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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2019-12-30 12:33)
分类: 公司法律顾问

一、回购概念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所涉及的回购包括:(1)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等以一定的价格回购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并将其作为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2)当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所约定的调整事项,或企业终止激励计划时,企业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注销期权。这里的股权激励回购特指第二种含义。

二、回购情形

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必然会就各种回购情形作出约定,以限制性股票模式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一)辞职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企业一般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分界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企业按照约定的回购价格,如授予价格或者调整后的价格等回购注销。

(二)职务变更、丧失劳动能力、死亡、退休、裁员

此处所指的职务变更是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调动,当激励对象发生“被动离职”情形时,企业一般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如约定自动离职或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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