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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老板路》是一本桂林老百姓聊天时讲述桂林民间旧趣闻、老故事的书。2006年出版发行后颇受欢迎,其中《百年沉浮的驿前街》一文在地方网站上一度引发热议。拜读之后,感觉到文中涉及东江驿遗址所在存疑。该文说:

“……如今,走入驿前街,在漓江蚂蟥洲对面的岸边,老街坊们会指着门牌为驿前街20号的一套老屋告诉人们:这,曾经是邮驿、庙宇。走进院子里,残破的石狮、石凳,黑位线仿佛都在向人们明示,这里边包含着历史。

读其文可知作者是从东镇门走进的是驿前街的驿前直里。记忆中,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走出东镇门往北走下约20余级宽约2米的石阶,左边第一家为驿前直里16号,第二家18号房屋简陋曾住有我要好的马姓朋友;第三家20号为“元来庵”,曾做过小学,后做过街道食堂,会计姓申,之后住过蔣老师与其弟。

该文作者前往驿前街采访的时间或在2005年,此前已修筑河堤,路面升高,20余级石阶的下坡路己不复存在,重新编排门牌号后,驿前直里申家门牌16号已改为10号。作者文中的驿前直里20号在哪?笔者回街访问不下10次,受访者往往十问九不知,老街坊语焉不详。不久前再次回街寻找,从驿前直里10号往北逐栋觅看门牌,找到了171819号,唯独不见20号。19号北邻航运公司职工宿舍楼,围走一圈不见门牌,询之住户,报号莫衷一是。按照排号顺延,航运公司职工宿舍楼当为20号——位置在驿前横里东口南面,显然不可能是东江驿的遗址。考之明代《桂林郡志·新郡城图》,东江驿与递运所并列,坐西朝东面对蚂蝗洲,两者之间(今复兴里)为老米场街。驿路由西向东穿过今驿前横里通往今驿前直里。


笔者认为欲知东江驿遗址所在,当先了解东江驿的终结。民国元年(1912)裁驿归邮后,官产东江驿归民国政府所有。次年,北洋政府财政部设立“清查官产处”颁布“清查官产章程”,三年,颁布20条“官产处分条例”并“咨令各省财政厅,將本省官有财产详细调查列表并附以估价。”由财政部或省财政厅派专员主持“官产筹卖处”并“將各省官产分类估价标卖,招民商承买”,得款分批解送中央并將其列入每年度财政预算。”广西报告官产价值为“700万”包括东江驿房产和地产——当时承买东江驿官产的桂林“民商”其人及承买后如何处分等资料尚未浮出水面,具体情况无从得知。

笔者记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我家附近一个园子叫“许家园”,古时候是东江驿的后花园。后来荒废了,许家人买下后院就成了“许家园”。没有围墙,一头靠近河边,一头靠近大街,两边是小巷。里面住着两三家人,有池塘,有杂草、灌木、蛇、蛙、蛐蛐,还有几兜柚子树。我同玩伴们经常在这里玩耍,不需要邀约,那里随时都有玩伴在。

白天,我们利用那些成堆的木板垒”“碉堡”,玩伴们分成两派,用甘蔗尾巴、坭块开仗,时而冲锋,时而退却,时而坚守,杀声四起,十分热闹。累了,就歇下来,在园子里挖“地罗卜”,找“酸咪咪”吃。晚上,我们在这里玩“官兵捉贼”,有时,也躺在木板上,望着那一轮金色的明月,交换着听来的鬼怪故事……

“许家园”成了我同玩伴们儿时的乐园。

不久,貯木场搬走,“许家园”砌起围墙成了煤球厂,我同玩伴们失去了一个“乐园”。

许家园实际上是我小学徐老师家的后院,面对蚂蝗洲,位于“两口之间”北头第一家,属驿前直里——申记木行得力助手吴某之子(小名靠天)在驿前直里有房产。

 

据“靠天”回忆,从复兴里东口至驿前橫里东口:赵文燕三排二开,吴家(靠天家)三排二开,李素培一开间,五娘(第一任街主任)一开间,周凤岗三排二开,周九娘三排二开,阳某家四排三开(悅来客栈),7戶合13开(约52米),石砌台基高约90公分——遗憾的是修筑河堤升高路面,把石砌台基埋在此楼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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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在桂州望秦驿留下诗歌的唯有柳宗元一人,诗题“桂州北望秦驿,手开竹径至钓矶,留待徐容州。”18个字,给笔者留下两道费解的问题。一是“手开竹径至钓矶”一语的“钓矶”在哪里?,二是当时望秦驿具体地望在哪里?

【竹径图】

先说“手开竹径至钓矶”一语。仅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柳宗元既不携刀斧也不乘小船或竹筏,以手代刀斧在竹林中开出一条小路来。如此理解显然错误——柳宗元南行有属弟、表弟等人隋行,还有书僮、仆人等等,砍竹开路的事,柳宗元君子动口不动手可也。

“钓矶”的释义是指“钓鱼时坐的岩石。”关于“矶” 字,《汉典》给出的说法是“突出江边的岩石或小石山。”

笔者因家住驿前街,认为柳宗元所说的“钓矶”应当指小河和大河(漓江)之间蚂蝗洲南头那些突出水面的石头。

【钓矶图】


二是当时望秦驿具体地望在哪里?

 

明末清初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顾祖禹对此有说法,其《读史方舆纪要》卷107载:城北旧有望秦驿,宋时改为桂州驿,今稍移而东,曰东江驿。似乎驿站一直在城北,只是“稍移而东”而己。【旧郡城图桂林驿】


考之史载,驿名最早见于《旧唐书》,时驿名叫“桂州驿”,之后在白居易的诗歌里叫“望秦驿”,北宋驿址未变,南宋移入城中,见于《静江府城池图》。元代改驿名为“站赤”站址未详。

 

洪武九年(1372)因筑靖江王城,需城内西北的桂林驿改建按察司署,桂林驿遂“稍移而东,曰东江驿。”据此图,笔者认为望秦驿具体地望在今中山北路复兴里东口南面,北与递运所为邻。【新郡城图驿所】


沒想到退休后迁居合肥的挚友何成德先生看到我上述议论后,以网名“愚公”说他也考察过望秦驿具体地望:

“我考察的柳宗元所说的望秦驿是唐代的望秦驿,也是基于其‘手开竹径至钓矶’,只是局限于此,至于望秦驿以后的演变不在考察之列,搞此类考察一要经费,二要时间,三要大量资料,所以我只是受托考察柳宗元所述的望秦驿,而且,我的考察根本不完善,只是走马观花记叙而已。要搞清望秦驿的演变,可能要看看从唐代以来的广西志书,包括朝廷到广西赴任的一些随笔札记,作为官方的驿站,志书有可能记载,各类官员的笔记也可能会写,资料太泛,太难太难。”

何成德先生是受人之托介入考察的:

“史载望秦驿系北门虞山侧,当时日本的柳宗元研究专家户崎哲彦教授托我根据他的考证去现场看看,我邀了刘寿保前往。到虞山后,根据柳宗元‘手开竹径至钓矶’的叙述,首先找‘钓矶’,能作为‘钓矶’的地方是虞山庙后面东北侧临江的一块大岩石,然后根据‘手开竹径至钓矶’,我俩找竹子,竹子是根须繁殖,对竹子斩草除根不易,果然在钓矶附近找到了竹子,但竹子不多,现在已无须‘手开竹径’,走遍虞山,钓矶应确定了。然后确定望秦驿的原址,在虞山庙内,从历代建筑的变迁看,作为驿站,虞山庙内的地盘已无可能,因为驿站首先要有若干官员和驿站人员居住的馆舍,其次要有厨房,再次要有马匹的马厩,另外要有停泊船只的码头和存放竹蒿、船桨等一应行船的工具。所以,根据虞山的地理环境和历代建筑的变迁,我们断定望秦驿原址应为虞山庙对面,即虞山庙南侧。当时去看时是货运仓库,地盘很宽,很平,审视周边环境,望秦驿应在此。我和刘寿保又访问了虞山庙的僧人,请教他们一代代对虞山庙周边的传说,他们也认为此地传说有官方驿站,也应该是现在的码头货仓。”——“我拍了照片,把望秦驿和‘手开竹径至钓矶’的考察告诉了户崎哲彦教授。”

 

笔者没能见到挚友拍的照片,以定位“虞山庙后面东北侧临江的一块大岩石”而论,清代桂林画家罗辰的《矇胧桥图》似可供参考。【大岩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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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旦节当天,有网友邀约友人到北门市场旁边的铁封山寻访古迹,在山脚寻找一个像火圈形状的摩崖石刻,并意外在消防队后山石壁上发现桂门山三个摩崖大字,并发了图片。细看两张图片后引发了笔者对往事的回忆,并认为有可议之处。

先说那张“像火圈形状的摩崖石刻”图。在1958年兴建消防大楼之前,站在李家巷口人行道上就能看见。该图由线条组成,当中“火圈”内有一个“佛”字,圈外佛光四射,佛字里隐约有一人物,下端圈外有一朵莲花,两边及下部刻有砖形线条。该图传达的意思难以确定,但记忆库涌出儿时“观音老母座莲台,十朵莲花九朵开”的桂林童谣,于是推想佛字里隐约可见的人物当为观音老母。

更可议的是上山路难走,须攀扶崖壁或树木,而该图下端竟然有只焚香炉,显示有人曾往焚香许愿祈福,事毕留下香炉以便还愿时使用。

桂门山三个摩崖大字与“火圈形状” 图有一段距离,站在李家巷口人行道上是看不见的,但对桂门山 藏有金银财宝的童谣耳熟能详。那时候年少好奇,经常同玩伴们缠着老前辈讲古。老前辈说我们桂林山山有洞,洞洞有宝,我们看不见,勾鼻子蓝眼睛的洋人看得见,都给他们偷走了。老前辈说唯有桂门山藏宝洞里的金银财宝有神仙保护,洋人搬出去时门就自动关上,放下门又自动打开,洋人偷不走只好作罢——这个故事让我和小玩伴们都想找到桂门山的“门”在哪里。

我们不敢爬山,李家巷、驿前横里距山脚太近不好找,跑到复兴里望过去又未见有门的样子。我们问家住泗洲湾的同学,他告诉我们说过马路往城里走到机床厂门口回头看,半山腰上就有个门。我们照办,果然看到一个“门”,“门” 下缝里长着一兜树——我心里很困惑,上下左右是悬崖峭壁,洋人没长翅膀怎么上得去?及长,才知道那不是门,而是余靖的摩崖石刻《大宋平蛮碑》,与桂门山三大字不在一个方位。

“火圈形状”图、“桂门山图里都有焚香炉,但香炉的品相不同,摆放的位置不同,用途不同——前者之炉用于祈福,后者用于奠祭亡人。

“火圈形状”图里的焚香炉有耳带底座,外表干干净净,品相不差,可能上过釉,端端正正摆放在莲台下两块岩石当中。

桂门山三大字里的门字门字左边一竖没写至应到的位置,突然停笔,有点反常。三大字左边似有大片小字,疑为碑记之类。图里的焚香炉看上去较深,有耳有足,沿口有边,颜色为白色,品相也不差。摆放位置不在三大字下,而是放在其左下角的石缝里?个人猜想乃因三大字左边的小字里有亡者的名字,因石缝里的泥土被雨水冲塌,乃致炉身倾斜。

遗憾的是桂门山三大字图片清晰度差,三大字右边碑面有黑有白,像是曾经拓过片,上面的小字笔者一个也辩认不出来。考虑到两只焚香炉算古懂了,存在被盗的风险,于是通过文物单位熟人向该单位建议把两个焚香炉保护起来。没想到立马福到回应:

“只有一个香炉,那是这两年放上去的,我们前年拍的照片里没有这个炉,桂门山我们也是前年发现的。上个月我已经带叠彩区人大主任专门去看过了。”

获此短信,我既高兴又感慨,非专业人士的网友元旦节发现上述两方石刻后立马就发到网上,可谓赶早了,不料“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文物部门比他们早了两年介入,足以说明文物保护工作者尽职尽责从未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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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昌锟先生的《清代民族地区圩市发展中的国家力量——以广西灵川县大圩为中心的探讨》,是目前惟一研究大圩的专论,文中引用了许多难得一见涉及大圩兴衰的历史文献,笔者不舍放弃,仅选录部分文献而议之 

一、乾隆年间

乾隆三年 ( 1738) :“议覆,广西巡抚金鉷所请,革桂林厂税项下食物、草、蒜、灰面并牛只等一十四条,应如所请,从之”。

三月以后,户部议准:“遵旨裁革杂税,申造清册,桂林府厂鱼税, 临桂县墟税,灵川县及永宁州小税,平乐府厂糖、油、鱼苗、鸬鹚等税……概请全行裁革,从之”。( 注:上两条失月日)

墟有税名“墟税”,元代已见此税种,至清代杂税多如牛毛,广西巡抚金鉷奏请革除其中十四种获准,为地方百姓减负的好事。

二、道光年间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九月二十七日内阁奉上谕:郑祖琛奏请将疎防盗刦之知县革职留任,勒令严缉一折。广西署永福县知县张鹏万于所属墟市有连刦多家之案,缉捕甚属懈弛,张鹏万著暂行革职留任,饬令协同委员会营赶紧追捕,勒限两个月,务将本案贼盗悉数弋获,倘限满未能全获,即行从严参办”。

墟市商家被贼盗打劫,知县缉捕盗贼时稍有延误即被革职留任,并限期与属下將涉案贼盗全部捕获到案,否则都“从严参办”—— 可谓“办案连坐法”。

三、咸丰年间

咸丰四年 ( 1855)九月,因咸丰皇帝有旨令广西巡抚劳崇光:“临桂、六塘、大墟等处,被匪屯聚,若不赶紧搜捕,所谓无虞者安在。桂林,根本重地,恐非藩臬等所能镇压,劳崇光亦须兼顾桂林各属,不得以亲赴梧州办贼,置本境于不顾。 荔浦、修仁、阳朔、永福、永宁、恭城、灌阳、全州等处,均有匪徒滋扰,亦皆系切近省垣之地”。

劳崇光不敢怠慢,调发重兵围剿大圩土匪获胜后,咸丰皇帝有旨:“本日据奏永宁、义宁两处贼匪,均径击退,而荔浦等处,如何剿办情形,并未叙及。大墟土匪,已据该抚等奏称督兵击退,究竟近省一带地方,能否安谧,殊深廑念”。

咸丰皇帝“殊深廑念”, 直接给领兵攻剿大墟股匪获胜的广西提督惠庆下圣旨:“近省匪聚实多,汝亦难株守省垣,随时斟酌缓急,出省督率剿办。”

屯聚大墟等处的匪类虽剿逐,但“近省匪聚实多”,咸丰皇帝传旨告戒惠庆不可在省城守株待兔,必须“斟酌缓急”主动出击。

四、同治年间

同治年间,在临桂县地发生了一桩破坏圩市贸易,伤害商人性命的的大案:

“缘甘组昌于同治四年(1865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同弟甘絪昌雇带挑夫周文惺肩挑参茸货物, 赴该县地方发卖,是日下午甘组昌由大墟分路,甘絪昌同挑夫由六塘行走,行至崩桥地方,忽松林内走出贼匪二人,执刀拦抢,周文惺走前跑避,甘絪昌落后被贼砍伤倒地,并将担内货物银钱抢去,甘组昌得信赶至,甘絪昌伤重即时身死,先据该县会营勘验详报批行饬缉查,兹查疎防限满,凶贼未获。”

挑夫周文惺当场被杀,甘絪昌被重伤致死,货物银钱抢,临桂县事前疏于防备,缉查限满而“凶贼未获”,署广西按察使朱文江开出“详请题参”名单如下:

广西盐法道佛尔国春、桂林府知府赵元模、桂林府督捕同知沈康保、临桂县知县鹿传霖、捕官系六塘司巡检徐德陞“相应一并题参,听候部议”。

不过,刑部议罪的结果,一般照例是革职,仍留地方与接任官协同缉捕。这桩大案最后的结局原文未载,留下了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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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镇历史悠久,公元前 200 年开始成为居民点。秦汉以后成为始安郡的水运码头;元朝以前称长安市;北宋时大圩已是商业繁华集镇;明朝改称芦田市,约在公元 1400 年,大圩立街设坊,长约 5 华里,因集市庞大,取名大圩,又称五里古镇,为广西四大古镇之首;抗日战争时期有‘小桂林’之称;现已被批准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上述说法称“元朝以前称长安市”而早在北宋时“大圩已是商业繁华集镇”,无非是说其历史悠久,遗撼的是沒有亮出相关文献为依据,同样,说其“明为广西四大古镇之一”等等也沒有亮出文献为依据,笔者难以苟同。


大墟形成于何时、“商业初兴于宋的”历史文献尚未浮出水面,也许將来会出现在某朝某人的墓志铭上——有如笔者在《元代商税务机构及税官研究》的硕士学位论文发现《元故静江路大墟务税使王府君墓志铭》一样。

《元代商税务机构及税官研究》认为:

“元代路、府、州、县所在城镇大都设有税务。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税务设在地方的集、镇、市、圩上,如:

所辖地(路) 所属地(县) 城镇

大都路 昌平县 白浮、双塔

上都路 宣平县 荨麻林

奉元路 郿县 柿林

静江路 灵州县 大圩

袁州路 宜春县 阳桥

信州路 上饶县 罗塘

奉元路 郿县的柿林,静江路灵州县的大圩,有时,还出现‘县务’迁驻远离县治的大居民点的情况,如至正十二年,桂阳州阳山县务‘移置清泷村’。”

《元故静江路大墟务税使王府君墓志铭》一文,是明代宋濂的作品。笔者在《四库全书·别集》检读宋濂的三部文集未见这篇墓志铭;从网上获知四库备要本《宋文宪公全集》卷六目录见到这篇墓志铭,四库备要本求阅无门。1999年浙江古籍出版社以《四部备要》和《宋文宪公全集》为底本,参校多种明清刻本,并补收佚文数十篇出版的《宋濂全集》可称最完全本,惟不知市图书馆是否采购了这套书。

目前综合网上所见,仅知王善为元代江西金溪县人,生于元成宗大德十年(1306年),卒于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他到静江路做大墟务税使的时间有待查阅墓志铭才能确定。

元代在府、州、县、镇设置“税务使司”,之上又有省、路级税务使司,静江路大墟务当属路级税务使司,驻地在大墟,可证当时大墟足够繁荣。

至于“元朝以前称长安市”,上溯到南宋有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的相关记载可供参考:

“古辣本宾、横间墟名, 以墟中泉酿酒, 既熟不煮, 但埋之地中, 日足取出, 色浅红, 味甘, 可致远。虽行烈日中不至坏, 南州珍之。由是吸引众多商人 前往贩运,汇聚成市。”

未见提及“长安市” ,今人研究宋代岭南集市也未见提及“长安市”或“大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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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临桂县志北乡之图有四条道路通桂林城北门,其中一条由灵川县南行而来,过乌金堡(今乌石街)后,须过一座石板桥,桥头有弥陀巷、蔣家里,过桥后经拱极楼、北关直达东江驿——此条即古代驿路。



 

弥陀巷因弥陀寺得名,应当是一处居民点,今已无迹可觅,蔣家里是否即今大河乡蔣家岭村不能确定,拱极楼虽早已灰飞烟灭,但《拱极楼记》碑刻却于20066月在群众路口南侧出土,据载明代该楼旁“驻兵800人”,都是从广东招募来的“打手”, 兵营就在拱极楼下。北关周边有弥陀寺、弥陀巷、蔣家里村和兵营,似可推想当时这一带不会很冷清。

笔者从小到大回乡扫墓走的是古驿道,但从未经过那座石板桥,退休后突发奇想,要寻访一下“石板桥”的踪迹。百余年来地形地貌变化大了,于是就从地名志上找点与“石板桥”有关的信息。因石板桥在乌金堡(今乌石街)东北,便翻开手头上的桂林市地名委员会1986年版《桂林市地名录(一)》郊区“乌石村民委员会”条开始查找,未见石板桥、弥陀巷、蔣家里,但在“五福村民委员会”条下发现疑似“蔣家里”、“石板桥”地名:

“蔣家岭,原为焚香祭祀靖江王蔣国太之土岭,故名。”

蔣家岭下见:

“寻家桥,因始祖从原地来此寻地立家,又建一小桥,故名。”

《灵川县志》四区五里:

上塘边、蒋家岭,乌石街、南洲龙家里、定(江)家里、张家下南洲、泗洲湾、秦家桥、上南洲新村、下塘边、南边老村、下窑、赵家桥、蔡家渡、上窑。

桂林话“秦”、“寻” 字音相同或相近。

笔者曾走进群山花园小区东边围墻眺望,发现秦家桥一带已被推平,一条小路口有一家孤另另的小卖店。寻家桥是座简易石板桥,翌日骑上电动自行车拜访小卖店,叩求石板桥。店主指着小路北面约百米处说石板桥埋在地下去了,回头指着西北草丛中几株大树说树下就是古路,走过来经过石板桥、泗洲湾到驿前街。

而今石板桥不存,寻家桥村作为地名仍在,属五福行政村,地方媒体曾刊登过用无人机拍到的芳华路寻家桥村疑似在建违章建筑的报道,笔者很想走进村子里看看,但沒碰上能说清楚寻家桥村究竟在哪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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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大圩在明代已成圩市,到清代成为广西最具代表性的临桂大圩、苍梧戎墟、 平南大乌墟、 桂平江口墟之一。各圩有各圩的板路,大圩的板路刻在石碑上,一、告示碑立于立于大圩鼓楼街汉高祖庙内右墙。二、《广西桂林府大墟盐运水利分府告示碑》立于大圩卖米码头巷道口。三、《廿四团总局酌定码头挑货力钱告示碑》立于大圩大码头巷道口。兹分录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嘉庆十三年( 1808),“移广西桂林府同知驻临桂县大墟。”

此外,嘉庆六年 ( 1801) ,清政府在大圩设立桂林府盐运水利分府,作为桂林府的派出机构,对圩市行使管理职权。大圩盐运水利分府知府甫一上任, 便贴出告示,“特授广西桂林府大圩盐运水利分府, 严禁招摇撞骗,以靖地方,以安民业。而且提及自身职责是“以惩奸盗,安民为务”。

同时对自己的家人和下属提出严格要求: “所有本分府署内柴米,俱照问价值现钱发赏, 无勒。饬书差人等,毋许丝毫需索闾阎。现倘有藉称本府家人及书差名愚,从中渔利,许尔等立即指扭禀本府,墟市除害。本府言出法随,决不宽贷。此尔等访得有等不法棍徒,在大墟地方买,以地方税银籍端滋事讹诈乡愚,以为陇,特出示晓谕,除饬差严拿外,为此示仰大等知悉:尔一切买卖自 照经。”

大圩盐运水利分府知府的告示用意在于规范圩市的市场秩序, 打击扰乱市场的不法之徒。

大圩因水运而兴,先后建有 13 个码头。因商业兴盛、运输繁忙,部分码头常泊船两三百艘,因此形成了一支人数众多的挑夫帮。为了管理好挑夫,维持有序的市场秩序,大圩盐运水利分府于光绪六年 ( 1880) 出具告示,加以管理,“照得大墟上、下两码头挑夫,昔无善章,往往勒索客商,遗失货物,并混乱强挑,而滋事争斗等情。曾经团绅、客商会议章程,甚为周妥。昨因上、下码头挑夫内有不安守本分者, 蒙混乱挑,致彼此滋事争闹,殊属不成事体。本分府会同省河水师,当即传上码头廖佛林等五十九名,下码头麻四九等四十四名, 取具和好, 以后各照章程, 上下不敢混挑, 不得假故挟仇。 如有混乱领挑者, 公同议罚, 送官究治。若有遗失客货者,照价赔偿; ,有勒索挑力钱文,查出一律照议等罚。”

大圩上、下码头是根据街道的位置划分。以老圩、地灵、兴隆、隆安为上四街,故而位于上四街内的寿隆寺码头、更鼓楼码头、清真寺码头、社公码头、石矶码头、大码头、渡船码头和狮子码头称为上码头。以塘坊、鼓楼、福星、泗瀛为下四街,四街内的塘坊码头、五福码头、秦巨利码头、鼓楼码头和卖米码头称为下码头。根据碑文内容,上、下码头的挑夫,因无序竞争,造成市场混乱,并滋事端。大圩盐运水利分府利用行政力量,会同省河水师,制定章程,并颁布施行,对挑夫行为做了严格的规定。

咸丰年间 ( 18511861),为了应对风起云涌的会党运动, 各地开始设立团练,临桂廿四团总局设在大圩,除了维护社会治安等职责外,廿四团总局也参与圩市管理,曾对谷米卖买、价格等提出明确的限制: “一谷米价长,不得三五人私议,遂鸣锣阻关,必须会同各团公议,酌定可否,方可阻关。 各村仍须照常到圩买卖,不得因阻关遂私议不准出村。一议定谷米不准下船,如有奸商贿嘱挑夫黑夜将谷米私自下船者,查出重罚,有确知奸商情弊来报者, 团议赏。”

可见, 咸丰以后,廿四团总局也逐渐参与大圩市场的管理。

从清前期设置巡检司、同知衙署起,到中后期设置盐运水利分府、廿四团总局等行政机构,参与大圩圩市的管理,并制定了诸多的章程、规则。 虽然其中不乏部分政策会限制、 束缚商业的发展,但整体而言,打击市场不法分子、整顿挑夫等措施都有效地维护了市场交易环境,对大圩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正常商业贸易活动的开展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以上主要内容系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教授熊昌锟先生2015年《清代民族地区圩市发展中的国家力量———以广西灵川 县大圩为中心的探讨》一文摘出,文字未作任何变动,特此声明,并向作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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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边隅巷,1986年桂林市地名委员编篡的《桂林市地名录》载:

“边隅巷:榕城路至杉湖北路。称小边隅巷。民国,称小边隅巷。1967年改称战胜里。1979年更名边隅巷。”

同书载榕城路:

“中山中路至正阳路。明,称城隍庙巷。清,东段称院前街,西段称双忠祠街。民国(1933年)称榕城路。1967年改称战胜里。1979年复名榕城路。”

综合上两条可知边隅巷北与榕城路对接,南至杉湖北路东端。同书载正阳路:

“正阳路,王城正阳门至杉湖北路。清,北段称正贡门街,交叉口称天平架街,中段称王辅坪,中南段称马桩脚,南段称三姑庙街。民国,称正阳路,1967年改称向阳路,1979年复名正阳路。”——以此条而论,正阳路的三姑庙街是与杉湖北路的对接点。

1967年小边隅巷改称战胜里,榕城路改称战胜里,怎样理解小边隅巷、榕城路同在一年改称战胜里?笔者不得要领,考虑到从1986年编篡地名志至今己30余年,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后,桂林市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地名也有较多变化,地名办可能会有新书问世。网上搜索,果不其然,孔夫子旧书网立马作出反应——200712月桂林市地名办公室编印了一本《桂林市五城区地名录》。

通过以往联系的本市旧书店购得此书后,在“秀峰区地名录”查到榕城路、边隅巷、条目。第27页“榕城路”条载:

“榕城路:东起正阳路步行街南段西至中山中路,呈曲线形。明,称城隍庙巷。清,东段称院前街,西段称双忠祠街。民国,1933年因古时候桂林广种榕树,故桂林别名为榕城,取名为榕城路。1966年改称战胜路;1978年复名榕城路。”

38页载:

“边隅巷:北起榕城路,南至杉湖北路。清及民国,称小边隅巷。1966年改称战胜里。1978年更名边隅巷;1991427日废止。”

同页又载:

“大边隅巷:北起榕城路,南至杉湖北路。1969年建杉湖旅社时废止。”

校之《桂林市地名录》除改称、更名之年有变外,榕城路的由来和大边隅巷为新见。

综上所述,小边隅巷与大边隅巷都“北起榕城路,南至杉湖北路。”足可证其为同一条巷子,笔者对因1969年建杉湖旅社而“废止”大边隅巷持疑。理由是杉湖旅社位于今阳桥北杉湖北路西口,与在杉湖北路东段福州会馆东牌坊后的边隅巷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关联。

此外,边隅巷的“废止”也与兴建杉湖旅社无关,应当是1972年开工兴建、19768月竣工的漓江饭店,以及之后20013月开工扩建、20024月竣工的桂林瀑布大酒店的结果。这两次工程拆迁了多少居民房屋,笔者无从知晓,但相信有挡案可稽。

小边隅巷与大边隅巷虽然为同一条巷子的名称,其“小边隅巷”之所以演变为“大边隅巷”,当与房地产开发商因开发、扩展边隅巷有关是可以肯定的——此开发商名叫王春晖。

王春晖生于咸丰十年(1860年),殁于公元1939年,江西省吉安县人。因家贫只读过三年私塾即辍读为人放牛。同治十二年(1873)大旱,他随众逃荒到桂林,帮父亲沿街卖凉粉为生。次年父亡,同乡怜其孤贫,推荐到经纪行做学徒,由于刻苦学艺,勤奋向上,第二年即升为掌柜。

光绪三年(1877年),他借得资金2000银元,到南宁谋求发展,在石巷口开设“广源利”店,自营土特产购销并兼营经纪。20年后,他在南宁、桂林、梧州、江西吉安等地拥有工商企业11家,职工达三四百人。全盛时期资金总额达50万银元,购置房屋、田地、花园、山林等,被譽为南宁的商界巨子,社会名流。

笔者从广西师大法学院副教授侯宣杰先生《晚清广西城市居民消费论》一文中获得下条信息:

“清末桂林边隅巷大公馆共计有100间房屋,富商罗照致购得其中的98间。”

文中这条信息引自1990年《南宁文史资料》第11期李启祥、谭津《王春晖发家史》,笔者据此认为王春晖为开发商或无疑义。

桂林骑楼

漓江饭店到桂林瀑布大酒店的兴建、扩建,无论拆迁了多少居民房屋,其中有“清末桂林边隅巷大公馆”100间房屋在内是可以肯定的,“大公馆”是否为住、商两用的骑楼式建筑有待识者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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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炤致有一妻二妾子八人,罗炤致本人捐了一个府经历正八品的官摆样子,其实还是在桂林做生意发财。他的八子中长子桂铭、二子桂海、三子桂桦也都捐了官,真正走马上任的只有长子桂铭,但最后不得不“子承父业”。

罗桂铭“桂铭,字伯新。光绪初年在广西桂林府经商。捐了一个典史,做过昭平县典史和贺县典史。”

典史是设于州县的佐杂官,属于未入流的文职外官,从生员、吏员中选拔,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由此可知罗桂铭原已取得生员(秀才)身份。

典史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但若县丞、主薄等职位裁并或空缺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典史本身没有品级,但如果干得好,也有可能会被皇帝赏个九品顶戴。

罗桂铭两任典史都未能获九品顶戴,便“花银二万两,捐实缺知县,以高出时价买实缺立马被“选补陕西安康知县。”安康县为兴安府治,史志地理志注有“繁、疲、难”三字,所谓“繁”指行政业务多,“疲”指税粮滞纳过多,风俗不纯、犯罪事件多曰“难”。

罗桂铭到任后却认为“安康县民风颇好,不喜欢打官司,每年只收案件三件到五件。”政简无事,他“家中又有钱,在那里买个活的小鹿仔,价钱一两纹银,他就常时买小鹿子杀来做菜吃。”后来历任陕西中部县、沔县、南郑等县知县,“地方民众送了万民伞多把,伞上面绣着“爱民如子”等字。”

罗桂铭在陕西四任知县无怨无悔,感动了陕西巡抚边宝泉,光绪十一年(1885年)保举他升任知府,但事未尽而任满离职。新任陕西巡抚者为鹿传霖,当人称天下俭的布政使李用清同对他说“桂铭是一个清官,官风颇好。”意思是请他联署举荐书以尽其事。不料鹿传霖冷冷的回了一句“桂铭家里实在有钱。”李用清发现他对罗桂铭颇为不满,便劝罗桂铭“改省做官。”

同治十三年(1874年)罗义昌银号遭遇一群强盗入室打劫,损失颇重。当时鹿传霖正在桂林府知府任上,办案时先是怀疑报假案,派人查账确认抢去3000余两银子。不久,虽捕捉到几名强盗,但因未能追回银两被上司斥责并如数赔偿。

罗桂铭心里明白鹿传霖是要报他当年之恨,索性辞官不做,回到桂林“做罗义昌的老板,炤致被称做老老板。”并“在关外买回鹿茸十架,人参四支,人参价二千两,带回孝敬父亲。”

罗桂铭做过几任知县,深知贫民之苦,回桂林后便做慈善事业:“施舍棺木,寒衣,发给贫民过年米,每个贫民发给白米五斤,有人来要,隨来隨给,不须调查,不办手续。”

罗炤致病故那年,光绪二十年(1894年)罗桂铭因吃了鹿茸过多病亡,因大弟桂海回福建省连城县管理家产,罗义昌银号由二弟罗桂槐做老板。

罗炤致第二子名桂海,字秋涛,捐了一个同知抬高身份,在老家连城县打理家产风生水起。首先是“在汀州府城与郑家合伙开了一个当鋪,资本贰万两,名叫洪昌当铺。”同时“在连城县开了一个当鋪,名叫阜昌当铺,是和沈仰颐合伙开的。”

之后是公益事业:“在家收得五百多担谷子的田,捐作义学全年经费。”

慈善事业:“又捐收得五百多担谷子的田,名为“仁济”,系专施棺木及过年发给贫民每个人白米五斤之用。”

最后是:“ 又与人合伙做纸商号和云茶(鸦片烟土)商号。”——虽然合法,毕竟是“佛头着粪”不能不令人遗憾。

罗炤致的第三名桂桦,字植三。先是捐一个正五品的“直隶州知州”,大约嫌名头小了,便改名桂槐,另报捐外官中的最高一级的正四品候补道。桂铭死后他当罗义昌老板,大咧咧的不人情世故。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他做小生日,请了戏班子,热闹非凡。布政使汤寿铭来拜生,轿夫和跟班多是湖南人,拥在戏台前看戏。桂槐“骂他们湖南人混账”,汤寿铭也是湖南人,当场起身拂袖而去。桂槐当时不道歉挽留,事后也不采取补救措施,汤寿铭就把罗义昌代理藩库的事取销了。

代理藩库被取销,罗义昌银号虽然減少了大宗的流动资金,但仍有相当的实力。然而,桂槐不善于经营,滥放借款,出现了很多收不回来的账。此外,他喜欢讨好他奉承他的人,这类人可以借款。他的癖好是喜欢建造房屋,“造好了房子给友人住,并在江西造屋,花了十多万两。”而“家里人多要一点钱都不给的,并不许向罗家所开的各鋪借款,有擅自借给的职员就开除。”另一癖好是“欢讨小老婆,讨了许多,玩厌了不要,又讨新的。有友人看上了某个,他也可以送给他。”

如此种种,不到一年,罗义昌银号终“因倒账太多,周转不灵,存款不能应付”,遂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倒闭,“各铺也就顶给别人经营。桂槐坐了一年多的牢,尚欠人家四十多万两,按四成摊还。”

于是,桂林“十不料”中就有“四不料罗义昌倒了招牌”的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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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桂林巨商罗炤致》由其族裔罗启鉴口述,经张心徼先生整编后仍有5400余字,内容庞杂:从罗炤致衡阳某钱铺当学徒、桂林开罗义昌号银钱兑换铺、强盗报恩、济赈救灾获二品典封并立“乐善好施”牌坊、善于经营商号遍及十八省等等。最为夺眼球的是他在衡阳时与厘金局长之子张联桂结拜把兄弟,后又借钱给张填补亏空谋复官,后来张联桂为“报恩”为他提供发财的机会。此外,他又与广西巡抚张月潭“结为拜把兄弟,并为张月潭转移赃款百万两等等,颇具传奇色彩。口述者事无巨细娓娓道来,作为族裔既不便对先人妄加褒贬——笔者读后认为一些事实须要辩证。

一是罗炤致与张联桂“结为拜把兄弟”

口述者说:“炤致衡阳钱铺当学徒,钱铺对面是一个厘金局。局长张姓,他的儿子联桂常在局门外、因此和炤致认识,常常聚谈,两人遂结成拜把的兄弟。”

此说未给罗炤致当学徒的年份,可考的是清代的厘金局置于咸丰五年(1855年),湖南率先实施。罗炤致生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是年35岁;张联桂生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是年17岁。

古代男子“拜把子”结义不讲究年龄和身份,问题是咸丰五年(1855年)张联桂身在何处。

《清史稿》未为张联桂立传,但“地方志存焉。”当下研究其人其事者不少。综何所见史载文献,咸丰二年 (1852)太平军攻打扬州城,张联桂随父避居东乡浦头老家,直到咸丰六年(1856)考入县学为庠生,后在朝为京官——至此可知咸丰年间张联桂父子不可能出现在湖南衡阳。

至于为广西巡抚张月潭转移赃款百万两,查咸丰朝至光绪朝广西布政使和巡抚名录,皆未见张月潭其人,罗炤致与其“结为拜把兄弟”、转移赃款纯属无稽之谈。

二是罗炤致借纹银给张联桂还欠款谋开复。

口述者说:“张联桂做知县后,到桂林相见。交卸后做厘金局局长,遇着涨大水,比解款不够,短欠纹银三百两,被参了官,罗炤致借给他银六百两,以三百两解清欠款,以三百两运动开复,得开复知县原官。”

上说主要意思是说罗炤致对联桂有救危解困之恩。考之史实,同治七年(1868) 广西厘金总局在桂林成立,专司全省厘税事务,“兴、灵、全、灌米谷及出山货均于桂林正卡之分局下关抽收出山货厘金”,灵川县未设厘金局。张联桂于同治九年正月(1870年)出任灵川县知县,次年改任贺县知县,未在厘金局任过职。

设若张联桂若真有短欠纹银三百两公款,也完全无需罗炤致相救。张联桂在到广西为官之前,从咸丰八年(1858年)在朝为京官任太常寺博士,十年后的同治六年(1867年),以京察一等,加一级于次年被选授为广西庆远府理苗同知。按太常寺博士官秩正七品,年俸45两,养廉银1200两;庆远府理苗同知官秩正五品,年俸80两,养廉银2400两。

此外,张联桂的父亲张薰以家贫服贾,为盐务司会计,获利辄厚,中年在南河下先租后购置屋一百七十余间,定居扬州。

张联桂胞兄张联第在京为刑部主事(正六品),其伯张子陶为直隶玉田知县(正七品),足可见张联桂不差钱,无需接受管下巨贾帮助欠下人情债。

三、关于张联桂为“报恩”

笔者认为张联桂不曾与罗炤致结为拜把兄弟,也不存在罗炤致借给他银六百两解清欠款、开复原官之事,口述者仍说张联桂:

“回到广西,放了缺,一直升官,升到了做广西布政使。他为了报答炤致,给罗义昌代理藩库,收解发放款项,于是罗义昌更大大地兴隆起来了。”

钱庄代理藩库早在道光年间已有胡雪岩为先例。江苏藩库也曾“拨银10万两发典生息”,每年得利息 12000 两,官、商双方受益。张联桂对罗炤致无恩可报,以库银委托罗义昌银号生息纯属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口述者接着说:

广西要禁用小钱,联桂特预先给炤致发财机会,漏给他消息,他就去收买大钱,一直收买到了广东和汉口。藩库的银子在他手里,他就用藩库的钱去收买,要多少有多少。把小钱用出去,把大钱存留。一声禁令下来,要换大钱,就有罗义昌供应,于是炤致又大发财。广西前后禁了三次用小钱,每次炤致都预先得有消息,每次赚得三、五万两银子。

清代的铜钱铸造、流通情况详见《清史稿 食货五 钱法》,时而禁用大钱、时而禁用小钱,是根据市场上出现劣质铜钱的流通情况采取的举措。笔者认为这种举措应当是及时的,公开的,作为禁令是面向全国的,张联桂不可能也无必要“特预先给”罗炤致招通消息。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张联桂与罗炤致之间的关係是以藩库存银增值与罗义昌银号获利为基楚的合作关係,所谓罗张结拜,罗借银给张以及张“报恩”并非事实。口述者所讲的内容有来自家族内部,口口相传难免走样,有来自街谈巷议,难免添油加醋,口述者难于分辩,整理者无订证义务,存在一些疑点在所难免。

笔者所见亦是一己管见,敬祈方家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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