肉的台有两个,小奥、千千、宁波小三(不是现在流行的那个小三的意思,人家是蓝孩子)、宁波花花四个人共用一个烤台,剩下蛋蛋、豆豆、默默、菜花、豆豆公和我六个人共用一个烤台,真不知道是怎么分的。我们这边都抢成热窑了。而小奥一直在很严厉地监督着他那边烤台上的食物,四个人每次只能烤四片肉,严格控制吃饭进度,对多吃多占、浪费资源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
我到得很晚,肉都被大家蚕食光了,于是我提出再点一盘肉。我的意思是点一盘然后自己吃。结果先是菜花表现
插播一条新闻~本周五(6月26日)晚9点钟,在北京鼓楼大街MAO酒吧举行阿穆隆现场演唱会,由于当天刚好也是我的生日,因此我答应大雁携所有朋友出席。因此也欢迎大家届时光临~因为还可以参观真人大雁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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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讲一个最近听到的八卦。
我的一个朋友,暂时叫他A君,很久没见了,据说之前在南方做生意,赚了一些钱。A君没有其他嗜好,就好吃。哪里有好吃的,他闻着味儿就能过去。而他辛苦赚钱的一个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能够吃遍所有美食。
他由于工作的关系来到了北京,很想知道北京哪里有又贵又好的餐厅。我给了他一些建议,但是还不够他吃上一个月的,于是他上了一个有关美食点评的网络,打算广结天下食客。在这个网里,他认识了两个很会吃的女人,C女和M女。
故事就此展开。
C女真的很会吃,她介绍了不少北京的餐厅给A君,人均消费都在千元以
插播一条新闻~本周五(6月26日)晚9点钟,在北京鼓楼大街MAO酒吧举行阿穆隆现场演唱会,由于当天刚好也是我的生日,因此我答应大雁携所有朋友出席。因此也欢迎大家届时光临~因为还可以参观真人大雁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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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迷上了一部美剧《Lie To Me》,很好看,讲一个老头怎样通过脸部的肌肉变化来分析判断某个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的故事,我学到了很多。现在每天都在研究蛋蛋的脸部肌肉,寻求暴打他的证据。
我博客写多了,很多事情会重复写,发生的时候写一遍,回忆的时候又写一遍,再回忆的时候写第三遍。反正总有人第一次看博客啊。看到Lie To Me,我不禁回忆起了小时候的我,那个有着无限的创造力与想象力的童年的我。
我肯定写过这段的。
小时候我被同学们选为故事大王,因为我特别爱给同学讲故事,而且所有的故事都是原版的,以恐怖故事为主。小时候的恐怖故事都比较无聊,更何况是我自己编的,基本就是在家里发现一个骷髅之类的,没头没尾。但是小伙伴很爱听,因为大人不会讲这些。我幼儿园有个老师,曾经给我
周一晚上是个愉快地夜晚,因为我参加了鲍鱼大宴。
这次鲍鱼大宴的主角是文老师,但是他姗姗来迟。一毛老师点了涮鲍鱼,文老师看到翻腾的、白白的汤锅问:“你为什么没有点那种红红的草的锅呢?”一毛老师看了一下菜单回答:“因为贵。”可是文老师特别想吃那种红红的草,于是念叨了一个晚上。
那晚最大的收获其实是听到了很多八卦。我终于搞清楚了和深圳市长有关系的香港籍女明星是谁(但是我不会在博客里说的,可以发短信问我),也终于搞清楚了某央视女主持到底是不是间谍(但是我也不会在博客里说的,短信里也不说)。
还知道了一个真相,就是女明星为啥个个都明码标价还都很便宜。据说,有专门一批人找长得像女明星的人,找到之后进行培训,再打扮成女明星的山寨版,介绍给煤老板们,告诉他们这就是女明星。并且告诉他们:“要知道,女明星上镜和生活中总是有区别的,忌讳问任何问题。”于是很多人得意吹嘘过的睡过谁谁谁,凡是听着就特别便宜的,都是山寨版。
听完这些后,文老师和一毛老师都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嗯。
饭局中还有一个很纯洁的姑娘,
在飞机上看了一本小说,我说出几个关键词或句来,然后大家来猜猜看,这是谁的小说。“婴儿蓝的眼睛”“烟”“棉布裤子”“棉布衬衫”“天空蓝得像伤寒病人的脸”,这几个关键词出现频率高到让人崩溃的地步。
大家最近都在议论绿坝,估计过不了多久,“绿坝”就会变成敏感词了。我很害怕这个东西,因为我猜,安了这个软件的人一定会打不开的我的博客。“小精子”,实在太黄太暴力了,可是天知道这是一个多莫纯洁的博客啊……
今天早上工作的地点旁边有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里面在直播NBA总决赛,湖人队对魔术队。我当然不好意思紧盯着屏幕看,但我还是偷偷摸摸地看了。科比笑得真可爱。
这几天经常做梦。前天晚上,我梦到自己潜入了一个什么地方,看门人是个长着小胡子的黑人,他看着我很阴险地笑着。然后我对他说:“你笑什么,外面下着这么大的雨,你以为我不知道我要去的地方会发生核爆吗?”然后我穿着短裤(梦里身材很好),背着一只机关枪,兜里揣着一只手枪,走了。看来我真的不能太关注朝鲜方面的新闻了。
昨天晚上也做了梦。很奇怪,我的梦我总是记得很清楚。我梦到大
这两天真是给我忙得够呛,明天又要出差了。
最近我的小心脏时刻不停地承受着各种打击,都要不跳了。前几天北京下雨,气压很低,我总觉得喘不过气来。小时候就有这个毛病,一到考试就喘不过气来,去医院查过很多次,都没什么问题。这次也是,躺在床上睡不着觉,总觉得心脏里痒痒的。爬起来上百度查“心脏痒,气喘”,发现还真有个病和这个症状吻合,叫什么心脏功能什么症,多见于女性,不用治,休息一段时间就好。
这几天天气好,好像又不喘了。
身体不好吧,还偏巧在一家运动品牌企业里做项目。那家企业的工作环境极好,员工中午可以打羽毛球、乒乓球、排球、网球、篮球、高尔夫球、沙滩排球,还可以踢足球、游泳和练瑜伽。我每天吃饭的时候都靠在栏杆上看人家打球,觉得好健康啊。
我本来给自己订了一个计划的,每天9点之前到这家公司,先去公司里的健身房跑跑步,然后再去吃个早饭,他们九点半正式开始上班。就这个计划,没有一天真正做到的。早上一睁眼,我心中就充满了怨恨,完全不想吃早饭或者跑步,只想多睡半个小时,当知道健身房早上不开的时候,我就更加充满了各种不起
最近更新有点慢啊,我实在太懒了。每天回家之后就往沙发上一蜷,进行各种发呆活动。而且这个周末,我去参加了研究生的全国统考。
考前没有看什么书,所以只对英文有点信心。可是离开学校太久了,词汇量永远都是工作里用的那点儿,非常有限,而且平时打字比较多,一旦拼错了词就会有纠错,所以基本上养成了提笔忘字的毛病,因此我有点怕写作文。结果卷子发下来我一看作文题:“Your opinion about Blog(您对博客的看法)”。可真是考到我心里了!写到最后答卷纸都不够用了!
英文是上午考,下午考综合科。中午我回爸妈家吃饭,本来情绪挺不错的,结果我妈给我讲了院子里一只大家在养的野猫生病并且在生命最后一刻出现向居民告别的悲惨故事。让我呵儿喽带喘的跟着我妈哭了一中午,下午考试的时候突然想起,眼泪把卷子都打湿了……真不知道我妈在想些什么,明知我下午考试还给我讲这个……
至于综合科考试,我基本认为是由杰克安的琼斯(Jack&Jones)独家赞助的,因为第一道大案例分析题完全就是“一个无病呻吟男夜逛杰克琼斯店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的故事。
该文男主角由于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