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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2018-05-19 05:46)
标签:

杂谈

分类: 结构设计

在设计院很多年轻工程师中地下室设计的概念和计算容易混淆,传力的途径不是很清晰。

首先是底板的设计,以前我们做地下室设计,包括采用桩基的,一般都考虑底板下土承受底板自重和板上荷载,除非是淤泥或底板与下面的土完全脱离,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对于一般地下室的底板下,即使是填土,由于开挖后填土深度也有限了,加上填土自身其实也有承载力(以前看勘探报告淤泥质土的承载力都提了50,填土如自身不发生零应力的固结沉降承载力应该还不低),设计图纸上一般还要求夯实,很多情况开挖后已经到了老土。这种情况下底板分担一部分荷载没一点问题,也符合地基规范的考虑桩间土承载的要求。

对于天然地基,一般柱基和底板基本都在老土,实际会一起承受荷载,但这样计算就复杂化了,变成了筏基或箱基的计算,作为结构计算,应尽量简化。一般还是按上述原则,上部结构荷载由独基承担,底板自承重,设计是很保守的,不会发生任何地基安全问题。由于独基的荷载大,独基如果计算沉降会有几十毫米的沉降,而底板荷载非常小,不会有什么沉降,这样独基的沉降会带动底板压迫下面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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