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发博文
王全杰微博
<iframe id="sina_widget_1288953145" style="width:100%; height:500px;"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src="http://v.t.sina.com.cn/widget/widget_blog.php?uid=1288953145&height=500&skin=wd_02&showpic=1"></iframe>
个人资料
人大代表王全杰进入我的空间
  • 博客等级:读取中…
  • 博客积分:读取中…
  • 博客访问:读取中…
  • 关注人气:读取中…
评论
加载中…
留言
加载中…
访客
加载中…
好友
加载中…
博文
标签:

杂谈

 

老教授迷上了小姑娘

春季的微博,思想的火花

2010年的上半年是我最忙碌的半年,人大会议、行业活动、学术交流、科研项目和硕博研究生论文,忙得晕头转向,很少有12点以前睡觉的。于是受损最大的是我的博客。半年仅发两篇博文,最对不起的是我一向尊敬的博友们,像我这样的懒人有何颜面再见博友。在我惶恐失落之时,唯一能有所弥补的是我又交了一个新朋友——微博。新春佳节,新浪编辑张学军先生向我发出微博邀请。我怀着试试看的心情,竟然闯进了一块新天地—“忧国忧民王全杰”的微博。这个小东西说来真怪,140个汉字贴上,在两分钟内就会有博友评论跟来。一条文字下来就有百多转载,十几段文字竟引来了

阅读 ┆ 评论 ┆ 转载┆ 收藏 ┆   ┆ 举报

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尽快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九大理由

    本次人大会议可能取得最大成功的议题是什么?各界人士都在见仁见智地猜测和判断,本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曾三次提出“党政官员公示财产”的议案和建议,还荣幸的列席了人大常委会,向党和国家领导陈述方案,该议案被媒体也评为“十大最有影响的议案”。据我多年参政经验判断,经过十月怀胎的“公示财产”的议题今年大会可能要破茧而出,取得立法进展,成为本次大会一个灿烂亮点而光照千秋万代。何以见得?笔者有九大理由:

    一、从政治决策上符合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会公报指出“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既然已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去

               中学文理分科,殃及大学教育

                  ——理工人文歌”上网序言

    当今大学

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义无反顾

                              ——就官员财产公示问题与韩国《东亚日报》记者的谈话

引言:2009年9月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前夕,本人接受到《东亚日报》记者李宪镇LEE HEON JIN的采访。尽管采访内容很温和,但国内媒体均未转载,我本来想即时在博客载出,但因怕“干扰”十七届四中全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现全会已开过三个月,年历又要翻开新的一页。我赶在年底将消息发出来,以满足关心我的网友的要求。《东亚日报》是一份具有90年历史的老报纸,比较严肃,因是记者采访稿,不一定全是本人的原话,有差错之处,望朋友们见谅。 

以下为采访文字实录:  

记者李宪镇:您上届全国人

标签:

人大代表

杂谈

分类:媒体报道

大陆人大代表舌战台湾首席大法官

                       ——凤凰卫视大辩论之官员公示财产阳光法案
    
【按语】我的学生“湘江客”和“峨眉书斋”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关于“官员申报财产该不该有豁免期”的视频节目整理成了文字版,并在博客上刊出。今天我登录了他们的博客,阅后发现除了对题目我感到不适应外,其它均保持了视频原来的内容。今将该文链接过来,以飨关心此次辩论的网友!

 &

阅读 ┆ 评论 ┆ 转载┆ 收藏 ┆   ┆ 举报

 

阅读 ┆ 评论 ┆ 转载┆ 收藏 ┆   ┆ 举报
标签:

人大代表

文化

分类:媒体报道

                         官员公开个人财产为何那么难?

    南方周末主办的《人物周刊》2009年第12期刊出了十问王全杰,文章虽短、观点鲜明、意义深刻、句句点到实处,今全文推荐。

   

    本次两会上,有某政协委员兼官员说:“要想让官员公示财产,怎么不先公开老百姓的财产,企业家的财产?”

    克林顿说:“我换一把椅子也需要仔细考虑,因为有那么多眼睛在看着呢。”公务员财产“阳光法案”,是

标签:

财产公示

文化

分类:媒体报道

   专家:官员财产公示前可设半年“退财期” 从任前公示入手

 

   克林顿说:“我换一把椅子也需要仔细考虑,因为有那么多眼睛在看着呢。 ”公务员财产“阳光法案”,是反腐败的利器。政府公务人员在就任前公示个人财产状况,已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在中国“官员财产申报”也是一个持续多年的老话题,但最近新疆阿勒泰地区的破冰之举,以及总理与网友互动中透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正在积极准备,让民众看到了曙光。而作为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该建议和议案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大学教授王全杰更受鼓舞,他认为现在实行该制度已经条件成熟,为了减轻阻力,让制度更易推行,他建议给官员半年的“退赃”期,建立全国统一账户,自上而下实行机制,完善监督和配套体系。

 

    缺少人民监督是腐败严重根本

 

    主持人:公务员财产“阳光法案”这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您也从05年到08年,您先后三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建议或者议案,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得到真正的实行。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

阅读 ┆ 评论 ┆ 转载┆ 收藏 ┆   ┆ 举报

 

    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任期内,我曾三次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党政官员公示财产”的议案和建议。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

     我的任期届满,下届人大会议上还能否将这一事关党的执政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建议继续提下去,是我最为揪心的事。

阅读 ┆ 评论 ┆ 转载┆ 收藏 ┆   ┆ 举报

                     “党政官员财产公示”

                                                       ——我的前两次全国人大议案和建议

    自从我于3月4日呼吁新一届人大代表接力传承,继续促进“党政官员公示财产”以来,不少人大代表登录我的博客,阅读第三次“党政官员公示财产的人大建议”,也有的代表打电话向我索取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95105670 提示音后按2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