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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 察微》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释义:《吕氏春秋察微》上记载了这么两件事,非常有意思。一件是什么呢?当时有很多鲁国人在其他诸侯国沦为奴隶,鲁国政府觉得这有损国家体面所以就颁布了一条法令,这个法令真的非常好,很人道。什么法令呢?说以后假如有人在别的国家看到鲁国奴隶可以出钱把他赎身,赎回来后你的这个赎金可到鲁国国库来报销,这是个好政策吧,真的是好政策。孔子的学生子贡很有钱,大商人,真的就从国外把一个人给赎回来了,那赎回来后按规定,你可把花了多少赎金到鲁国国库去再领回来,可子贡觉得那不可以,我是孔子的学生,我要讲道德,做好事怎么能让国家掏钱,他就不去领赎金,不要了,这钱我自己出。做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