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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点专栏之——祸水名叫第三者(三)

(2006-12-25 21:06:31)
分类: 陈露说法

丈夫有外遇,离婚时却反咬一口,该怎么办?

 

案例:

女士结婚六年并生有一子,最近丈夫突然要求离婚。王女士这才知道原来他在外面早就有了别的女人。经常出差是借口,其实一直和那个女人同居在一起。王女士对此完全无法接受,而丈夫却说她不会做家务,不孝敬公婆等等,说迟早也是要离的。王女士感到非常委屈,却无法改变丈夫坚决要离婚的现实,对于这种情况她想知道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不管王女士被指责有什么缺点,都不是丈夫可以在外面另寻新欢并要求离婚的借口。《婚姻法》明确规定,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因此王女士可在离婚时向丈夫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女方权益,对此女性同胞大多都已知道。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子女的权益保护,双方应就子女将来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无法达成,应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律师支招:

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对此大家都不是很陌生,而真正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证明丈夫确实与她人同居?许多女性在法庭上说丈夫有外遇,却拿不出任何证据,结果是不被法庭采信的。

就本案而言,即使丈夫起诉要求离婚,王女士可以坚决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而男方再次起诉也必须是半年以后。在这段时间里,王女士有如下事情可以做:

1、调查丈夫与她人同居的事实,获取证据;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在心里算一下,自己可以拿到哪些,哪些还需要准备证据才能拿到;

3、针对丈夫指责的缺点,努力改正,争取在这半年里让丈夫回心转意;

4、  尽可能减少丈夫与第三者见面的机会,使他们的感情逐渐冷却而最终夭折。

    这样,或许不用半年丈夫就主动回到自己身边了,即使丈夫还是坚决起诉,王女士也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
 
 
留下来,看看相关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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