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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法律逻辑学
 

       第五章    演绎       第六节    类比推理

 

       一、什么是类比法

       类比法是逻辑学的一个必备内容。有人说类比法是与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相并列的第三种推理方法,有人说类比法是归纳法的一种。这些说法都不对。

      《形式逻辑》归纳部分的习题中有这样一道题,问下列推理能否成立:“红牵牛花、红大理花、一品红等红花都不香。所以一切红花都不香。”答案应该是不成立。我们来分析它的推理形式,这是一个内容错误的不完全归纳。其实之所以错误,是由于归纳推理的或然性,推理形式倒是正确。

              红牵牛花不香,红大理花不香,一品红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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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归纳        第三节    关系归纳 

 

一、什么是关系归纳?

仿照性质归纳的定义,我认为关系归纳的定义是:“关系归纳就是从特称特称关系陈述和两组特称概念与两组全称概念之间分布具有下属关系的关系陈述推出全称全称关陈述系的推理形式。”这种说法就很罗嗦了,不如说成“关系归纳就是从种种关系陈述和下属关系陈述推出属属关系陈述的推理形式。”由关系归纳中陈述的名称可以回想,特称性质陈述和全称性质陈述的名称在关系归纳中同样不合适。

 

二、关系肯定归纳的形式

既然性质陈述方圆图可以隐藏着性质演绎和性质归纳的秘密,为什么关系陈述方圆图就不会隐藏着关系演绎和关系归纳的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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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第一节     什么是推理

 

一、推理的定义

什么是推理? 我认为,“推理是在整体与部分关系的基础上得出判断的思维过程。”这个定义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推理是得出判断的思维过程;二是推理是基于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的思维过程。

1、推理是得出判断的思维过程。

我区分了客观陈述和主观陈述,客观陈述反映客观事物,主观陈述反映思维者对客观事物的态度、观点、看法和评价,主观陈述就是判断。推理的前提是思维的材料,结论是思维的产品。两个前提都是作为客观陈述来使用,结论作为判断来使用。

我们来看这两个例子:

       人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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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判断方法     第一节 性质判断

  

       一、判断方法

      把陈述和判断区分开来有重大的逻辑学意义。在我看来,判断在逻辑学中是一个多义词,既指思维结论,也指思维方法。所谓思维结论,就是指通过思维方法得出的陈述。结论作为一个陈述表现为主观陈述即判断。所谓思维方法,就是指得出判断的过程。思维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理方法,一种是判断方法。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判断,判断方法得出的结论也叫做判断。推理是基于下属关系的思维方法,判断是基于相同关系的思维方法。逻辑学不这样区分,是因为没有发现主观陈述和客观陈述的区别。

       判断方法,或者说基于相同关系的思维方法有三种不同的分类: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合理判断和矛盾判断,合理判断又分为正常判断和倒装判断。为什么推理有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判断就没有这种分类呢?这是因为在相同关系的基础上,演绎和归纳的形式在判断中合二为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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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陈述          第一节    什么是陈述

 

一、陈述、命题和判断

1、陈述

什么是陈述?我认为,“陈述就是表示事物内涵的思维形态”。陈述形式对应于语言的陈述句,其中主要是主谓句。主谓句包括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两大成分,相应地,陈述包括事物概念和内涵概念两类概念。

陈述内容可以分为客观陈述和主观陈述。客观陈述就是表示客观事物具有内涵的思维形态,主观陈述就是表示主观认识的思维形态。主观陈述就是“判断”。所以,判断就是“判断主体对客观事物的看法、评价、观点、态度”。判断首先是陈述,判断形式也就是陈述形式。凡是陈述的特征,都适用于判断。

2、判断

看看这几个字吧,判、断、裁、决、认、定。这几个字几乎可以任意组合,结果都是同义词。判断、判决、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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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概念       第四节    概念的定义

    

       一、什么是定义?

什么是定义?解释概念内涵的语言方法,就是定义。通俗地说,定义就是解词。

一部分思维可以用语言来表达,另外一部分思维用语言表达就显得苍白无力。所以,语言只能用来表达一部分思维,使用定义方法只能解释一部分词,不能用语言来解释的词就不能定义。形象概念怎样定义呢?例如“红色”这个概念。面对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红色的人,你能够运用定义的方式使他明白什么是红色的概念吗?我相信,任何人都做不到。你可以说,“红色就是波长从多少到多少的光线。”你把这句话给一个天生的瞎子朗诵一遍,他就有了红色的概念了吗?他即使把这句话背诵一万遍,也只有了这句语言而没有这个概念。你也不能用定义让一个没有吃过梨子的人明白梨子的味道。不是有人说过,要知道梨子的味道唯一的办法就是亲口尝一尝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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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       第六节    概念与语词

 

一、概念与语词的对应关系

1、名词表示事物概念。

什么是名词?名词是表示事物的名称的词。事物概念是表示事物的概念,所以名词表示事物概念。例如,“杨乃武”、“小白菜”和“凶手”都是事物概念。当然,任何词性都可以在名词的意义上使用,所以任何概念都可以充当事物概念。

2、代词表示事物概念。

什么是代词?代词是代替名词的词。所以,代词也表示事物概念。例如,“他是凶手”,“他”表示事物概念。

3、形容词表示性质概念。

什么是形容词?形容词是表示形状、颜色、状态、性质的词。所以,形容词表示性质概念。形容词是最典型的性质概念。例如,“圆”、“方”、“红”、“白”、“彩色”。当然,相当于形容词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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