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职场中,我和Nancy的友谊却在这“罪恶”的土壤中开出了奇葩。我们的友谊经受住了淤泥的浸染,虽谈不上似莲花般高洁腊梅般坚贞,却也惺惺相惜两小无猜。我们是慢热型,刚开始时我们冷眼远观,没有互相接近的意思,逐渐地我们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优点,互相吸引,接近,熟稔,相知,相惜。。。,就差相爱了。
我曾对Nancy发表过一番怪论:最要好的朋友,其实和热恋中的人儿没什么区别,一样是互相想念互相照顾互相依靠互相倾诉,一段时间不见了就会有见面的冲动,差别只在于好友不上床。乐嘉曾总结过:想确定是否真的爱一个人,只须知道自己是否有心动,心念,心痛的感觉,妙语也。
我们经常一起逛街,喝茶。在星巴克,在巴黎春天,消磨掉一个又一个的周日午后。我们知道对方的口味,也把对方的恋爱家庭婚姻调查得底儿掉。可以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回忆过去珍惜当下。这就是所谓的闺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