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选修了《旅游资源学》,感觉这课还不赖。旅游这东西,深得我的喜爱。每逢假期便有想到远方去的冲动,想到处走走,总觉得多出去转转总该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对于不可预知的未来,我一向充满了好奇。看着不同的人,奔着同一个景点而去,又带着不同的感受和体验离开,我又总会忍不住要问:“人们千里迢迢历经千辛万苦去旅游,到底为了什么?”按书上的话来说,就是为了寻找一种东西,一种自己在时空中的定位。也许是这样的吧。而我,只是想体验一种美,一种大自然的美。只有在自然中我才会感到自己的渺小,也只有在这时候,我才发觉自己活得最真实。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果要我在二选一,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在这个浮华喧嚣的尘世,我们不知道泥土的味道是什么,我们不知道蝴蝶是怎样翩翩起舞的,我们也不知道春风是怎样绿了江南岸······我们只能从书本和电影电视中才能感受到自然······
想写点什么,总想写点什么。
来到长沙十多天了,今天第二次上网。第一次是因为半夜下大雨,心情大好,于是产生了想上网的冲动。这次则是由于有个大一在军训的小妹妹发短信要我帮忙查成绩,我是不得以而为之。离开自己的电脑,上网的习惯随之消失,远离网络的我过的也挺开心。
今夜长沙下大雨了。心情大爽。
突然有了上网的冲动,便来了。
于是,路过了我的博客。
地震过去将近两个月了,范跑跑事件,在网络上仍然被炒得沸沸扬扬。对于这种现象,该怎样理解其用意和社会效果,值得深思。
先说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经历:在我大概7、8岁的时候,有一次故意打死了村里人一只小鸭,当时并没有人知道。但事后一直良心不安。后来忍不住告诉了其主人,结果却招来一顿大骂,那主人竟然到我家找我爸妈说我是个造孽的,村里小孩都很看不起我。我爸什么都没说,一笑而过,只是叫我以后不要再干坏事。我妈说我蠢:打了就打了,反正没人知道,你又何必承认?那段日子我很难过,一直不好意思见人。村里有老人说我人品不好,终将不能成大器。但后来我却成了一名好孩子。
再来说范美忠,上网了解了他的言行后,首先很鄙视他:在危险时刻
6月21日晚9点50,突然收到老郭短信,要我叫上老拜一起骑车去昆明湖,10点10分到他们楼下见。当时我还在教室看书,正准备回学校睡觉呢。那天特别累,上午考了英语四级,下午骑车去了北航和北大医学部看两个老乡,游泳游了几个小时,回到学校时已近8点了。尽管收到短信时我是又累又困,但还是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第一,骑车本身对我具有极大的魅力;第二,既然老郭有雅兴骑车夜游,我岂有不奉陪之理?
匆匆回到宿舍,给老拜打电话,忽悠他去老郭寝室。说了老半天才发现那小子竟就在隔壁宿舍。二话没说就生拉硬拽把他拖了走。
稍稍准备我们就出发了。老郭识路,自然打前锋;老拜自称强人,今天骑的还是老郭的捷安特,觉得自己牛逼呼呼的,争着要打后卫;我则只有乐呵呵的走中间了。话说我今天虽然过度劳累,阳气大衰,可只要脚一蹬上自行车,那浑身的劲马上就都上来了。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我承认我是爱自
下午考了新闻写作,我照例考得灰不溜鳅的。这对我并不是件奇怪的事情,因为我并不在乎考试的结果,也没有好好复习。虽说如此,按照以往的惯例,我总会在考后毫不留情地对这门学科大加批判的,因为我实在不喜欢这样的教育,这样的考试。但这次考完新闻写作后,我却一点脾气也没有。其实这次考试题目比较活,比较对我的胃口。让我感到惭愧的是,有个名词解释是记者来信,我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词,单纯地理解成了记者写给编辑的信(幸亏当时没写更多不搭界的话)。回来一查才知道这原来是一种新闻体裁,看来这次考试又要闹笑话了。
仔细想想这学期的学习,可以说我从课堂上几乎没有学到任何东西。对于新闻写作课,更是如此,我很赞同一个老师的观点:“学了新闻写作,你也肯定不会写作;学了新闻采访,你也肯定不会采访。”我想:既然学了新闻写作,我也不会写新闻,那么我还上这门课干嘛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经常拒绝听课——在课堂上除了看课外书就是睡觉,很多时候还干脆不去。结果一个学期下来,我就成为了这样一个“连记者来信”都不知道的大傻帽。这证明了我这种学习的态度是错误的。
通过上一段,聪
莫名其妙,竟然打开了这个被我荒废已久的博客了。原因是打开电脑实在不知道该干嘛了。本来想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网选选课的,竟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密码,晕死我了——最近老是患得患失的,我本想做个老实的人,却发现越小心翼翼的生活,越是容易糊涂:以前出现过忘记银行卡、电话卡密码的事故,这次还比较轻啦,仅仅是忘记了信息门户网的密码而已——大不了就不要选课了,反正我对民大的公选课已经彻底绝望了。如此看来,我反倒感到高兴了,上什么选修课啊,以后还不如好好宠宠我的博客呢!
说实话,决定写博客了,是因为刚刚换了个让我还比较满意的皮肤,那藓苔一样的深蓝绿色(?)和歪歪扭扭横着的一辆破自行车,竟然打动了我。结果心情大好,那就写吧。
我常常以为自己在某些方面有些传统,比如还保持着高中写日记的习惯,并且要命的是我很不习惯在网络上写东西。总觉得那么多眼睛盯着我,使得我我怎么也写不出来。况且任何人都可以看我的文章而又不给我钱,感觉有些不划算。(尽管鄙人现在寡喽
呵呵,十天之内,两次爬长城。端午节的时候涛崽杀到北京来,专程要去爬爬长城——这小子大概觉得自己不太行,非得爬爬长城才能算得了好汉。可是爬完之后,我发现他一切该咋滴还是咋滴——还是那个鸟样啊,哈哈,开个玩笑。不过说实话,自从去了长城之后,我还真的觉得自己牛逼了一点点。而这几天高中好哥们而小芳到北京来出差,我自然成了他们的导游,轻车熟路再爬长城。不过这次感受就完全不一样了,第二次登长城后我突然觉得自己一点都不牛逼了。
好汉!什么是好汉呢?站在好汉坡前,我没有一点好汉的感觉。在我看来,好汉一直是一个很伟大很神圣的词眼——他们有勇有谋,要么能文,要么善武。但最重要的是,他们骨子里有一股铁血在流动,那是一股与身具来的忠义之气。在梁山108汉子中,晁盖、李奎之流算得上此类人物;而宋江的做法虽然让我有点不敢恭维,但我认为他仍然不失为另一种好汉。这就像项羽和刘邦一样——前者有些悲壮,后者的结局近乎完美。如果要我选择,也许我会成为后者,但是我永远不会成为后者——该悲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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