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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话教材京骂另类 |
分类: 疑似人间 |
据南湖晚报载:一段名为“第一套嘉兴骂人话教材(第一版)”的视频爆红网络,上传至土豆网后的短短几小时内,点击量达9100多次。不仅如此,这段视频还“风靡”到了新浪微博、人人网等网络平台,被众多网友转发和评论。
尽管视频创作者初衷是出于这样一个良好希望:“希望有更多人参与到传承嘉兴方言的行动中,不管是‘雅话’还是‘俗话’”。但用这样另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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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官商勾结杂谈 |
分类: 疑似人间 |
霸王条款,指的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因此毋庸置疑,对霸王条款之类的东西,社会当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但在现实生活里不管是美容卡、健身卡、消费卡的“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还是购物时“打折商品概不退换”,或餐馆用餐时的“禁止自带酒水”,各种“隐身”“变脸”或者甚至“赤裸”的霸王条款,仍是多的惊人。
《南湖晚报》2月11日报道,嘉兴出现最牛霸王条款:“发生消费纠纷,乙方(消费者)不能向媒体反映,否则需赔偿名誉损失费8000元。”这条约定赫然出现在一份房屋装修合同中。好在2012年是龙年,不是牛年,不然此“牛”一出,消费者怕是没好日子过了!难怪百姓戏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3月15日来,16日就走……
其实,生活中如此牛气的条款俯拾皆是。举个例来说,现在的合同,据称都是主管部门备案的 “规范”文本,但你仔细看看所谓的“规范”文本的规范内容实在不堪入目:买房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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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执法不严巨额赔偿杂谈 |
分类: 疑似人间 |
5月5日《南湖晚报》报道,海宁星城洛川小区600多住户信息被人一览无余地发布在互联网上。详实的家庭住址、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座机号码等信息,任何人通过“百度”都能搜索到相关详细信息,小区居民对此深表不安。无独有偶全国范围内对此问题也屡有报道,最近公安部部署20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展开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并抓获1700余名犯罪嫌疑人。对公安部收网行动拍手称快之余,后怕也油然而生,因为发生在海宁的那个报道正告诉我们: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全国各地的一种普遍。非法倒卖、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逐渐形成规模庞大、覆盖全国的犯罪网络——此言并非危言耸听,急需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从个人信息泄露案显示,目前在市场上花上几块钱或几十块钱,就可以成批买到手机号码、汽车牌照、家庭住址等详尽个人信息,甚至包括个人的兴趣爱好、家庭成员、财产收入。随之伴生的往往是骚扰电话、短信和垃圾电子邮件,甚至滋生出大量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拘禁、暴力讨债等犯罪活动,因此已对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而且有一个不争的现实就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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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心病自杀杂谈 |
分类: 疑似人间 |
据南湖晚报4月25日报道,一女子微博中扬言要自杀,网友@嘉兴公安求救——《微博上劝,现实中找,浙沪警方鬼门关夺人》。在表示对公安救人之举肯定之余,令人深思的是那扬言自杀女子的那些话:“我只是真的对自己的人生很迷茫”、“累了”、“我坚持不下去,是我对自己彻底失望了”,……此言此语现代人已耳熟能详,在常人生活中或许这只是口头禅而已,但就在某些人身上悲剧却频频上演。此女这次是幸运地被救,但更多的同样这样抑郁的人怕就没有这样的幸运而会永远消失在人间。
现代人的抑郁,这把隐藏在背后杀人不见血的刀——已经是用无数次的事实提醒,它正步步逼近并危胁着我们。
心情低落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几乎所有人都体验过沮丧、忧郁的心情。因为现代生活工作压力大、节奏紧张、人际关系复杂,往往容易心情低落,由此造成各种身心疾病,抑郁也就随之而来。虽然抑郁症属于心理障碍,但怕很少有人能意识到这种心情可能严重到需要治疗。但频频发生抑郁自杀的现象该惊醒梦中人了,绝对不是危言耸听,抑郁如何排解,已是目前社会不容小视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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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蓝天白云油品质量杂谈 |
分类: 我思故我在 |
作为普通百姓,对于良好空气的理解并不复杂,也就是自己能在蓝天白云清朗的大气里自由地呼吸。然而,对于生活在大都市的人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追求良好空气质量,几乎成为一种奢求——因为我们生存空间的大气环境已经无法再糟糕下去了。
随着浙江省各地PM2.5监测数据的陆续出笼,PM2.5值的好坏“基本靠天”,似乎成了市民总结的基本规律。据南湖晚报报道,嘉兴市三周内PM2.5监测数据显示:一级有3天,二级有16天,超标有2天,4月9日是最“清爽”的一天;4月9日PM2.5的日均浓度仅18微克/立方米,是最“清爽”的一天。
PM2.5的监测和公布,经历了众多有识之士“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过程,也最终走进了寻常百姓家,成为我们每天能听到的一个数据。一般而言,粒径2.5微米至10微米的粗颗粒物主要来自道路扬尘等来源;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 M2.5,主要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如机动车尾气、燃煤等,通常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PM 2.5的存在,被认为是一种环境风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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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案郝劲松公民权利杂谈 |
分类: 我思故我在 |
因为舒先生不服“闯黄灯”吃到罚单,从而引发的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期, “闯黄灯”案终于有了结果,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月7日南湖晚报报道)。随着法院终审的一声槌响,法律意义此案已作终结,但笔者认为从深层次来讲,“闯黄灯”案所引发其它方面的诸多意义远没有随终审的槌声而终结,而是“余音缭绕三日不绝”。
一是现实典型案例教育意义深远。 “闯黄灯”现象在生活中比比皆是,但能够因为这次“闯黄灯”案引发热议并从中接受到的相关教育,不可否认怕是从来没有如此深刻过。“闯黄灯”案发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主要是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一法条的不同理解。法院经审理认为,出于安全驾驶目的,对“黄灯亮时”该条文的理解应当基于“谨慎规范”之理念,即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据笔者看来,在此案中舒先生根本就没有胜诉的可能,因为如果支持了舒先生闯黄灯的行为,那么等于鼓励全国人民闯黄灯,整个黄灯时段就会有不断有车辆进入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