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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未逃逸

抢救伤者

报警

认定自首

分类: 律师观点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警并等候处理的情况是否能认定自首,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无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上述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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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放弃索赔声明

赔偿

效力

分类: 法律知识

近些年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出现了被保险人基于某种原因向保险公司出具放弃索赔声明的情形,在受害人请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产生了较大争议。从被保险人和受害人两种角度分析,个人认为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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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机动车

非机动车

财产损失

赔偿

分类: 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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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抚养费

变更

子女

分类: 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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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高薪

销售

房屋

陷阱

分类: 法律知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多种多样的房屋销售方式不断出现,其中一种为通过发布高薪招工信息吸引人们前来应聘,然后公司让“讲师”对应聘者进行所谓的理财培训,免费提供交通、餐饮并带应聘者去一线或有发展潜力的城市参观游览。通过一段时间类似传销的洗脑,再让这些应聘者通过各种方式招揽人员加入,直到最终把一个所谓投资理财的“好项目”透露给应聘者,仅需三五万首付款,并且投资收益巨大。瞬间一部分人急切要求购房,火爆的销售现场致使犹豫不决的人也加入到了购房者中。签合同、贷款等相关手续一路畅通迅速办理完成,事后开发商马上通知购房者收房,结果明明是找工作的应聘者却成了购房者。等购房者收房时才发现楼盘早已在六七年前建成,位置偏僻,入住率低下,相邻项目的价格仅为自己购房价格的一半,自己还要偿还几十年的贷款,此时后悔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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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

流转合同

备案

无效

争议

分类: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包括出租、入股、互换、转让等,《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均规定流转合同需要向发包方备案,但实践中大部分的流转合同没有向发包方备案,这种情形下的流转合同是否有效成了争议的关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流转合同没有备案并不导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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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

契税

开发商

缴纳

委托

分类: 法律知识

 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和交付时,存在收取契税作为前置条件的情形,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代收契税后未及时缴纳,而是挪作他用,造成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损害了业主权益。

首先根据《契税法》第一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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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验收备案

告知性

行政行为

权利义务

分类: 法律知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同时,《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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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利息

利率

本金

抵扣

分类: 法律知识

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五六年前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两万元,双方所约定利率远远超过法律的规定,造成借款人至今已偿还了7万余元利息,但依然被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两万元本金。经计算借款人所支付超过法律上限利率的利息已超过两万元本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所以利息已将本金抵扣完毕,借款人无需再支付出借人本金。相关(2022)最高法民申161号民事裁定书即持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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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梦

陷阱

骗局

录制节目

分类: 法律知识

近些年来受社会“全民造星”的影响,一些个人或机构以给孩子培训、制作视频、拍影视剧、录制综艺节目等发布到一些平台或电视台上为由向家长收取费用,很多人抵挡不住“明星家长”的诱惑纷纷付费报名。

参加这些所谓的制作能否给孩子带来成长并成为童星是未知的,但这其中却存在相当多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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