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个县有几个公务员?这算是一个问题。下面详细说说。 官员:按定额包括,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薄一人、典史一人;这其中知县和典史大致上每县都有,县丞和主薄则不一定,有的县有县丞无主薄,有的县有主薄无县丞,有的县则两者均无,还有极个别的有两个县丞或主薄。此外还有杂职官数人,包括巡检、驿丞、税课司大使、仓大使、闸官、河泊所官等,这些杂职官根据需要设定。 需要指出的是,清朝是实行知县负责制,这些官员往往有职无权。他们主要完成知县交办的工作。如典史的工作是缉贼捕盗,有的说典史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长,但实际上典史连捕快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