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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过了一半,老家“年”的味道越来越浓了。
前些天网上看到有位老乡用方言说到做豆腐、打糍粑、杀猪、打鱼、剁肉糕等各种置办年货,感觉很亲切。
但是,老家有些过年的习俗,一方面是人情的体现,另外一方面相对于当前的实际情况,感觉有些格格不入了。
比如说,老家有给年长的亲戚“送年节”的习俗。我理解,是春节前为了体现对老人的尊重,专门去拜望有长辈的亲戚,顺便带些年货。以前是送去鲜肉、糖果、点心一类,后来发展到送烟酒,或者其他与时俱进而又能表达心意的礼品。但是“年节”经常只是作为亲戚之间在春节前相互联络感情的方式,如果两家都有同辈份的老人,那么就是彼此送来送去,或者亲戚之间相互客气一番,走走过场而已。实际上,实质收“年节”就那么几家,比如丈人、丈母娘收女婿的;或者舅舅、舅妈收外甥的,但是,如果外甥的父母健在,名且年龄长于孩子的舅舅和舅妈,一般也不会收,或者略收一部分算是没有白跑一趟,再返还一些自家的特色年货。总之,春节前这么一趟,比较热闹,体现亲情,当然也费时。节前大家都很忙的时候,常说这习俗可真不好呀,还不如省了呢。。。但是,多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