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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SAP-HR

病假

1、维护要点:只需维护病假天数后,员工医疗期工资待遇系统工资核算后自动带出。

*系统计算规则:

  按当月日工资并依据医疗期待遇比例进行扣减,分别扣减到各个基本工资项(岗位工资、上浮岗级、上岗津贴、知识分子补贴、保留工资)上

当月病假>11个工作日,停发知识分子补贴

医疗期待遇计算

 

序号

实际工作年限

享受医疗期待遇比例

1

实际工作年限< 3 年

60%

2

3年 <= 实际工作年限 < 5年

65%

3

5年 <= 实际工作年限 < 10年

70%

4

10年 <= 实际工作年限 < 15年

75%

5

15年 <= 实际工作年限 < 20年

80%

6

实际工作年限 > = 20年

85%

 

事假

*系统计算规则

事假>  3 天,停发知识分子补贴

事假+旷工<= 10天,请假1天扣1天的岗位工资、上浮岗级、上岗津贴、保留工资;扣减直接体现在以上工资项;

事假+旷工>  10天或有事假且事假+旷工>10天,出勤1天发1天的岗位工资、上岗津贴、保留工资;上浮岗级工资停发;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上月)- 事假 – 旷工 。

 

旷工

*系统计算规则

发生旷工,停发知识分子补贴、上岗津贴、上浮岗级;旷工1天,扣发1天的岗位工资、保留工资;扣减直接体现在岗位工资和保留工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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