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哪些措施可视为严厉调控
(2007-06-12 13:03:48)
政府努力了,房价没有降下来,也不完全是回光返照,实际上每一个生意人,都不会做赔本的生意。近期京深等地房价返弹,各方面的声音预感:新一轮严厉调控即将到来。
我也知道,人们也需要,在一个更为严厉的条件下控制房价涨幅,让楼市趋于稳定。但搜索国内外网站,有关房地产调控的手法,基本全用上了。如果从细节考虑之,物业持有税与资本利得税在我国尚未开征;资源课税范围及课税力度与史上世界范围的最高值还存在一定的征收空间;强制慈善事业也还可能动用行政控制予以提升。其他方面,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妙招、奇招、怪招?如果有,那真是中国房地产的一大风景与最大特色!
倒过来一条条地看,
关于物业持有税与资本利得税,这两种税是针对富人的税,大家也都晓得,我国已经形成富裕阶层,他们的力量大于制政群众的力量,短期上马的可能非常小;另外,从国内的既往做法看,总是先主观后客观,故,两税加征不是近期严厉调控所能想的。
资源税调整只能是少数税务专家的一家之言,一直没有成大器。再就是政绩工程的存在,寻租动机的存在,资源课税范围扩大的改革,可能性也不大。另外一个因素就是:资源课税将让以前的老账现实化、合法化,此举会引发民伐。
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共襄盛举”倒有可能,但谁也不敢露富,更不敢摆阔,这是一个道德约束盛于制度约束的范畴,不提也罢。
于是,如果真严厉调控,只有在现有的米基础上再做饭,如再度加息,再加息;如再扩大二手房转让课税时限,五年改十年,十年改十五年;如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将扣除项目缩至最小,将评估价格无限放大,减号前的无限扩大,减号后面的无限缩小,上缴部分自然增加,投资投机人也只好望房兴叹了!对开发商,按老政策照单全收,新增用地严格容积率与规划指标,控制违规建设,提高开发企业进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