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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2016-05-02 18:28)

青玉案   

和贺方回韵,送伯固归吴中故居

三年枕上吴中路。遣黄耳、随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惊鸥鹭。四桥

       尽是,老子经行处。   

辋川图上看春暮,常记高人右丞句。作个归期天已许。春衫犹是,小蛮针线,曾湿西湖雨。

 

    这首词用贺方回原韵写成。贺方回,即北宋词人贺铸。贺铸寓居苏州时,曾作《青玉案》词,抒写梅雨时节幽居生活的孤独忧愁。伯固是苏坚的字。他博学,能诗。东坡与他以同宗相待。东坡任杭州太守时,他任杭州监税官,以后两人时相过从,甚为友善.苏坚于元祐五年(1090)随东坡治理西湖,出力甚多,三年没有回家。这首词就是作者为送苏坚归故乡吴中而作。其时为元祐七年(1092),东坡57岁。

    东坡在送别友人之际,也勾起了自己的思乡之情。

    上片写作者对友人的叮嘱。开头说苏坚思乡之切,三年来归乡之思时萦魂梦。于今得以回乡,作者说,我真希望有一只能传递音信的“黄耳”狗随同你前去,也好在我们分别之后,能给我们传递音信,互致问候。“黄耳”,  《晋书·陆机传》:“机有骏犬,名日‘黄耳’,甚爱。既而羁寓京师,久无家问,笑语犬日:‘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取消息否?’犬摇尾作声。机乃为书以竹筒盛之,而系其颈。犬寻路南走,遂至其家,得报还洛。其后因以为常。”这里“遣黄耳”就是用的这个典故。以下是对苏坚的叮嘱。他告诉苏坚,如到松江渡口,呼唤渡船时,切莫惊动栖息在那里的水鸥、鹭鸶,尽量从桥上走。姑苏有四桥,那都是我经常经过的。这里作者不直说对美丽姑苏的谙熟和怀恋,却表示连那里的水鸟都挂在心上,爱护备至。这种写法,更其委婉多致。苏轼词风豪放,但感情却是深挚、细腻的。这里的“老子”系指老年人,是苏轼自称。因苏轼年长于苏坚,故称老子。

下片前两句“辋川图上看春暮,常记高人右丞句”承上启下,既是赠友,也是自况。唐诗人王维官尚书右丞,有别墅在辋川,维于蓝田清凉寺壁上曾画辋川图。王维《归辋川作》中有“悠然远山暮,独向白云归”,抒写隐逸生活的高致。东坡在宦海浮沉之中,对仕途多有厌倦,故以这两句寄托追慕古人、向往归隐的心情。同时,也隐约告诉友人,以前人为鉴,回归乡里,随缘自适。所以紧接着就引起下文,作者说,其实我也早有归乡之想了。如今要定个归乡的日子天公也一定会许诺的。你看“小蛮”给我细针密线做的衣服上,如今不是还留有西湖的雨痕吗!小蛮,唐白居易的舞妓,白有诗云“杨柳小蛮腰”。此处,苏轼借指他的爱妾朝云。“西湖雨”,是揣想朝云对他的思念之情、思念之泪。这里不说自己思归,却说好象看到朝云的泪眼。可谓委婉多致。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二云:“‘曾湿西湖雨’是情语,非艳语。”这一句确非俗艳的云雨燕婉之词。从中也可约略看出苏轼一改“词为艳料”的高超之处。况又云:“与上三句相连属,遂成奇艳绝艳,令人爱不忍释。坡公天仙化入,此等词犹为非其至者,后学已未易摹仿其万一。”这种奇艳而不庸俗之绝,确是苏词的高妙之处,此种境界,一般词人是很难达到的。(蔡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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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7 10:07)

江城子   

                       ()苏轼

 

墨云拖雨过西楼。水东流,晚烟收。柳外残阳,回照动帘钩。今夜

巫山真个好,花未落,酒新

   

美人微笑转星眸。月华羞,捧金瓯。歌扇萦风,吹散一春愁。试问

江南诸伴侣,谁似我,醉扬州。

   

    这首词作于元祐七年(1092)。这年二月作者由颍州改知扬州。在扬州待了半年时间,八年即被召还进京。此词即作于扬州任上。时年57岁。

    这首词抒写作者在一个雨霁月朗的良宵,美人相伴、饮酒听歌的欢娱情景。表现了作者乐而忘忧,陶情风月的旷达情怀。如果我们能想到作者身不由己、不到两年时间就先后徙知杭州、颍州、扬州,“二年阅三州”、奔命于仕途的情况,那么这里的“及时行乐”就是可以理解的。对作者来说这是一个暂时的解脱。正因为如此,此时作者将个人的烦恼、宠辱完全置诸脑后,全心身地赏玩这良辰美景,在这种心境下,笔调就显得轻松明快、如行云流水。

    这首词上片重在写景。从“墨云”到“回照”五个短句,依次写出傍晚时雨过天晴的景象变化。先是墨云拖雨,而后是水向东流,而后云收雾敛,而后夕阳返照,风吹帘动。如此依时序次第展开,如同一组变幻组接的镜头,意象纷呈而又气脉连贯。这里用“拖”“流”“收”“回”几个动词,给人以画面摇曳、变动不居的空间感。“晚烟”“残阳”则晓人以时间。接下来是作者对如此良辰美景情不自禁的赞叹。有美女相伴,鲜花簇拥,新酒助兴,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巫山”二字暗指美女,为引起下片细致刻画美人情态作了先导。

    下片重在写人。前五句是描摹美人情态。说她笑脸盈盈,明眸如星,顾盼生辉,使姣好的月亮都自愧不如。她时而捧杯敬酒,时而轻歌曼舞,翩翩舞扇招来缕缕清风,以致吹散了弥漫于心头上的愁云。最后三句,化用杜牧诗意。杜牧有诗云:“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里作者以沉缅于酒色自许,似平是忘怀一切,放浪形骸,实则不过是自我解嘲,苦中取乐。据赵德麟《侯鲭录》记载,作者在颍州时就因久雪人饥,彻夜不眠。到扬州后又看到吏胥催交积欠,夏田一熟“使民反思凶年”,无以为生。百姓的疾苦,个人的遭际,酿成了作者“一春愁”。因此作者以酒消愁,不过是求得心理上的一时宽解,狂放之中,深隐着心灵上的创痛。以旷达的笔调表达此种心境,更其沉痛。(蔡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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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子

()苏轼

过七里滩

 

一叶舟轻,双桨鸿惊。水天清,影湛波平。鱼翻藻鉴,鹭点烟汀。过沙溪急,

霜溪冷,月溪明。

   

重重似画,曲曲如屏。算当年,虚老严陵。君臣一梦,今古虚名。但远山长,

云山乱,晓山青。

 

    这首词作于熙宁六年(1073),即东坡遭诬陷被迫请调外任,出知杭州通判的第三年。时年38岁。当年二月,他往巡富阳、新城,放棹桐庐,过七里滩。七里滩又名七里濑、富春渚,位于桐庐西边严陵山下,与严陵濑相接,是有名的“严陵八景”之一。严陵,名光,字子陵。他与刘秀同学,曾帮助过刘秀的政治活动。刘秀称帝后,他便垂钓于富春江上,隐居不仕。政治上失意的东坡泛舟于此,眼前景,前朝事,怎能不牵动他的情思!

    上片开头两句写舟轻江阔,桨动鸿惊之景。惟其江阔,所以显得船小(如同一片叶子),惟其行速迅疾,所以显得船轻。而船桨击水之声,竟能惊飞栖息在岸边的水鸟,更反衬出东坡独行江上的清寂幽静。这两句是近景、动景。然而动中有静,近中寓远。

    下两句宕开一笔,由近及远,状写天光水色。天气晴朗,水色澄明,由此引出“影湛波平”一景。此系静景。以下“鱼翻藻鉴,鹭点烟汀”两句为动景。正因为“影湛波平”,所以鱼儿在水中游弋腾跃就好象在带有水草文饰的镜子里一般历历可见。而鹭鸶在烟树迷濛、水气氤氲的江渚上忽上忽下的翻飞也显得格外轻盈、敏捷。只“翻”、“点”两字,就把水中鱼、地上鸟不同体态、动作活脱脱展现在我们眼前,生动传神,各得其妙。

     上片以“过沙溪急,霜溪冷,月溪明”煞尾。“过”是“领字”,统摄三个短句。同时也点出江行的迅疾。而由沙、霜、月三个字见出泛舟江上的不同时分。急、冷、明三个字显示作者的不同感受。朗朗白昼,水中沙石历历在目,船移沙迁,故尔感到行速之“急”;晨露着船,故尔感到清冷;夜月临江,故尔感到幽静、空明。这样,作者就把他泛舟七里滩时的所见、所感,通过几个精选的字眼儿,图画般地描绘出来了。

    下片开头“重重似画,曲曲如屏”两句,意象无多转换。此处再作景语,是承接上片,总括全景。意谓舟行江上,山重水复,如同迭相涌现的画屏,令人玩昧不尽。到此打住,转而抒情。

   “算当年,虚老严陵”。关于严光,昔人多说其钓鱼是为“钓名”。如韩偓《招隐》诗:“立意忘机机已生,可能朝市污高情。时人未会严陵志:不钓鲈鱼只钓名。”东坡称其“虚老”也含有贬意。在东坡看来,刘秀也罢,严光也罢;做皇帝也罢,做名士也罢,都不过是“君臣一梦,今古虚名”。此处特别拈出“今古”二字,自然也有吊古伤今之情。此时东坡因“坐谤讪”而被贬在外,此种感慨是不难理解的。虽说有其虚空、消极的一面,但并无颓丧、悲抑之感,倒是颇能见出东坡旷达、超然的情怀。

    “但远山长”三句,是说人去物在,江山依旧。刘秀、严光都已化为一抔黄土,但这里依然是群山连绵,云雾缭绕,晓山青翠。此处承接“君臣一梦,古今虚名”的笔意。看似景语,实为情语。作者抚今忆昔,寄慨遥深。(蔡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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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花令

()苏轼

霜余巳失长淮阔,空听潺潺清颍咽。佳人犹唱醉翁词,四十三年如电抹。

   

草头秋露流珠滑,三五盈盈还二八。与余同是识翁人,惟有西湖波底月!

 

这首词作于元祐六年(1091),作者56岁。是年三月东坡由杭州被召入京,任翰林学士,因再次遭到洛党攻击,遂于八月辞免,出知颍州(安徽阜阳)。此词当作于到颍州不久。

颖州也有一个西湖,风景也极秀丽。当年,欧阳修曾知颍州,并作有《木兰花令》:“西湖南北烟波阔,风里丝簧声韵咽。舞余裙带绿双垂,酒入香腮红一抹。    杯深不觉琉璃滑,贪看六么花十八。明朝车马各西东,惆怅画桥风与月。”这时欧阳修巳死去很久了,但当苏东坡知颍州、游西湖时,还听到人们在唱欧阳修的《木兰花令》,于是东坡便步欧阳修词原韵写下了这首词,借以寄托对欧公的怀念之情。

    上片前两句说当此秋霜降临之际,悠悠淮河流量锐减,那浩淼开阔的气势已不复存在了。只有那清浅的颍水潺潺流淌,发出如咽如泣的声音。听来还觉得凄婉动人。这里作者一面咏物,一面也抒写了自己屡遭攻讦,仕途多蹇的悲凉。是景语,也是情语。接下来,便紧扣题旨,说是在这个时候我来游西湖,居然还能听到佳丽歌女吟唱欧公的词作,怎么能不感慨系之!想当年,苏轼22岁入京参加考试,欧阳修为主考官,苏轼得中第一名。欧阳修在得到苏轼的谢书后,曾对人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又说:“更三十年,无人道着我也。”自此,苏轼得以名震京师。苏轼对欧公的感遇之情可想而知。后来他们时相过从,友情甚笃。不论从师、友关系,还是从道德文章上说,他们都是很相知的。然而,欧公在苏轼36(1071)那年即已谢世,距今忽忽19年了。此处“四十三年”恐非确指,而是极言时光易逝,如同闪电一般,一晃而过。“抹”字极精练传神。这一句既是感叹人生短促、欧公早逝,也是说文章常在,其人不朽。道出了作者对欧公的无尽的怀念和敬重。

下片也以景语起头,写秋露和月色。露如滑珠,月是满月。三五一十五,二八一十六,是说十五、十六的夜月。“三五盈盈还二八”即是说过了十五就是十六。一个“还”点出时光的流逝。最后两句是说随着时光的推移,人们可能会渐渐忘却了欧公。但作者说,可以告慰欧公的是:我和映在西湖里的月亮,将永远是您欧公的知音。这里作者以拟人手法把自然人化。一则表明作者对欧公的永志不忘,二则暗指欧公将与日月同在,永垂千古。(蔡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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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宋体”与律诗演变定型及其研究述略

 

在中国诗歌史上,律诗这一独特而富于魅力、历久弥新的诗体无疑是值得国人骄傲的。而宋之问、沈佺期正是在这一诗体建树上做出突出贡献,以至形成诗坛称许的“沈宋体”,并成为律诗成熟定型的标志。因之,言说宋之问,“沈宋体”是个绕不过的话题。然而,就学理层面说,沈宋个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相关的理论表述。我们只能从他人的称述及沈宋的创作实践中寻绎、印证其成就。而且,近体诗的发轫、演变、定型,从齐梁算起也有二百多年。其间,经过了许多诗人、音韵学家、声律学家、诗论家的不断出新、完善,沈宋的功绩是律体诗发展的水到渠成,是此前诸多探索、实践的集成。彰显沈宋是不能对这个绪密的承续关系略而不谈的。但是,详细描述这一过程不是本文所宜,更非笔者所能。事实上,以往多年来已有不少这方面的论著。本文只想截取律诗发展中的几个突出范例,摭录相关纸媒和网络文献资料,绍介、转述一些研究者的成果、观点,以此呈现律体诗发展演变,直至沈宋体的大略路径,昭示沈宋在中国诗歌史上划时代的贡献和意义。并连带撮要转述霍松林先生对今人如何对待、创作近体诗的一些看法,俾便近体诗写作之参考。

沈宋对律诗的贡献包含诗体形式及题材内容诸多方面,但公认的主要贡献是形式因素方面的建树。律诗的形式美大抵有三:一为声律,二为对偶,三为篇制。对偶是一个古老的传统,至六朝骈赋已达极致。沈宋的贡献,应该说主要在声律,其次是篇制,即所谓“回忌声病,约句准篇”方面。本文就主要辑录这方面的相关文献和资料再现诗律滋演、发展直至沈宋体亦即律诗的大致轨迹。

沈宋体的内涵:在唐代元稹就把沈宋的诗称为律诗,而标举为“沈宋体”则是南宋严羽给定的。沈宋体的主要标志是把四声二元化。同时解决了粘式律的问题。从律句律联到构成律篇。摆脱了永明体诗人种种病犯说的束缚,创造了一种既有程式约束又留有广阔创造空间的新体诗,即律诗。具体说:每句五言,每篇八句(沈宋体律诗八句是其基本篇制,但不止于八句)。句中四声二元化,即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平仄相对,四字交替,句间粘对(出句与对句平仄相对,下联与上联平仄相粘),押平声韵。把这种形式称为“律诗”;在同样平仄粘对的约束下只有四句者称为“绝句”。沈、宋又把这两种形式扩展为七言,于是沈宋体亦即律诗就形成了。“‘沈宋体’的主要贡献,在于使唐律诗的体制得以定型。唐初以来,诗歌声律化及讲究骈对的趋向日益发展。沈佺期、宋之问等人更在南齐沈约、谢朓等创制的永明体上,从原来的讲求四声发展到只辨平仄,从消极的“八病”之说中参悟出积极的平仄规律,又由原来只讲求一句一联的音节协调发展到全篇平仄的粘对,从而形成在平仄上有严密规则可循的完整的律诗。他们不仅使五律的体制得以定型,而且使七律的体制趋于规范,并通过他们的创作实践使这些规范逐渐为一般诗人所接受。”(归来心《唐代文学运动》2006.11.30见博客“心远地自偏”)

“沈宋体”的重心或主要贡献在诗歌美感形式,即声律、篇制的完善。也有一些研究者从题材内容方面对沈宋体做了分析、鉴赏,兹不赘及。

律诗(或曰近体诗)定型化的时限划定:这方面多数论者推定的时间大体一致。马茂元先生在论及沈宋诗歌时说:“高宗之末(683)以至中宗景龙(708-710)之际,律风大畅,作者云兴,人握灵珠,家持玉尺,沈、宋于此种风气下,总结前代积累之经验与时人创作之成果,因势利导,遂使诗歌古今体之分,成为定局。世言律诗而必推沈、宋者,盖以其篇什繁丽,纂组精工,举为格律成熟时期之代表,标志诗体发展之过程。”(《读两〈唐书·文艺(苑)传〉札记》,见《晚照楼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何伟棠先生说:“近体诗成熟和定型化的时间是在唐高宗咸亨(670)至中宗神龙(705)的三十余年间。”(《何伟棠: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载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院刊《文苑》200610月。)聂永华先生说:“近体诗各体式的成熟定型,在武周、中宗时期的七八世纪之交,伴随着“诗赋取士”制度的实施,在宫廷诗人的手中得以实现”“时限大致上相对于从武周到中宗景龙约余二十年间”(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19);龚祖培先生说:“五言律诗定型的时间比较集中在高宗朝后期至武周朝前期一段”(《五言律诗定型时间新考》,载《文史哲》20103期)以上,诸家所说确切时限稍有不同。但中心时段都在武周(685)至中宗(705)时期,而这一时期,正是沈宋膺受尊崇、诗歌创作的活跃时期。

对沈宋使律诗定型化贡献的主要肯定性评价:沈宋是实践家,对自己的声律主张殊少宣示。其地位、贡献是由自己的实践和当时及后来的诗论家、文学史家评定的。即在唐代,独孤及就说“历千余年,至沈詹事、宋考功,始裁成六律,彰施五色,使言之而中伦,歌之而成声,缘情绮靡之功,至是乃备。”(《唐故左拾遗安定皇甫公集序》)元稹把“沈宋”的诗歌 “谓之为律诗”(这是最早有关称为“律诗”的记载)。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等人编撰《新唐书·杜甫传·赞》说:“唐兴,诗人承陈、隋风流,浮靡相矜。至宋之问、沈佺期等,研揣声音,浮切不差,而号‘律诗’”又一次称沈宋诗歌为“律诗”。而经常地为后人所引用的《新唐书·宋之问传》中的一段文字更是肯定了沈宋 “回忌声病,约句准篇”的贡献。许总先生说:

在中国文学史上,沈期与宋之问并称,他们的作品被称为“沈宋体”,被视为唐代律诗定型的标志。如唐代中期的元稹在《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中云“唐兴,学官大振,历世之文,能者互出,而又沈、宋之流,研练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首次将“沈宋”之名与“研练精切,稳顺声势”意义上的“律诗”之体联系起来。其后,北宋宋祁在《新唐书·宋之问传》中云“汉建安后迄江左,诗律屡变,至沈约、庾信以音韵相婉附,属对精密,及之问、沈期又加靡丽,回忌声病,约句准篇,如锦绣成文,学者宗之,号为沈、宋”,进而在诗歌律化进程的文学史意义上标明沈、宋与律诗形制的关系及其地位。张表臣《珊瑚钩诗话》亦云“苏、李而上,高洁古淡,谓之古;沈、宋而下,法律精切,谓之律”,则将沈、宋比配创制汉代五言古诗的苏、李而为唐代律诗精切定制的表征。至南宋,严羽撰《沧浪诗话》,不仅明标“沈宋体”,而且在《诗体》开篇即云“风雅颂既亡,一变而为离骚,再变而为西汉五言,三变而为歌行杂体,四变而为沈、宋律诗”,“沈、宋”与“律诗”已合为一词,并进而被作为整个中国诗史上诗体嬗革过程的第四大变,亦即囊括发轫于六朝、极盛于唐代、渊被于宋世的一个漫长的诗体演进阶段的标志。沧浪论诗,在明清时期影响至大,因而将沈、宋与律诗关系构合定格,也就一直延承下来,如王世贞《艺苑卮言》“五言至沈、宋始可称律”、冯班《钝吟杂录》“沈、宋既裁新体”之类,在明清诗论中实在不胜枚举。 (许总《沈宋体形式与内涵新论》:《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03期)

近体诗演变成熟的大致轨迹:近体诗形成于初唐。“近体”是对唐人而言,在唐人之前写的不同于近体格律的诗一律称之为古体。格律诗的形成,从齐梁时代的诗变,倡导作诗避免“四声八病”的格律诗形态的“永明体”,到作为格律诗成熟和规范的 “沈宋体”,历时二百多年,先后出现了诸如永明体、徐(陵)庾(信)体、上官体、初唐四杰、文章四友、沈宋体等对律诗的成熟做出阶段性贡献的诗人与声律学家群体。这里,就着重阐述其间永明体、上官体直至沈宋体几个重要发展、嬗变的阶段。

诗歌的声律、病犯说是南朝齐时沈约等人最早开始研究的。沈约(441513),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武康)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著有《宋书》一百卷等。

南齐武帝永明(483492)年间,周颙(字彦伦,汝南安城人)著《四声切韵》,提出平上去入四声,而沈约把这一音韵学的发现应用于文学,将四声的区辨同传统的诗赋音韵知识相结合,创立了一种以声调的异同对立为特点的新变体五言诗,这种新变体五言诗后来被称作“永明体”。沈约《宋书·谢灵运传》云:“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徵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显然,这是企图通过‘一简之内’字与字之间,‘两句之中’ 音步与音步之间‘音韵’的‘轻重’变化,形成诗歌语音之错综和谐,以‘曲折声韵之巧’来取得悦耳的音乐效果。这可以说是永明诗人对诗歌声律模式的基本构想。”(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78)在具体操作上,则规定了一套五言诗创作时应避免的声律上的毛病,就是后人所记之“八病”。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的《南史·陆厥传》云:“时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彀。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永明声病说基本上是针对五言诗一句、一联中的声律而言的。

沈约等人的著述大都亡佚,其声病说的文献来源主要得之于《文镜秘府论》。《文镜秘府论》系中国古代文论史料。撰者日本僧人遍照金刚(774835)于唐贞元二十年(804)至元和元年(806)在中国留学约 3年,与中国僧徒、诗人有友好交往。本书是他归国后应当时日本人学习汉语和文学的要求,就带回的崔融《唐朝新定诗格》、王昌龄《诗格》、元兢《诗髓脑》、皎然《诗式》等书排比编纂而成,全书6卷,大部分篇幅是讲述诗歌的声律、词藻、典故、对偶等形式技巧问题的。如天、东、西、北 4卷的《调四声谱》、《诗章中用声法式》、《论对》、《论病》、《论对属》等等。其所引之书,今多失传,所以保存了不少中国古代文论的史料。所论“文二十八种病”、“文笔十病得失”等,对研究六朝至唐古近体诗律学、文学批评、修辞学均有参考价值。清代杨守敬《日本访书志》说:“此书(《文镜秘府论》)盖为诗文声病而作,汇集沈隐侯(沈约)、刘善经、刘滔、僧皎然、元竞、及王氏、崔氏之说。今传世唯皎然之书,余皆泯灭。按《宋书》虽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诸说,近代已不得其详。此篇中所列二十八种病,皆一一引诗证佐分明。”郭绍虞先生在《文镜秘府论.前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出版)中说:“如果研究我国诗歌发展的历史,那么在《文镜秘府论》所保存的材料中,正可看出从永明体过渡到律体的过程。”

“四声八病”说内容大致如下:

四声就是指平上去入四声,八病则是对四声在诗句运用、排列中的八种忌讳。
它规定了句子中哪些字音调、声母、韵母不能相同,规定既嫌复杂,解释也不尽一致。概略言之:

平头:五言诗一联中首句和次句的第一或第二字同声。
上尾:一联中首句与次句的末一字同声。
蜂腰:一句中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
鹤膝:第一句和第三句(即不押韵的两句)末字同声
大韵:同一联中用了和所押的韵同韵部的字。即:挤韵(也称犯韵、冒韵))
小韵:同一联中除押韵的字之外九个字中还有同韵部的两个字。
旁纽:一联有两字迭韵。
正纽:一联有两字双声。

对这个“四声八病”说,何伟棠先生解释道:“声病条例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说的虽然只是某字不得与某字同声,其实是有一种特定的声律法则、一套严整的声律格式隐含在里面的。当我们了解这些声病条例的背后有个“上二下三”(即“2·3”)的节律前提以后,就可以通过演绎法的运用,把这些声律格式以至整个的格式体系推导出来。经系联演绎,生成的格式体系包括律句三类12式,律联七类84式。这些格式共同的声律特点是四声分用和二五字异声。一首诗,如果它的句和联都体现这一共同的特点,那么,它的声律就是“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诸病咸除。(《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

但就“八病”通盘来看,要做到一句之中五个字音韵都有区别;一联之中清浊轻重不相同。这样写诗毕竟很受拘束。所以钟嵘在《诗品》中说,“余谓文制本须讽诵,不可蹇碍,但令清浊流通,口吻调利,斯为足矣。至于平上去入,余病(担忧)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

对“八病”说,有研究者考证沈约只提出四病,未尝有八病。杜晓勤说:“上官仪对沈约以来的声病说加以总结、发展,凝定为‘八病’说。以前人们一直认为,‘四声八病”之说均为沈约首倡。但是,自清代学者纪晓岚以来,人们越来越发现,沈约只明确提到的‘四声’理论,并未论及‘八病’。王梦鸥(引按:现当代学者、作家,2002年病逝于台北,享年96歲,著有《初唐诗学著述考》。)经过考证后认为,齐梁人顶多只言及‘四病’,也即《南史·陆厥传》所载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四病。而八病之说则是陈、隋时人在前人四病之说基础上发展而成。”“最早提及‘八病’的人是隋唐之际的李百药,然其名称却始见于上官仪之诗学著述《笔札华梁》,而且在贞观中后期及高宗前期,又数上官仪的‘八病’说最为时人首肯和接受,故元竞之《诗髓脑》及中唐时日僧遍照金刚所编之《文镜秘府论》每每引之为据。”(杜晓勤《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42

永明体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诗歌从原始自然艺术的产物——“古体”诗,开始走向人为艺术的“近体诗”。永明体,也就成为近体诗形成的前奏,成为人为艺术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正如何伟棠先生所说:“节律和韵律都是古已有之的,而声律则不然,是永明体,历史上头一次把它引入五言诗,从而使诗歌格律结构的基本形式由节律和韵律二合进而为节律、声律、韵律三合的结构形式,开创了汉语诗律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纪元。”(转引自王希杰《何伟棠教授与永明体研究》)

“四声八病”用于永明体诗歌的创作中,对于增加诗歌艺术形式的美感,增强诗歌的艺术效果,是有积极意义的,对律诗的过渡不无裨益。但“文多拘忌,伤其真美”(钟嵘《诗品序》)繁琐的声律忌避,既难以把握,操作起来极为不易。也给诗律带来了一定的弊病。易言之,沈约等人制定的声病条例,并没有解决诗律的关键问题。

南朝梁大同时期的刘滔(引按:刘滔,南朝梁大同年间曾为尚书祠部郎)等新声律理论的发现对永明体的补偏救弊有重大意义。这在日僧遍照金刚的《文镜秘府论.文二十八种病》中有所辑录。

刘氏曰:“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瑀《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刘滔又云:“四声之中……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比三声,殆为大半。”

刘滔在阐述声病说的“蜂腰”病时肯定了沈约一句之中二、五字不能同声的说法。同时,有所发明。认为“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这是颇有新意的创见。

何伟棠先生说:“就五言诗来说,平仄律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二四字异声’。要求二四字异声,就要确认第四字为‘节点’,对这个字位作出限制性的用声安排,规定它不得与第二字同声。沈约等人制定的声病条例是没有这一条的。他们只是顺应‘上二下三’的节律来作出用声的规定(引按:如“二五字异声”),第四字不在节点上,就没有要求它必须与第二字异声。”(《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何先生指出“声律史上第一个明确主张二四字之间需要安排异声对立的是梁代大同年间的声律学家刘滔。是刘滔指出‘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引按:这很重要,因为“四声分用”和“二五字异声”为永明体诗歌声律的基本特征;近体诗则强调“平仄分用”和“二四字异声”。)并且强调平声,首创标举平声的用声法,以此取代永明声律说的病犯规条。在刘滔新声律论的导引之下,唐代近体诗平仄律所要求的声律格式系统在诗句层上首先确立。见于《诗章中用声法式》(引按:隋代刘善经著,见于《文镜秘府论》。日人小西甚一认为此节是刘善经声病学著作《四声指归》的部分。)‘五言’项下的‘用平声法式’,合计四类16式,已跟后来唐代近体五言律句句式系统完全契合。”(同上)

刘滔新声律理论的发现,使之上与沈约的永明声病说、下与的《诗章中用声法式》及元兢的“换头法”链接起来,就可以窥知永明体到近体在声律演进方面的方向和大势。(参见何伟棠:《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

“上官体”,是唐代诗歌史上第一个以个人命名的诗歌风格称号。指唐高宗龙朔年间以上官仪(约608665年)为代表的宫廷诗风。上官仪,高宗、武后时宰相(后为武后所杀)“上官体”的生成与上官仪本人政治地位的显贵有关,更与上官仪诗学理论有关。《旧唐书·上官仪传》:“工于五言诗,好以绮错婉媚为本。仪既显贵,故当时多有学其体者,时人谓为上官体。”上官体的“绮错婉媚”指词藻的典雅优美和花样翻新,诗风的委婉与柔媚。具有重视诗的形式技巧、追求诗的声辞之美的倾向。上官仪归纳了六朝以后诗歌的对偶方法,提出六对、八对之说,以音义的对称效果来区分偶句形式,已从一般的词性字音研究,扩展到联句的整体意象的配置。

上官体畅行宫廷20余年,形成一个风格相似趣味相投的宫廷诗人群体。并形成一套理论形态的诗歌主张。上官仪有《笔札华梁》二卷,另有元竞《诗髓脑》,佚名《文笔式》等一批诗格诗论之作。均可视为上官体诗学主张的组成部分。上官仪诗学论述十分零碎,但作为上官仪追随者的元竞在《文镜秘府论》所辑得的元氏《诗髓脑》中多有论及。(参见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158)就中,元竞的调声术于律诗声律的形成至为重要。

元竞,唐龙朔元年(661)为周王府参军。曾编选《古今诗人秀句》。元竞说:“声有五声,角徵宫商羽也。分于文字四声,平上去入也。宫商为平声,徵为上声,羽为去声,角为入声。故沈隐侯(沈约)论云:‘欲使宫徵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故知调声之术其为大矣。”接着元竞说道:

调声之术,其例有三:一曰换头,二曰护腰,三曰相承。

一、换头者,若兢于《蓬州野望》诗曰:“飘宕渠域,旷望蜀门隈,水共三巴远,山随八阵开。桥形疑汉接,石势似烟回。欲下他乡泪,猿声几处催。”
  此篇第一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又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平:如此轮转,自初以终篇,名为双换头,是最善也。若不可得如此,则如篇首第二字是平,下句第二字是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平:如此轮转终篇,唯换第二字,其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此亦名为换头,然不及双换。又不得句头第一字是去上入,次句头用去上入,则声不调也。可不慎欤!”

二,护腰者,腰,谓五字之中第三字也;护者,上句之腰不宜与下句之腰同声。然同去上入则不可用,平声无妨也。

庾信诗曰:谁言气盖代,晨起帐中歌。

“气”是第三字,上句之腰也;“帐”亦第三字,是下句之腰:此为不调。宜护其腰,慎勿如此。

三,相承者,若上句五字之内,去上入字则多,而平声极少者,则下句用三平承之。用三平之术,向上向下二途,其归道一也。

三平向上承者,如谢康乐诗云:溪壑敛暝色,云霞收夕霏。

上句唯有“溪”一字是平,四字是去上入,故下句之上用“云霞收”三平承之,故曰上承也。

三平向下承者,如王中书诗曰:待君竟不至,秋雁双双飞。

上句唯有一字是平,四去上入,故下句末“双双飞”三平承之,故曰三平向下承也。”

                                            (见《文镜秘府论.天卷》)

这里,尤其值得特别重视的是“换头”说。元竞以自己的诗作为范例,具体阐释了这个对律诗形成至关重要的声律模式,即每联出句与对句的头两字(双换)或第二字换声,实则形成出句与对句声调相“对”。每联的首句头两字或第二字换声,实则形成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的声调相“粘”。事实上,惟其《蓬州野望》用了“换头”,全篇除首句二四平平(似乎不合“二四异声”),而第三字用仄,构成了‘平平仄平仄’式之外,(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认为‘实在不应该认为变例’),其他七句的二四都平仄对举,而且前联对句与后联出句之间第四字的平仄,也如第二句那样保持互相粘对的关系。因此,全篇合律。聂永华先生说:“‘换头’不仅在于更换句中第二字,而在于一种句式的选择,它既体现了四声二元化,又包含近体诗对法与粘法的实际运用,而对法尤其是粘法是近体诗成熟定型的关键。‘换头’声律模式的提出,给近体诗声律模式的全面确立提供了调声论的依据。”(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162

上官体“绮错婉媚”的贡献大体有三。其一在声律方面,是四声二元化和粘对(换头)规则最早的研究者倡导者(聂永华,同上158)。其二是对偶技巧。其三是诗境创造。这中间,声律学意义至为重要。元竞的“换头”术是永明以来尤其是刘滔新声律理论的发展,实际上已跨入了律体声律论的大门。杜晓勤先生认为“在新体诗律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47)。郭绍虞先生说:“从永明体到律体,一方面是消极病犯到积极规律的演进,另一方面是从四声律到平仄律的演进”“永明体的声律是颠倒相配四声的问题,而律体的声律则进展到平仄相配的问题”(《文镜秘府论.前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版)“因为只有在平仄的关系上,才能使消极病犯从量变到质变”(《隅照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

“声尽入律,而体犹未成。”(明许学夷《诗源辨体》卷二)尽管上官体解决了四声二元化的声律问题,但粘对规则尚未成熟,律诗的篇制体式并未得以完善。“贞观及高宗前期五言诗单句律调多谐,但粘附规则尚未建立,仍处于‘体犹未成的过渡阶段”(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25)这期间,“文章四友”就成为诗歌声律化的一支劲旅。在初唐诗坛上,崔融、李峤、苏味道、杜审言,从高宗后期起,即以诗文为友,“文章四友”因此得名。四人的作品风格较接近,内容亦多歌功颂德、宫苑游宴,但在他们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却透露了诗歌变革的消息,对诗歌体制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全唐诗》所录存的‘文章四友’的286首诗中,近体诗占近95%。可以说,正是在‘文章四友’的手中,近体诗各体式形成了完备体系。”(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22)“文章四友”中杜审言最为突出“审言诗虽不多,句律极严,无一失粘者”(宋陈振孙《直斋书录题解》)但“四友”的历史贡献,由于种种原因(后面有所交代),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继起的沈、宋对近体诗体式做了有决定意义的的完善,使近体诗的诗律规范达到成熟定型阶段,“行之千载而不衰”,沈宋体成了近体诗的代名词。

中国诗歌从其悦耳顺口的自然形态向标举声律的人为艺术的迈进,是一个前后相继的历史过程。“自南朝齐梁经陈隋至入唐以来数百年的诗歌声律化过程,到7世纪的中后期至8世纪开初的20余年间,已到了它的最后冲刺阶段,在宫廷诗人繁盛的应制唱和活动中,在“诗赋取士”的背景下,最终锻造出精粹无比的近体诗的完备结构。”(聂永华,同上220)沈宋在上官体——文章四友之后,接踵而起,后来居上,独领风骚。

如果说,刘滔的理论着重解决的是句子内部字声组合问题,元兢专注于解决的是句与句之间的组合问题,同时代的沈佺期、宋之问等人则把这句子内部以及句子与句子之间的组合规则一并接纳下来,并倡导以之为依据来“约句准篇”,于是,近体诗的成熟和定型化便得以实现。(参见何伟棠:《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

沈宋对近体诗形成的贡献古今论者多所称道,但从创作实践层面看,沈宋是如何通过具体的创作实践和所取得的成就使律诗完善定型的,还需做些实证考察。

作为“沈宋体”亦即律诗的完善定型者。沈宋在其创作实践上有以下突出贡献:

一、对构成律诗的基本声律模式——粘对规则的重视和运用。

“作为近体诗成熟定型关键的‘粘’即‘拈二’规则可能就就是由沈宋明确提出的”(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53)五言律诗的第二字是律式构成的关键,“拈二”就是每句的第二字要符合粘对规则,(所谓“粘”,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所谓“对”,是指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的类型。)“拈二”是对“换头”(句首“头两字”或“第二字”),即对粘对律的细化。依照元竞的阐释看,不妨说,“换头”意味着句与联之间都须换前两字或第二字。即:就一联之内说,出、对句之间首二字或第二字换声(对),就两联之间说,联头即两联出句首二字或第二字也要换声(粘)。所以,元兢的换头法,实质是粘和对的规则,给句与句之间、联与联之间用声规范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而其中的第二字至关重要(有时第一字可同为平声),所以“拈二”“换头”是构成律诗的重要法则。虽然上官体一派的元竞发现了“换头”术,但标举、推广运用则是沈、宋的事。这是因为:其一、艺术形式、手段时兴与否往往与言说者的地位有关。由于换头提出不久上官体的领军人物上官仪即被诛,人去势杳,其诗派的诗学理论不被重视。其二、元竞本人因坐上官仪党遭贬,武后余怒未消,元竞不敢将其诗学主张公之于众,有意秘而不宣。《文镜秘府论》“东卷”引元氏话后说:“以前八种切对,时人把笔缀文者多矣,而莫能识其径路。于公义藏之箧笥,不可弃示于非才。深秘之,深秘之。”(《文镜秘府论》东卷“二十九种对”,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参见杜晓勤《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74)王梦鸥认为“此八种属对法,似为元氏传授于公义者,甚自重其发明,视之为莫传之秘诀。”(《初唐诗学著述考》)因而未尝广为流传。其三、元竞的“换头”说尚有不周严、模糊之处,所以实践者不多。如《文镜秘府论.西卷.文二十八种病》引元竞《是脑髓》论“平头”:“若上句第二字与下句二字同声,无问平上去入,皆是巨病。此而或犯,未为知音”这似乎就又回到以“四声” 而不以平仄的调声术上去了。(参见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53)而沈、宋当时正为宫廷宠臣,且诗名大噪。所以,他们不仅能把换头术付诸实践,而且有广泛影响力。杜晓勤先生说:“在沈宋之前虽然有人运用此术,却无人称之为‘律’,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宋祁《新唐书.杜甫传赞》都十分明确地指出,‘律诗’之号,就是沈宋提出的。”并认为“托名为王昌龄所著《诗格》将‘换头’称之为‘律诗’,很可能是对沈宋之说的祖述。” (《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75

不过杜先生也指出:“当然,传统说法也有一些含混之处。如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宋祁《新唐书.宋之问传》和《新唐书.杜甫传赞》等,都有掠他人之美归于沈、宋的嫌疑。他们认为‘稳顺声势’‘研揣声音’‘回忌声病’等工作都是沈宋完成的,实际上这些工作齐梁以后一直有人在做,像刘滔、‘徐庾’、王绩、上官仪、元竞等人对新体诗之发展都有实质性的突破,完全是‘稳顺声势’‘研揣声音’‘回忌声病’的身体力行者,沈、宋二人在这几个方面并无进一步发展,他们只是在前人律化经验的基础上,将元竞发现的‘换头’术肯定下来,奉之为‘律’并加以推广,使之‘律体’的声律模式基本定型。”(杜晓勤《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79)但为什么历来诗论家大都把律诗定型之功归诸沈宋,这自也有其必然性的原因。(见下文)

标志着律诗定型的‘沈宋体’其特点,何伟棠先生曾与永明体比较、归纳如下:

永明体:重在二五。多元:平和非平、上和非上、去和非去、入和非入的对立;音步:二+三。

近体:重在二四。一元:平仄对立。音步:二+二+一 。

重在二四,还是重在二五,这是音步划分决定的。从永明体的重在二五到沈宋体的重在二四,这是从2+3音步转到2+2+1音步的结果。(参见王希杰《何伟棠教授和永明体研究》 ) 

二、体式、篇制的完善。

沈宋之前的诗人,在近体诗的体式、篇制上都无全面掌握,即使是对近体诗颇有建树的‘文章四友’也只是在五七言律、绝、排诸体中各有擅场,无一能诸体兼备。沈、宋近体诗创作除七言排律以外基本上具备了各种类型,即五律、五排、七律、五绝、七绝等体式齐全;而且,四韵八句的只是盛唐以后五律的基本格式,沈宋的“约句准篇”还包括四韵八句以上六韵十二句等几种偶数韵脚的篇制。“时人在五言八句的新体诗中的律化水平已无太大的差别,因而合律程度之高低在长篇律诗中往往体现的更明显。宋之问现存诗作中四韵以上五言新体合律程度明显高于其他诗人。”“所以,沈宋被人们公认为诗律大师、律诗定型者也就很是自然的事了”(杜晓勤《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78

三、突出的实践成就。

为探究宋之问、沈佺期、杜审言、李峤等初唐诗人的诗歌水平,今人撇开诗评家的评论性史料,运用了定量分析方法直接对诗人的作品进行了考察。

“具体地看,沈、宋律诗自有其度越前人与流辈之处。首先,沈、宋近体诗合格率由‘文章四友’的百分之八十七左右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以上,表现了对律诗定式的完全性的掌握与运用;……再者,沈、宋近体诗创作数量亦大大超过前人,两人现存近体诗皆分别超过一百二十首。正是这种完全熟练地运用近体诗各种体式的全面性,使得沈、宋成为律诗完全定型乃至精密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许总《“沈宋体”形式与内涵新论》 

何伟棠先生统计“文章四友”与沈、宋五言诗合律情况如下(载《从永明体到近体》,参见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 

 

 

崔融

苏味道

杜审言

李峤

宋之问

沈佺期

总篇数

11

15

35

184

134

101

律诗

6

4

27

146

76

61

长律

1

5

6

12

28

29

绝句

0

0

0

3

9

0

合计

7

9

33

161

113

90

崔、李、苏、杜四人共255首,有210首粘对合律,占82%;沈、宋五言诗共235首,有203首粘对合律,占 87%。高于当时对律诗定型做出贡献的“文章四友” 5个百分点。而且,沈、宋长律尤为引人瞩目。在二人的203首粘对律诗中,有长律57首。占28%,远远高出“文章四友”近15个百分点。据王利器先生考证沈宋体律诗“与唐、宋以后五言、七言律诗有别,唐、宋律诗限于八句,沈、宋律诗则多寡不拘。”(《文镜秘府论校注.前言》)四韵八句只是沈、宋“约句准篇”律诗的基本格式之一。清人王夫之云:“沈宋之得名家者,大要又以五言长篇居胜。”(《唐诗评选》卷三)所以,聂永华先生说:“把五言八句作为律诗标准体式是宋元以后人的观念,在沈宋的时代尚无此限制。而是‘多寡不拘’的,在当时人看来,能在超出八句的诗篇中熟练运用粘对律,正是对诗歌声律完全掌握的标志。”(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56)沈、宋不仅在五言八句的短章中充分的运用了“换头”、“拈二”术,而且在四韵以上的长诗中亦“律法”严谨,表现了对律诗体式的完全性的掌握与运用。

   另据杜晓勤先生的量化分析:“宋之问现存诗作中四韵以上五言新体诗共34,其中粘式律就有33,97.06%,沈佺期四韵以上新体诗36首,粘式律有31首,占86.11%。”沈、宋诗歌合律程度明显高于其他人。(《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79》)

王运熙先生对初唐从李世民到沈、宋22位诗人平声韵五言八句诗合于粘对诗的统计,宋、沈、李、杜比例最高。宋之问,82首中有78首合粘对,占95%;沈佺期64首有62首合粘对,占96%。杜审言28首全合粘对,即100%。李峤161中有149合粘对,占93%。(《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参见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23)其间,杜审言所占比例最高。但数量远远少于沈、宋。

上述统计,诸家由于角度或精度略有差别,数据或有出入。但从中不难看出沈、宋对律诗定型的决定性贡献。正因为如此,“在沈、宋知贡举的神龙以前,未见‘律诗’之称,而其后律诗、古体、往体之别则屡见载籍。”(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259)清人钱良择《唐音审体》云:“唐人自沈、宋而后,应制皆律诗也”。

然而,时至今日,对沈、宋使律诗成熟定型从而体分古、近的贡献也还不乏否定论者。为进一步说明问题,不妨再引用其他一些今人的评说:

   许学夷《诗源辩体》云:“唐诗之所以独工者,盖由齐梁渐人于律,至唐而诸体具备,其理势宜工。”初唐诗坛既乏大家也少佳篇,但在这一时期定型的律体却在诗体形式上为盛唐诗歌的繁荣做好了必要准备,足见其对诗歌发展的深远影响。初唐诗人沈期和宋之问在律体定型中的贡献很早就得到承认,他们吸取前人在实践和理论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回忌声病,约句准篇”,以五言为主,创作了大量工密严整的诗歌,…… “沈宋体”不仅为初唐诗人提供了律体写作的范例,且在诗歌的创作技巧、题材内容等方面亦有创新之功,对唐诗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肖瑞峰、李娟《 “沈宋体”的艺术特征及其形成原因》(《文学评论》2008年第06期)

   沈、宋的创作的价值还在于他们总结了六朝以来诗歌创作声律方面的经验,确立了律诗的形式。自从汉末建安起,诗文创作上的声律已逐渐为人所注意。而在诗歌方面,最为重要的是“四声八病”与“永明体”的出现,形成了早期的律诗,这标志着诗歌创作格律化已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永明体”在格律化方面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诗律形式纷繁杂乱,尚未定型;“八病”的病犯忌讳太多,使人无所适从;律句与律联虽已解决,但两联之间的关系问题尚未解决。一句之中和一联之内,虽有轻重迭代之致,而求之全篇,则往往是平仄相同的两个律联的重叠,重复单调,缺少变化。这些问题,初唐诗人在进一步探索,而沈、宋等人的贡献,在于简化声律规则,使律诗的规则定型化,使律诗完全走向成熟。他们发展了“永明体”中偶然出现的粘对规则,解决了两个律联之间的平仄关系问题,使一联之内,平仄相对,两联之间,平仄相粘,一对一粘,交叉变化,这样律诗就趋于定型了。

           ——Fred博客 《沈佺期、宋之问等宫廷诗人与律诗的成熟和定型》 

   唐律诗形式成熟最主要的因素是声调的简化和谐协。对此,林善雨先生说:

   声律在齐梁时期兴起,既讲四声,又忌八病,在“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沈约《谢灵.运传论》)的苛细规则与禁忌中,往往造成“文多拘忌,伤其真美。”(《诗品序》)“酷裁八病,碎用四声”之弊。以致“四声八病”的理论在创作实践中始终未能真正贯彻推行;同时,齐梁新体大都严于一句一联之内的声调配置。并不顾及全篇整体声调谐协。以致造成句律、体古的所谓“半格”。(《升庵诗话》)现象。至初唐时由于宴集诗会的盛行,初唐诗人在创作中不断刻意追求诗歌形式,对声律提出简化与谐协的新要求,于是,“回忌声病,约句准篇”便因运而生。首先是合平上去入四声为平仄两类。对四声理论和运用合理化改造简化。从而避免了各种繁琐苛细的病犯禁忌。;再者,就篇制体式说,将一句一联的声律规则推至于全篇。注重整体的粘合与谐协。从而构成有别于古体的规范化的近体声律定式。……可以说,沈宋最大的贡献在于把律诗在声律、对偶、篇制上完全统一和定型起来,在于他们在理论和创作实践中完美的体现了律诗的构思精巧、高度凝练的特点。使这种诗体能容纳丰富的生活内容,表达复杂的思想感情,而且对中国诗歌逐渐由叙事转向抒情的趋势起了推动作用。是中国史诗的一次革命。为盛唐诗歌的繁荣提供诗歌形式格律的保证。

           ——林善雨《沈佺期宋之问诗歌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安徽大学,2007年。) 

  “沈宋体”形成原因:

   一、是对诗歌自身声律美因素探索、发展的结晶:沈宋体得以形成自然与他们个人的天赋与实践有关。但也离不开前人对声律本身的探索及相关经验的积累。何伟棠先生对近体诗成熟定型的原因和条件作出了如下分析:“最根本的一点,是近体诗声律规范的全面确立。先是梁大同中、后期,刘滔倡导标举平声之法,诗歌的句子建立了合乎近体要求的用声规范。在唐高宗中、后期,又有元兢的换头法,实质是粘和对的规则,给句与句之间、联与联之间用声规范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声律规范的建立,又有赖于有识之士的接纳与提倡。史称沈、宋“回忌声病,约句准篇”,显然,他们是依据刘滔、元兢等人的声律法则来“约句准篇”,来建立“律诗”(近体诗)规范的。诗人们认识和观念的转变也很重要。过渡期中,不少诗人已经在种类繁多的过渡体篇式中特别看好粘式体,但观念上却都没有把这“粘式体”视为唯一合格的律诗体式。这样一来,粘式律篇的低比重状态就无法根本扭转。在沈、宋、李、杜、杨的时代就不同了,他们从观念上和实践上都刻意把格律诗跟粘式体、粘对规则联系起来,以此为标准,进行律与非律的界定,于是,粘式律篇低比重状态的打破就是事属必然的了。还有一点,就是粘式律格式体系本身的完美和优越。它是由‘二四回换’和粘、对规则来统一操控的,它无烦冗之弊而有易于识记、易于掌握运用之利,因此大受作者欢迎。”(何伟棠《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杜晓勤先生所说:“如果没有他们对诗歌声律的不懈追求,没有他们对原有诗歌声律模式的突破和创新,五言新体诗的律化进程无疑会更漫长85” (杜晓勤《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

   二、“沈宋体”得以形成的非文学因素。杜晓勤先生指出,律诗形式发生每一次革新、声律水平的每一次大幅度提高都和一些非文学因素有关。(《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82)“沈宋体”亦然。

  第一、武后、中宗雅好养士。武后朝诏大批文士预修《三教珠英》,据聂永华先生考证,可考知姓名的就有32人。其后许多人又成为中宗时的修文馆学士。他们“日夕谈论,赋诗聚会”。举行的各类宫体诗会无异于不入场的诗歌考试。应制诗的写作在音韵、对偶、字句和章法方面都有较严格的要求。这当中,沈、宋作为珠英学士、修文馆学士在应制诗、近体诗的创作上占尽风头。 “他们作为宫廷诗人,举凡宫廷宴饮、帝王出巡及宫廷沙龙的酬唱活动,都有他们参与,而这一时期的创作,其内容也大多以奉和应制为主。如宋之问的《夏日仙萼亭应制》、《扈从登封途中应制》,沈佺期的《立春日内出綵花应制》、《仙萼亭初成应制》等,都是他们这类作品的代表作。这类作品在声律、属对方面很讲究。”(许总《“沈宋体”形式与内涵新论》)这方面,宋之问更是不同凡响,有龙门应制夺锦袍、昆明池应制独占鳌头等多次可谓荣光已极的经历。沈、宋宫廷应制诗创作的严格锤炼使他们得以摸索出律体诗歌的声律规范。创作出中规中矩的律诗。肖瑞峰、李娟二位先生说:

   从积累创作经验的角度看,沈、宋是初唐宫廷文学活动的最大受益者。这一类的宫廷文学活动,参与者甚众,《新唐书》载有中宗景龙二年修文馆学士名单,李峤、杜审言、沈期、宋之问等当时最著名的诗人都集中于宫苑之内,若论诗歌所达到的艺术高度以及在推进律体创作技巧方面的贡献,“文章四友”的成员杜审言、李峤等人当不在沈、宋之下,但他们对这一类的宫廷文学活动的参与程度及在其中所积累的创作经验,却不如沈、宋。以存诗较多的杜审言、李峤为例。李峤在政治上位跻通显,在文学上‘为文章宿老,一时学者取法焉’,《全唐诗》中的存诗总量超过沈、宋,无论是政治地位还是文学影响力,沈、宋都无法与其相比,但李峤的诗作以五言为主,沈、宋则涉及律体的各种类型,另外在宫廷评诗活动中李峤也较少胜出,而沈、宋在这一方面的记录却很多,帝王的奖掖措施必然对他们产生极大影响,促使其加深对技巧的揣摩,以使诗歌达到“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的效果。杜审言自视颇高,自谓‘然吾在,久压公等,今且死,但恨不见替人也’,但他官位较低,远离宫廷文学中心,对宫廷文学活动的参与并不多,按傅璇琮《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对杜审言的重要行迹加以梳理,其中杜审言于圣历元年(698)自洛阳丞贬吉州司户参军后,于长安四年(704)才迁膳部员外郎,这中间武则天于圣历二年(699)令张昌宗召当时能诗善文之学士修撰《三教珠英》,珠英学士们亦时奉敕宴集赋诗,这些宫廷文学活动,杜审言均不在其列。再看中宗朝时期,神龙元年(705)杜审言、沈期、宋之问均因坐交通张易之罪而遭流贬,杜审言于神龙二年(706)被召还京。景龙二年,修文馆赠置大学士四员、学士八员、直学士十二员,正式拉开了中宗朝时期频繁游宴、赋诗品评的序幕。但杜审言卒于本年十月,故其虽与沈俭期、宋之问同为直学士,实际并未参与中宗朝时期的宫廷文学活动。总之,在各种宫廷文学活动中,宫廷文臣往往不得不因帝王的喜好曲意奉承,迎合评诗标准,因此限制颇多,形成了固定的程式化结构,但也正因为此,促使沈、宋另辟蹊径,在遣辞造句、声律技巧等方面加以突破,由此创作出精丽圆润,颇具巧思的应制酬唱之作,有时甚至改变了以成诗快慢来评诗的标准,《唐诗纪事》载武后幸龙门的出游赋诗活动,即便事前约定的标准是“先成者赐以锦袍”,诗后成的宋之问因为所作“文理兼美”,于是“夺锦袍衣之”。(肖瑞峰、李娟《“沈宋体”的艺术特征及其形成原因》)

   这里,肖、李二位先生对沈、宋何以在律诗建树上迥出流辈的分析翔实、剀切,可谓切中肯綮。

     第二、沈宋荣宠的地位及他们对声律技巧的提倡和推广。在武后、中宗朝,沈、宋身为宫廷宠臣,亦官亦文,且诗名大振。无论在朝在野都颇具影响力。所以,他们不仅能把换头术付诸实践,而且借由他们“无出其右” “当时自谓宗师妙”(李商隐《漫成五首》之一)的诗坛宗师的地位,使他们在诗歌声律上的追求、成就,以至所标举、倡导的“律诗” ,在宫廷内外、朝野上下靡然从风,获得广泛认同、传播。因此,如果没有他们的大力提倡、推广,五言新体诗的律化进程恐怕会被大为推后。但也正因为他们作为宫廷诗人媚附朝廷的缘故,他们在诗坛的贡献也往往为其政治品质所遮蔽。“许多年来,学界并未充分认识到宫廷诗人在诗歌艺术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甚至对其诗歌声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也给以政治道德性的贬低。”(杜晓勤《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事实上,沈、宋不论其政治品质如何,在诗学诗艺层面,都勇于开拓、积极创新,真正体现了“若无新变,不能代雄”的艺术精神。

三、诗赋取士。这个仕进途径是唐诗兴盛的原因之一,也是沈、宋律体诗形成的重要原因。

关于唐代诗赋取士问题,其科目与时限说法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大抵始于初唐高宗武后朝或更早。“高宗武后时期,是初唐文学的变化与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文坛风貌的变化,实与进士科的勃兴有关。进士科的勃兴,为出身寒庶却又以文才著称的文人在仕进上的升迁提供了条件与可能。”(许总《“沈宋体”形式与内涵新论》)唐科目虽多,而进士科特受重视。考试内容,本为时务策五道,贴一大经。据《新唐书·选举志上》:高宗永隆二年(681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谓“进士惟诵旧策,皆无实才”,乃加试杂文(诗赋)二篇。后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应试者潜心词章,(论者常讥为浮薄)。明人胡震亨说:“唐试士重诗赋者,以策论惟剿旧文,帖经只抄义条,不若诗赋可以尽才。又世俗偷薄,上下交疑,此则按其声病,可塞有司之责。虽知为文华少实,舍是益汗漫无所守耳。”(《唐音癸签》卷十八)。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八“进士”条云:“唐初制,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永隆二年,以刘思立言进士唯诵旧策,皆无实材,乃诏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此进士试诗赋之始。”这里说,诗赋取士开始于唐高宗永隆二年 (681);而傅璇琮先生认为:“应当说,进士科在8世纪初开始采用考试诗赋的方式,到天宝时以诗赋取士成为固定的格局”(《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又有学者认为:“以诗赋取士不始于初唐而始于初、盛之际的神龙至开元年间。”(皇甫煃《唐代以诗赋取士与唐诗繁荣的关系》,南京师院学报,19791〕))还有学者称:“武则天同太宗一样,十分重视科举考试。她在这方面的一个大手笔就是改革进士科内容,以诗赋取士”,甚而认为以诗赋取士为李唐王朝之创制,说“自武则天开启以诗赋取士制度之先河”(韩银政《诗赋取士:唐代新兴的人才选拔制度》,文史杂志,2006)
 从以上引述来看,可以厘定:唐始“以诗赋取士”;另外,许多学者都认同“‘试杂文’主要是试诗赋(引按:古代以文、笔区分韵文与非韵文),以甲赋、律诗为考试内容”( 韩银政《诗赋取士:唐代新兴的人才选拔制度》,文史杂志, 2006),只不过对唐试杂文(诗赋)中“专试诗赋”的具体时间认识不尽一致。上述诸说而外,有学者认为,诗赋取士的时间至少不始于永隆二年。许结先生指出:“唐代考赋兼含‘特科’与‘常科’,又涉及礼部取士与吏部铨选。据史料记载,特科试赋在常科前,如唐高宗麟德二年王勃试《寒梧栖凤赋》即是。”(《制度下的赋学视域》,南京大学学报,20064)“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说:“伏见铨耀之次,每以诗赋为先”(全唐文:第一百八十卷,第三十一卷,中华书局影印,1982.)可见至少在王勃卒年(676)前唐就以诗赋取士了。如此,显然把诗赋取士的年限较永隆二年(681)提前了一段。考订以诗赋取士的年限至为重要,由此就更能说明沈、宋何以能使律诗定型了——因为沈宋都在此一时期做过主考官。

     四、宋之问、沈佺期都曾任考功员外郎主持过考试。沈佺期于长安二年(702),宋之问于景龙二年(708)先后迁考功员外郎。考功员外郎与考功郎中共掌文武百官功过的考查;考功郎中掌判京官考,员外郎掌判外官考。主试者称为“知贡举”,就是“特命主掌贡举考试”的意思,一般以朝廷中有名望的大臣主持进士考试。沈宋都曾荣膺其任。史称宋之问“及典举,引拔后进,多知名者。”既然以诗赋取士,将诗纳入了应试内容,考试时就要规定声律和修辞准则以及字数句数,对诗作的字句、拈缀、用韵、对仗等作出明确要求。对诗体约句准篇、制定格式,并以科场律令的形式固定下来,命名为“律诗”。沈、宋作为主考官,当然要对考试科目有更清晰、谨严的掌控。否则以己之昏昏焉能使人昭昭。所以,“知贡举”,做主考官,这个差事本身就足以促使沈、宋对律诗格律奉之唯谨,以至定型。

   王充说过:“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论衡·谢短篇》)泥古而不知通变,就会僵化、沉沦。

从以上诸家对诗律演变及对沈宋的创作实践的分析、阐述,可以大体看出沈宋体以至律诗在历史长河中发轫、演变、定型的历程。那么,律诗亦即近体诗的当代命运如何?今人该怎样看待近体诗的声律并付诸创作实践,对此,尚说法不一。作为此篇述略的自然延伸,这里,笔者仅就霍松林先生的观点略做转述,相信霍老的意见、看法是公允而可行的。

     霍松林先生在《简论近体诗格律的正与变》(《文学遗产》  20031 104117《中华诗词》2003年第45两期连续登载完毕)中首先提出了具有方法论意义的诗歌研究法则。他说:“断代的研究内容不宜用断代的研究方法。就研究唐诗说,不应割断它与唐以前、唐以后诗歌发展的联系,尤其不应忽视唐诗与今诗的联系。具体地说,研究唐诗的人也应该研究五四以来的诗歌发展史,研究新时期诗歌创作的成败得失及发展前途。”“只研究唐诗而不同时了解并且关心当前诗歌创作的状况,其泥古而不合时宜,就很难避免。”

为此,先生先是阐明了近体诗之于汉语的优越之处及其所以具有历久不衰审美效应的原因。他说:

   经验证明:五、七言句最适于汉语单音节、双音节的词灵活组合,也最适于体现一句之中平(扬)仄(抑)音节相间的抑扬律。而且,五、七言句既不局促,又不冗长,因字数有限而迫使作者炼字、炼句、炼意,力求做到“以少总多”,“词约意丰”。绝句定型为四句,是由于四句诗恰恰可以体现章法上的起承转合,六朝以来的四句小诗已开先河。律、绝的平仄律不外三个要点:一、本句之中平仄音节相间;二、两句(一联)之间平仄音节相对;三、两联之间平仄音节相粘。而由四句两联构成的绝句,恰恰体现了这三条规律,从而组合成完整的声律单位。律诗每首八句,从声律上说,是两首绝句的衔接,前首末句与后首起句“相粘”,从而粘合为一个完整单位;从章法上说,每首四联,也适于体现起承转合、抑扬顿挫的变化;首尾两联对偶与否不限,中间两联对偶,体现了骈散结合的优势,视觉上的对仗工丽与听觉上的平仄调谐强化了审美因素;偶句一般押平声韵(绝句有押仄韵的),首句可押可不押。总之,五、七言律、绝充分体现了汉语独有的许多优点,兼备多种审美因素,是最精美的诗体。初唐以来的杰出诗人运用这一套诗体创作了无数声情并茂的佳作,由于篇幅简短,篇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以及对偶、粘对的规范,一读便能记诵,因而流传最广,影响深远。

  但是,精美的诗体并不应该成为束缚诗思的桎梏,应该给创作主体留下一定灵活而不必胶着的变化空间。为此。先生提出颇具说服力的正与变的概念,指出今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某些偏颇。说道:“近体诗格律的‘正体’是根据部分有代表性的作品概括出来的。唐代杰出诗人既创作了符合正体的辉煌篇章,也往往为了更好地表现特定情景或避免圆熟而突破正体,追求新变。清人针对这种不合‘正体’的‘变’提出了‘拗救’说,的确有贡献;但远不足以解释所有变态。何况对于‘正体’来说,‘拗’而不‘救’是‘变’,‘拗’而能‘救’也是‘变’”。(“内容提要”) 先生指出:新时期以来近体诗创作十分活跃,但 “从当前诗坛的实际情况看,如果说新诗创作的偏向是过分脱离传统;那么传统诗歌创作的局限,则是过分拘守格律,知正而不知变。”

  对此,先生从平仄、对偶两方面考查了近体诗格律在唐人创作中的正与变,提出了当代诗坛可资借鉴,有助于近体诗创作实践的几点意见。笔者揣摩文意,试拟就如下四题。

   其一、首先要重视“正体”,并以之为创作法度。

   先生说:“近体诗在唐人,特别是在以王、孟、高、岑、李、杜为代表的‘盛唐诸公’的创作中取得了辉煌成就,这是举世公认的。这成就的辉煌,当然主要不表现在格律方面;然而格律毕竟是近体诗的特征,脱离格律,可能写出绝妙好诗,但不是近体诗。因此,严守格律,完全按“正体”创作的好诗,五律如杜甫的《春望》、《春夜喜雨》等篇,七律如杜甫的《秋兴八首》等篇,乃是“正”中之“正”的典范,为后贤所效法。”先生说,他的老师们和他青年时代接触过的前辈们,都是按‘正体’作律诗、绝句的,他向前辈老师们学习,也是按“正体”作律诗、绝句的。因此,他认为“当代吟坛要求‘平仄必须从严’,也还是这个传统的继承。按‘正体’写‘正’中之‘正’的近体诗,如果学养深厚、技法纯熟、有感而发,当然可以写出形式精美而意境高远的作品来。所以严格地按‘正体’创作,仍应受到高度重视。”

这是霍老的第一点意见。

   其二、可以“放松脚镣”,有所通变。

先生先考查了唐代名家律诗的“拗”“变”。说道:

   唐人绝句本来有古绝、律绝、拗绝三体,较有弹性。五律、七律的“律”,后人认为兼有“格律”、“法律”的意义,只能严守,不能违反。然而仔细审视唐人的五律、七律,特别是其中的名篇,完全符合后人“正体”的作品,所占比例实在并不大。前面谈近体诗格律的“变”,是从各个角度分别举名篇中的例子说明的,如果合起来看,“变”的程度就更大。仅从谈对仗时录出全篇的几首诗看:宋之问《题大庾岭北驿》只有一联对仗,“明朝望乡处”一句拗;杜甫《月夜》只有一联对仗,“遥怜小儿女”、“何时倚虚幌”两句拗;杜甫《天末怀李白》只有一联对仗,“凉风起天末”一句拗。再举李白《过崔八丈水亭》为例:“高阁横秀气,清幽并在君。檐飞宛溪水,窗落敬亭云。猿啸风中断,渔歌月里间。闲随白鸥去,沙上自为群。”“高阁横秀气”句“秀”字拗,下句末救,救了也是“变”;“檐飞宛溪水”句“水”前两个平节,拗;“闲随白鸥去”句句尾“仄平仄”,亦拗。”

针对上述情况,先生说道:“因此,就当代诗坛的近体诗创作来说,除了学养深厚、技法纯熟、有感而发、自觉自愿地严守格律而能写出好诗者外,与其受格律束缚而窘态毕露,何如适当地放宽格律而力求完美的艺术表现。其实,像唐诗大家那样扣紧脚镣固然可以跳舞,而且跳得很精采;但为了跳得更美、更活泼、更妙曼轻盈或更威武雄壮,不是也时常放松脚镣吗?”

  这是先生的的第二点意见。

   其三、“入门须正”、变而不降格。

 先生谈了为让诗意更臻美妙、隽永。可以允许破格出律,有所变通。但对初学者来说则“‘入门须正’。初学作近体诗,必须经过严格的格律训练,等到能够熟练地驾驭格律,再根据创作的实际需要,为了更好地表现内容而适当地突破格律。所谓适当地突破,是指一首诗尽管有拗字、拗句、失粘等等,但应基本合律,必须像杜甫的《月夜》等名篇那样,即使有较大程度的突破,读起来仍然不失近体诗的格调和韵味。初学者如果一上来就放宽格律,便一辈子也入不了近体诗的门。”

这是先生的第三点意见。

其四、诗意为先、诗体次之。

先生指出:若无能力合律,不必勉强自标“拗律”,其实,大家的“拗”也是有讲究的。“像杜甫《白帝城最高楼》那样的拗律,并不是随便写出来的。杜甫早年就开始了拗律的尝试,有《郑附马宅宴词中》等七律为证。但直到“晚节渐于诗律细”之后,才在夔州创作了包括《白帝城最高楼》在内的若干成熟的拗体七律,对于这些拗律,董文涣《声调四谱图说》卷十二有图有说,虽不一定符合作者的原意,但足以说明通篇的“拗”是确有讲究的。读起来仍有律诗的韵调,再加上工整的对偶,仍不失为七律。因此,我认为今人不必随意拼凑八句完全违反“正体”的诗而自称“拗律”,因为虽然经过赵执信、董文涣等人的努力探索,至今还弄不清“拗律”的“律”究竟是怎么回事。”

先生认为重要的是诗意的隽永和意境的完美,诗体并不是首位的。他说:“今人作诗,很喜欢自己标明七律、绝句之类的诗体,唐人并非如此。如果不标明自己所作的是“拗律”,自由抒写以求完美地表情达意,而不管作出的是什么诗体,那当然是可以的。在熟练地掌握格律的基础上借鉴唐人的种种“变”,从而适当地放宽格律,有利于当前近体诗创作质量的提高;在熟练地掌握格律的基础上借鉴唐人拗体律诗和散体律诗,力求创造完美的意境而不管写出的是什么诗体,经过长时期的探索、总结而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诗体,也不无可能。”

这是先生的第四点意见。

  霍老论述近体诗的观点辩证且全面,既有概括力,又有可操作性。对今人近体诗的创作实践以至传承、发展是有指导意义的。正如《中华诗词》编者按所指出的:“这是一篇极有份量的精彩学术论文,凝聚了著名学者、教授、诗人、诗论家霍老松林孜孜穷年的研究成果和矻矻实践的创作心得。文章以大量名家名篇名句为例,充分论证了近体格律诗的“正体”与“变体”,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说服力很强。此论既具理论学术价值,又具创作指导意义,极有助于今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增进对诗词格律的正确理解和科学运用,以提高创作质量,促进中华诗词的合理改革与振兴……无论诗词家和初学者都会得到教益。”

这个评断是中肯的。我想,在追溯了沈宋体乃至近体诗的形成过程之后,了解一下霍先生对近体诗在当下的具有权威性的看法是十分必要而有益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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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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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宋之问与杜审言

 

宋之问(656—712)与杜审言(648—708)都是唐初著名诗人。杜审言,字必简,是大诗人杜甫的祖父。《新唐书》杜审言传称其为“襄州襄阳人”,《唐才子传》则称“京兆人”。然据傅璇琮先生考证,“京兆、襄阳,皆指其先世之望族而言,审言之本贯,当据其父(杜)依艺作巩县(今河南省巩县)”(《唐才子传校笺》杜审言条)。杜审言比宋之问年龄稍大。他们的身世、阅历、行藏颇多相似之处。

                                一

其一,他们都是进士科及第。起初都做过县尉。《唐才子传》卷一《宋之问传》:“上元二年(675)进士”。其时宋约二十岁。次年,宋之问为江南一县尉。之问《潜珠篇》云:“今乃千里作一尉,无媒为献圣明君。”九品县尉,品级最卑,之问岂甘!自拟潜珠,抒发幽怨,以达圣听。骆宾王《江南逢宋五之问》诗,大抵就作于之问在江南县尉任上之时。再看杜审言。《旧唐书》杜审言本传:“审言进士举,初为隰城尉”。《唐才子传·杜审言》有云:“咸亨元年宋守节榜进士”。按高宗咸亨元年,即公元670年。据此,审言进士及第大致也在二十余岁。又,《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称,河东道汾州西河郡所属有西河县,西河原名隰城。可知,杜审言曾在宋之问的祖籍西河县(今山西汾阳县)做过县尉。

其二,早年都以诗鸣,且都善五言诗。《旧唐书》宋之问传:“之问弱冠知名,尤善五言诗,当时无能出其右者。”。《旧唐书》杜审言传说审言“雅善五言诗,工书翰,有能名。”即是说审言早年即传诗名。其实,宋之问、沈佺期、杜审言都是初唐杰出诗人,都是唐代“近体诗”的奠基人。

其三,他们都曾諂附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而随着张氏兄弟的被诛则同时受牵连被贬谪。《旧唐书》卷七八《张行成传》附《张易之张昌宗传》载:“神龙元年(705)正月,则天病甚。是月二十日,宰臣崔玄炜、张柬之等起羽林兵,迎太子至玄武门,斩关而入,诛易之、昌宗于迎仙院,并枭首于天津桥南,则天逊居上阳宫。------朝官房融、崔神庆、李峤、宋之问、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等皆坐二张窜逐,凡数十人。”就中,杜审言被贬到峯州(今越南境内)。宋之问贬到泷州(今广东罗定南)。而又同在神龙二年(706)同被召还北归,并授以新职。杜审言授国子主薄。宋之问授鸿胪主薄。

其四,在中宗朝,宋之问与杜审言同为修文馆学士。《新唐书·李适传》:“中宗景龙二年(708),始于修文馆置大学士四员,学士八员,直学士一十二员,象四时、八节、十二月。于是李峤、宗楚客、赵彦昭、韦嗣立为大学士,适、刘宪、崔湜、郑愔、卢藏用、李乂、岑羲、刘子玄为学士,薛稷、马怀素、宋之问、武平一、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等为直学士,……凡天子飨会游豫,惟宰相学士得从。……帝有所感即赋诗,学士皆属和。当时人所歆慕,然皆狎猥佻侫,忘君臣礼法,惟以文华取幸。”。《唐会要》卷六四《弘文馆》条:“至景龙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修文馆增置大学士四员,学士八员,直学士一十二员,征攻文之士以充之。……五月五日,敕吏部侍郎薛稷、考功员外郎马怀素、户部员外郎宋之问、起居舍人武平一、国子主薄杜审言为直学士。”从上可知,宋之问与杜审言在唐中宗景龙二年(708)五月同被征为修文馆直学士。学士何为?答曰:“凡天子飨会游豫,惟宰相学士得从。……帝有所感即赋诗,学士皆属和。当时人所歆慕,然皆狎猥佻侫,忘君臣礼法,惟以文华取幸。”实际上,都成了地道的文学侍从,宫廷诗人。

                                 二

宋之问、杜审言,同朝同馆同为学士、同为宫廷诗人。都致力于律诗的创作。他们在文学上志同道合。在政治上也有许多一致的地方。如此阅历、行藏既多相侔,自然会多所交游,以至诗文的唱和。《旧唐书·陆余庆传》:“雅善赵贞固、卢藏用、陈子昂、杜审言、宋之问、毕构、郭袭微、司马承祯、释怀一,时号‘方外十友’”。又《历代诗话续编·杜工部草堂诗话》卷一载:“杜审言已自工诗,当时沈佺期、宋之问同在儒馆为交游。”以至沈、宋诗艺影响到其孙“杜甫律诗布置法度”。而之问、审言之间也确有作为诗友的唱和。“杜审言,子美之祖也。唐则天时,以诗擅名,与宋之问相唱和。”(同上)。

《旧唐书·杜审言传》云:审言“累转洛阳丞。坐事贬授吉州司户参军。”杜审言在武后朝大约因为有迕犯武氏集团中人之处,圣历元年(698)由洛阳丞贬吉州(今江西吉安市)司户。宋之问赋《送杜审言》赠别。诗曰:

卧病人事绝,    闻君万里行。

河桥不相送,    江树远含情。

别路追孙楚,    维舟吊屈平。

可惜龙泉剑,    流落在丰城。

诗的前四句通俗晓畅,抒写作者与友人别离时的情景。当时,作者卧病在家,殊少与人交往,自不免孤寂之感;而就在这时听到友人因贬谪而远行的消息,心绪更加怅惘。“卧病人事绝,闻君万里行”,正如实地反映了诗人作此诗时的处境和心情。病中得知友人即将远去,已属不忍。因病不能揖别相送,感伤之外,又增添一种遗憾。“河桥不相送”一语,看似浅近平淡,实则蕴含着无尽的憾恨之情。第四句“江树远含情”,则以想象中的情景托物寄情:既然不能前往送别,就托那江边垂柳,尽我饯行送别之情吧。后四句接连用典。第三联用的是孙楚和屈平的典故。孙楚,字子荆,西晋文学家,才藻卓绝,名重一时,但“多所凌傲,缺乡曲之誉”《晋书》卷五六有传。此处暗指杜审言。屈平,屈原名平,战国楚怀王左徒,遭谗被逐,自沉汨罗。汉贾谊贬长沙王太傅时,途经湘水,感怀身世,曾作《吊屈原赋》。杜审言也是个“恃才謇傲”的人,此番由洛阳流贬吉州,不仅处境与前人相似,所经两湖、潇湘,也像是追随前贤足迹。之问抚今思昔,感慨良多!“别路追孙楚,维舟吊屈平”,既暗点友人的贬谪,交代其行踪,更是以孙楚、屈原的身世遭遇,喻友人才学之高超,仕途之坎坷,寄托了作者对友人的同情和惋惜。

结尾仍用典。《晋书。张华传》:“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豫章雷焕曰:‘宝剑之气,上彻于天。’华问在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即补焕丰城令。焕到县掘狱基,入地四丈余,得一石函,光气非常。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是夕斗牛间气不复见焉。”丰城(今江西丰城县)与杜审言的贬谪地吉州同属江西。作者在此用龙泉剑被埋没的故事,喻友人的怀才不遇。而以龙泉剑终于被有识之士发现,重见光明,预示友人也终将再得起用,由此寄托对友人的深情抚慰与热切期望。

神龙元年(705),武后病重,宰相张柬之等迎太子李显,起兵诛武后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一些諂附张氏兄弟的文人都受株连而被贬谪。其中,杜审言被贬到峰州(今越南河西省山西西北);沈佺期被贬到驩州(今越南荣市)。阎朝隐被贬到崖州(今海南海口)。王无竞被贬岭外。宋之问被贬泷州(今广东罗定),因病晚行。就在宋之问赴泷州途径端州(今广东肇庆)驿站时见到上述几位同僚的题壁诗,不禁感慨系之,遂作《至端州驿见杜五审言沈三佺期阎五朝隐王二无竞题壁慨然成咏》,诗云:

逐臣北地承严谴,  谓到南中每相见。

岂意南中歧路多,  千山万水分乡县。

云摇雨散各翻飞,  海阔天长音信稀。

处处山川同瘴疠,  自怜能得几人归。

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王无竞都是与宋之问同时在朝的诗人。唐代习惯用兄弟排行的行次与人名并称,如杜审言排行第五,称杜五审言。其余几人的称谓亦如此。这首古体诗虽即兴而作,但因遭际相同,同病相怜,情感格外真挚,语言亦晓畅自然。诗的开头两句, “逐臣北地承严谴,谓到南中每相见”,意思是说我们这些获罪从北方京都被放逐的臣子,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流放到南荒,原以为在南荒大家还能够经常见面,为此稍感慰藉。“岂料南中歧路多,千山万水分乡县。”谁料到南部荒蛮之地路径崎岖多岔,各个乡县为重重山水阻隔,朋友们哪里还能时常见面呢!这实在令人懊丧。“云摇雨散各翻飞,海阔天长音信稀 ”,此联盖夲于庾信《晚岁出横门》:“明朝云雨散,何处更相寻。” “云雨散”,意谓分离。宋之问此处用“云摇”一词,有暗指武后势力被动摇、消弱的意思,因之使他们象雨点般散落四方,命运顿时“翻”了个个儿。“海阔天长”说明朋友之间相距遥远。这些地方离宋之问要去的贬所泷州,即今广东罗定县,也都还很遥远,都要过海才能到达贬所。因此说“音信稀”,彼此之间难以来往和互通消息。这且不说,更令人担忧的是:“处处山川同瘴疠,自怜能得几人归。”朋友们被贬之地,蛮荒偏僻,充满瘴疠。中原人大多不适应这些地区炎热而潮湿的环境。在这种地方居处,让人不免危及性命、难以生还之虞。这首诗,由见题壁而引发对友人的思念,进而表露对自己和友人被贬岭南遭遇的愁虑和忧惧,写得真切动人。

中宗神龙二年(706)宋之问与杜审言都被召还,宋之问授鸿胪主薄,杜审言授国子主薄。又于景龙二年(708)五月二人都做了修文馆直学士(见《唐会要》卷六四《弘文馆》条)。不久,杜审言即病卒于学士任上。《旧唐书》本传云:“年六十余”。为此,宋之问为他这个同馆同事写了情辞哀婉的《祭杜学士审言文》:从文中“维大唐景龙二年,岁次戊申,月日,考工员外郎宋之问谨以清酌之奠,敬祭于故修文馆学士杜君之灵。”和“孟冬十月兮共归君,君有灵兮闻不闻。”等处看,杜审言当卒于景龙二年(708)的秋冬之交。在祭文中,他把杜审言与 “初唐四杰”并列,谓“后俊有王、杨、卢、骆,继之以子跃云衢。”而“四杰”“莫以福寿自卫”只有审言“伟灵昭昭,度越诸子,言必得俊,意常通理。”说审言诗文“其含润也,若和风欲曙,摇露气于春林;其秉艳也,似凉雨半晴,悬日光于秋水。”。说杜沈言不落俗套,独辟蹊径:“众辙同遵者摈落,群心不际者探拟”。说他身亡名不死:“人也不幸则亡,名兮可大而不死”。而后,宋之问又追溯交游,缅怀往事:“自予与君,弱岁游执,文翰共许,风露相浥。况穷海兮同竄,复文房兮并入。”。感叹时光易逝,生死难测:“川流遽閲,隙电初过,昔乘运兮如此,今造冥兮若何。”。之问抚今忆昔,感慨良多:“怀君畴好兮恨已积,念君近惠兮情倍多。”。

                                 三

综上所述,杜、宋作为同朝同馆的同僚,不仅交往频多,而且作为诗友同好,交谊深厚。其友情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新唐书》本传中却有这样一段记载:“初,审言病甚,宋之问、武平一等省候何如,答曰‘甚为造化小儿相苦,尚何言!然我在,久压公等,今且死,固大慰,但恨不见替人’”。《唐才子传》卷一《杜审言》所记与此相侔。这里,所记杜审言的态度、言辞实在有悖常情,令人费解。试想,杜病甚,两位同事、好友前来探视。杜却说:我为命运所捉弄,还能说什么。不过,我活着,一直压的你们抬不起头来,现在我要死了,固然你们可以感到欣慰,但是,只可惜还看不到有谁能取代我在当今文坛的位置呢!

杜如此出言不逊,或许有他性格上的原因。《新唐书》本传载:“恃才高,以傲世见疾。苏味道为天官侍郎,审言集判,出谓人曰:‘味道必死。’人惊问故,答曰:‘彼见吾判,且羞死。’又尝语人曰:‘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其矜诞类此。”杜审言为苏味道的下官集判,他从府衙判卷出来,告诉别人说,苏味道若见到他判卷的精妙,必会羞死。杜审言之狂狷、孤傲,由此可见一斑。不过,杜审言与李峤崔融、苏味道齐名,称“文章四友”,杜与苏早有交谊,杜有《赠苏味道》诗,其中有句云“据鞍雄剑动,插笔羽书飞”。杜对苏甚为钦慕。不当对苏如此傲慢。据傅璇琮先生考证,“‘羞死’云云,恐系小说家言。”(见《唐才子传校笺》卷第一)。但是说自己文章之高超,法度之森然,只有屈原、宋玉才有资格评价。而书法之绝妙,王羲之都得臣服于他。确实是自视甚高,迹近“矜诞”。其孙杜甫也曾炫耀家学渊源,揄扬先世,说:“我祖诗冠古”(《赠蜀僧閭丘师兄》)。然而,尽管杜性情倨傲,诗艺超群。他对宋之问、武平一前来“省候”的态度仍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宋之问《祭杜学士审言文》,描述杜审言临终前的情状云:“君之将亡,其言也善。余向十旬,日或再展。君感斯意,赠言宛转。识金石之契密,悔文章之交浅。明子诫妻,既恳且辨。”这段记载与《新唐书》本传所载不啻云泥之别。此外,时为起居舍人的武平一与时为国子主薄的杜审言同时征为修文官直学士。二人友情也非同一般。《唐诗纪事》卷六杜审言条载云:“审言卒,李峤已下请加命,时武平一为表云:“审言誉郁中朝,文高前列,是以升荣粉署,擢秀兰台。往以微瑕,久从远谪。陛下膺图玉扆,下制金门,收贾谊于长沙,返蔡邕于左校。审言或登文馆,预奉署车,未献长卿之辞,遽启元瑜之悼。臣等积薪增愧,焚芝盈感,伏乞恩加朱绂,宠及幽泉,假饰终之仪,举哀荣之典,庶弊帷莫弃,坠履无遗。”审言死后,武平一表奏皇上,高度评价审言文品声望,追溯了为皇上所器重,征召为学士的荣耀。而后奏请皇帝“宠及幽泉,假饰终之仪,举哀荣之典,”如此情深意切,可知二人情谊之深。准此,既然宋、武二人与杜有这等交情,杜怎么会对两位那样刻薄无情,说出那样尖刻、傲慢而不近情理的话语呢!都说稗官野史、小说家言不足凭信,皇皇正史亦何其乖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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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物而无累于物”漫议

                           蔡润田

 

人们惮于无谓的世俗纠纷,都希望过一种平和宁静的生活。一般文士更追求一种冲和淡远,清静自牧的生活情调。然而,人天生就是社会的分子。遗世独立,不与人接既不可能,世事烦扰亦复难免。因此,不能脱离社会,不能没有烦恼,可以说是人的一种宿命。事实上,人类原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一面既需要清虚恬淡、自足自得;一面也需要与外界交往,于精神或物质上有所裨益。然而,满足这交往的需要有道亦有魔,弄得不好,就会招致许多的烦恼。因此,如何既与外界有所交往,又不致于因外部的纷扰,过分伤害自己的情感和心灵,这实在是人生的一大学问。

人与外界交往,既要付出精力,也要投入感情。而情感是人对其需要满足的主观态度,人既不能不与外部世界有所接触,就意味着不能没有喜怒哀乐之情。爱之者喜,恨之者怒,哀之者伤,好之者乐。人非草木,总难免带有或明或暗、或深或浅的感情色彩。即使心如死灰,形同槁木,也还是一种情感状态或结果。在这方面,我辈血肉之躯,凡夫俗子不必说了。纵令神仙圣贤亦所不免。   

因此,问题不在于要不要与外界接触,而在于怎样处世应物,如何掌握情感的取向和尺度。

   近日随意浏览,偶得《三国志.魏.钟会传》注引何邵《王弼传》中的一段,读来觉得颇耐寻味,亦颇多感触。何邵云:

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其甚精,锺会等述之。

    不同,以:“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

    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

    物。然则圣人之情,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

    无累,便复应物,失之多矣。”

按魏晋时期,经学式微,玄学日隆。名士风流,皆以老庄虚无玄远的“清谈’’相标榜。崇尚自然,鄙薄名教。“圣人无情”即为一般玄学名士所乐道。王弼、何晏皆为曹魏正始年问的玄学代表人物。然而,与何晏等人的“圣人无情”说相左,王弼却力主“圣人有情”说。他认为圣贤与凡俗都有五情。所以对外部世界不能没有情感反应。但是,圣人在应对外部世界时能把握自己的思致和感情,不为外在事物所牵累,不致耽溺其中,心为形役。这才是圣人的高超处。这种超脱缘何而来?盖得自“神明”亦即理性、理智。理性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俾能“应物而不累于物”。所以说,圣贤与一般人同有五情,不同的只在于圣贤那洞明世事的理性。即所谓“茂于人者神明也”。对此,汤用彤先生阐释说:“无累于物者,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亦可谓应物而无伤。夫有以无为本,动以静为基。静以制动,则情虽动也不害性之静。静以制动者,要在无妄而由其理……动而正,则约情使合于理而性能制情。动而邪,则久之必纵情以物累其生而情乃制性,情制性则人为情之奴隶(为情所累)而放其心,日流于邪僻。性制情,则感物而动,动不违理,故行为一归于正。”他得出结论说:“圣贤与恶人之别固不在情之有无(因均感物而动),而在动之应理与否。”“小人则是情其性,为情欲所累且不能自拔,而事必违理。”(《汤用彤学术论文集》258、259页。中华书局1983年5月版)由此,我们可以说,人应物生情,须循之以理,制之以性。若以为圣贤之士不为外在事物所牵累,所羁绊,活的洒脱自如,只是因为遁迹敛形,超然物外,那就错了。无可否认,尽量少与外界接触自然也会少些是非,少些烦扰。但消极避世毕竟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许多事情无从回避甚至避之不及。与其避之不及,何如从容应对!只要动之以理,不伤性情,应物而无累就是了。这里,不难看出,一些玄学家虽以老庄学说为旨趣,却也融人了儒家积极人世的人生哲学,并非全是无补于事功的一味清谈。

 儒家提倡积极人世,但同时也提出了“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行为规范。对已、对人、对事都不可过于拘泥、偏激、固执。须知,固执有别于执拗,执拗未必是执着,执着未必是认真,认真也未必值得。当然,我这里作如此推导,决不是提倡敷衍行事,玩世不恭。更不是倡导虚无主义。我是说视事衡人,待人接物,都应秉持“神明”,有一定的灵活度,即时下说的“洒脱”。拿得起,放得下,行于当行,止于当止。切不可陷溺太深,粘滞过甚。关健是看值不值得。范仲淹有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说不因外界环境顺心而高兴,不因自己的不幸而过份悲伤,其实也是无累于物的意思。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有明白的知性,清醒的判断。否则,不问事情的价值、意义,以矫情为真挚,以滥情为执着,悉心投入,到头来就只会虚抛心力,枉费感情,自我戕残。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曾经说过如下意思的活:过度的欢喜和激烈的痛苦虽然都是极活泼的感情,对人生是极不相宜的。又因痛苦是生命所固有的,其强烈程度系依主观性质而定。激烈情绪的发生实是以错觉和妄想为基础的,从妄想产生的欢喜愈大,当它消失时,所回报的痛苦愈深。因此,一个人如果能战胜自己,经常能够清楚的看透事物的整体性,他就不会在实际事物中赋予欲望和希望。这话虽然不免悲观,但依此却可以不被感情所愚弄,不为妄想和错觉所牵累,从而代之以坚实的平静。

的确,世间许多事往往是臆断、空想而来的,是难以究诘,认真不得的。郑板桥说“难得糊涂”,其实,这糊涂正是一种清醒,唯其清醒,所以难得。糊涂其实也是一种洒脱。糊涂难得,洒脱也不易。洒脱不是不认真,不负责任,而是心智的节省,人格的自卫。有所不顾,有所不为正可以把有限的生命智慧用在更有意义的事情方面去。洒脱是生命体验的彻悟,是历经炼狱后的坚毅,是高智能的表征。它与浮浪子弟,轻薄小儿的浑浑噩噩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不妨说,智慧、理性乃是规范行为方式和情感取向的指针。无理性自然不会有通达公允的行为和感情。不过,以我切身体验而论,强调神明、智慧、理性等等对人的遭际、命运的重要,还只是道着了一半。或者说,还只有相对真理性、可行性。其实。“茂于神明”富于理性未必事事都能应付自如,件件得体。其间还有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即意志品质。这可以说是人的行为和情感的制衡机制。生命有多种需要,精神的、物质的抑或躯体的,尽管层次不同,却都是维系生命所必需。它们的对应物就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外部世界。对外部世界的取舍有道亦有魔。在某些时期或一情境下,人能抵御不良的诱惑;在别一时期,特定情境下,人就未必能拒魔性于身外。这时候,能否自制、自律,就常常构成人生旅途的一大关隘。倘若意志薄弱,魔性占了上峰,即令洞达事理、料事如神,也仍然难免失足遗恨,以致颓唐沉沦。可见,对外在事物的知性把握不等于对行为的有效操纵。具有实际意义的是如何节制自己的行为和感情。对不同的人来说,对于外在于我的人或物,不仅引起的行为和感情取向会有不同,其表现和程度也可能大异其趣。正是在这差异中见出一个人的修养和韧性。历史上颇有一些哲人、学人,特别是一些文学之士,他们对天地宇宙,社会人生不能说没有睿智的理解。其知性、悟性甚且超人。但他们当中仍有一些人的遭遇和命运颇为不幸。夸大点说,天才与不幸往往有缘。他们太富于幻想,太容易动感情,因而往往在幻想的诱惑面前难以自持。颇有意味的是,上帝给了他们卓特的智慧和理性,却偏偏没有赋予他们坚韧的意志。他们知不可()而为之,非不知也,实不制也。理性与意志的背反,这是酿成人生悲剧的一大孽根。所以,应物而无累于物固然不失为处世为人、安身立命的要言妙道。但真正做到,谈何容易!

 敝性愚懦,如上云云,决非说教于人,就负面的体验来说,或许就有些夫子自道的意味。如今虽有所憬悟,亦不过纸上自圣。今朝来日,恐怕仍然难免为物所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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