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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歌

adrienne

rich

艾德里安娜

里奇

珍妮弗姑妈的老虎腾跃画面,

绿色世界中亮黄色的居民。

他们不害怕树下的男人;

他们迈着骑士般自信优雅的步伐。

 

珍妮弗姑妈的手指在她的毛线上颤抖

连象牙针都难以穿梭。

姑父的结婚戒指巨大的沉重

压在珍妮弗姑妈的手上。

 

当姑妈去世时,她令人惊恐的手依然

带着戒指呈现出她被掌控的做针线活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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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歌

louise

gluck

露易丝

格丽克

孩子们带着他们的小书包向前走去。

整个上午母亲们都在辛苦劳作

采摘晚熟的苹果,红的、金黄的,

像另一种语言里的词语。

 

在彼岸

是那些等在大办公桌后面

准备接收供奉的人。

 

他们好整齐——钉子

孩子们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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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歌

罗伯特·哈斯

robert

hass

罗伯特·哈斯(Robert Hass, 1941- ),当代美国诗人,1972年获得耶鲁青年诗人奖,1984年获得被誉为“天才奖”的麦克阿瑟基金(50万美元),1995-1997年担任美国桂冠诗人,其诗集《时间与物质》(Time and Materials, 2007)分别获得2007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和2008年的普利策诗歌奖,2014年哈斯获得美国诗歌学会颁发的华莱士·斯蒂文斯诗歌奖(奖金10万美元)。哈斯的诗歌极富情感与精神的内在沉思,自然是他的诗歌基本主题,尤以美国西海岸为突出,旧金山地区的大海、群山以及独特的动植物为哈斯的诗歌创作提供了素材和精神感受,通过自然他思考欲望与绝望、自然与想象以及生命与死亡。

 

哈斯出生于旧金山,其母亲长期酗酒,这个话题体现在他的诗集《森林下的太阳》(Sun Under Wood, 1996)。在他哥哥的鼓励下,哈斯立志于写作。深受五十年代以加里·斯奈德,艾伦·金斯堡为代表的旧金山湾区诗歌的影响,哈斯成为以反传统著称的垮掉的一代。当时,旧金山湾区的诗歌受到来自中国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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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

南方哥特

卡森·麦卡勒斯

carsonmccullers

卡森·麦卡勒斯

 

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 1917-1967)是美国南方小说家,同时也是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她的小说以高度的敏感探讨了有关人类孤独的主题,呈现出一个由孤独不合群的青少年、与他人格格不入的人、以及被视为异类遭到排斥的人所构成的世界。

 

卡森·麦卡勒斯原名露拉·卡森·史密斯(Lula Carson Smith),1917年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的小镇哥伦布,她的父亲是钟表匠拉马尔·史密斯(Lamar Smith),母亲是玛格丽特·沃特斯·史密斯(Marguerite Waters Smith)。史密斯家数代人都生活在南方,所以她的家族史,与她自己的童年及青少年时期一起,加深了她与南方的联系。她在哥伦布的街头巷尾漫步,穿梭于非裔美国人、工厂工人和富人们迥然不同的居住区。从这些经历中,卡森获得了很多用以丰富她虚构世界的印象。虽然卡森后来经常因为反复发作的疾病而回到南方,却已对自己的南方传统感到矛盾,她说她到南方会产生“一阵爱恨交加”的情感。

   

卡森是一个古怪而活泼的女孩,她的艺术天分得到了认可,她对音乐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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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歌

路易斯·辛普森

louis

simpson

普利策诗歌奖

    路易斯·辛普森(Louis Simpson, 1923-2012)是当代美国著名诗人,批评家。辛普森出版于1963年的诗集《在公路的尽头》(At the End of the Open Road)获得1964年度的普利策诗歌奖。辛普森认为,诗歌来自于诗人的内心世界;诗歌表达要独创而自然。诗歌是关于人的情感的,因此要让读者感受到这种情感。

       路易斯·辛普森1923年出生于加勒比海的牙买加金斯敦城,父亲是律师,母亲是演员。他父亲的事业很成功,全家过着优越的生活。小时候,他母亲经常给他讲故事,这对后来的辛普森从事写作有一定影响,只不过这时候的辛普森想着的不是诗歌而是小说。青少年时期,辛普森喜欢阅读英国文学和历史,培养着自己的英国品味。从9岁起,辛普森就读于牙买加最好的学校——蒙罗学校。在此期间给辛普森留下很多难堪和屈辱,作为牙买加人备受歧视,牙买加人自己也觉得低人一等。辛普森14岁时,曾获得征文比赛奖,他的文章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过。辛普森17岁时来到纽约,就读哥伦比亚大学期间于1943年加入美国陆军(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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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歌

威廉·斯塔福德

william

stafford

    威廉·斯塔福德(William Stafford, 1914-1993)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诗坛的重要人物之一,一生获得了多项荣誉。他是1970-1971年度的美国桂冠诗人,1975年担任俄勒冈州桂冠诗人,1992年获得西部诸州图书奖的诗歌终生成就奖。斯塔福德的创作生涯一直延续到90年代,先后出版了数十部诗集,比较重要的有《你的城市以西》,《穿越黑暗》,《忠诚》,《也许有一天》,《可以是真实的故事》,《雨中的玻璃脸》,《俄勒岗消息》,《在我心灵深处》等。斯塔福德的诗歌一方面涉及普遍的文学主题,同时着重探索了美国的西部生活及自然。虽然他众多的作品中鲜有长篇巨制,但是诗人坚持以美国西部的自然风光为其创作的灵感来源,常常从独特的角度切入大自然,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沉思生活中的细节,用独特的、有冲击力的意象启发读者从不同的视角对自然、社会、人类命运等诸多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这使其在美国诗坛享有较高的地位,被视为“他这一代诗人中最受爱戴的诗人之一”,而著名诗人罗伯特·布莱更是以“真正的美国诗”来称赞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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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诗歌

浪漫主义

华兹华斯

彩虹

耶稣基督

泛神论

这首诗无论怎么翻译都无法把原诗的含义表达出来,反而把原诗蕴涵的哲学及宗教意义丧失。“彩虹”不仅是自然中的彩虹,更是心中的彩虹,祂代表的是人类的救主耶稣基督,这是在圣经旧约创世纪中耶稣与诺亚的对话中表达的。耶稣说,当你看到天边的彩虹时,那就是我,我以彩虹为约,不再以洪水为惩罚手段。是为“彩虹之约”。正因如此,当诗人看到彩虹时才会如此欣喜若狂,激动不已。自然中的彩虹不一定天天有,但心中的彩虹必时时拥有。

当我处于儿童时期时心中就有彩虹,现在有,以后也会有。如果心中失去彩虹,将与行尸走肉无异。即使肉体还在但灵魂已死。“儿童是人之父”有多重含义:其一是指耶稣基督降生之时他已经是人类的天父;这里的儿童当然是指圣母玛利亚在马厩生下耶稣之时,当他还是婴儿之时已然是人之父;其二是指人的成长发展历程,昔日的儿童现在已经长大成人,已经是人之父;其三是说浪漫主义的理念,崇尚简单、质朴、自然、天真、纯洁的东西,儿童是这一切的代表,而这正是人类所应该回归和发展的本源和方向。这一点与道家老子的观点有一致的地方 ——“复归于朴”、“复归于婴儿”。诗人最后希望他的每一天每一时心中都有这种天然的虔敬,都有“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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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歌

英美文学

臭鼬的时光

为伊丽莎白·毕肖普而作

 

鹦鹉螺岛的隐士

女继承人整个冬天仍住在她的斯巴达式小屋;

她的羊群仍在海的北面啃食牧草。

她的儿子是主教。我们村里的第一任村长

是她的农场主;

她已年老糊涂。

 

渴望

维多利亚女王时

那种等级森严的清静闲适

她买下了全部

对岸看不顺眼的地方,

任其荒芜。

 

这季节令人讨厌—

我们失去了夏天的百万富翁,

他仿佛是从一个廉价货目单上突然跳出。

他那速度可达九节的快艇

拍卖给了一个捕虾的人。

红褐色斑点布满蓝山。

 

如今我们那仙子般的装饰家

为秋天他把古玩店扮靓;

他的渔网挂满橘黄色的浮子,

鞋匠的凳子和锥子也漆成橘黄;

他干活却挣不了工资,

他不如去成家。

 

一个漆黑的夜晚,

我的都铎式福特车爬上山头;

我留意着爱情车。灯暗了下来,

他们停泊在一起,头挨着头,

弗兰克·奥哈拉(Frank O’Hara, 1926—1966)是美国当代最著名、最有影响的纽约派诗人之一。奥哈拉于1926年6月27日出生在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后随全家搬到马萨诸塞州的格里富顿,并在那儿长大成人。奥哈拉年少时曾学过钢琴,希望长大后能成为作曲家,同时也开始写诗。1944至1946年奥哈拉在美国海军服役,之后来到哈佛大学学习,先是学习音乐,后改学文学;期间结识了诗人John Ashbery,Kenneth Koch以及James Schugler并与之共同建立了后来称之为“纽约诗派”的诗人团体。奥哈拉1950年哈佛大学本科毕业,1951年获得密执安大学硕士学位并移居纽约,不久就以诗人、剧作家、艺术评论家的身份在纽约的文学艺术圈里占据重要地位,并最终成为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的副馆长。奥哈拉于1952年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城市冬天及其他诗歌》(A City Winter and Other Poems)。随后又相继出版了《对非常时刻的沉思》(Meditations in an Emergency, 1957),《颂歌》(Odes, 1960),《第二大街》(Second Avenue, 1960),《午餐诗》(Lunch Poems, 1964)以及《爱情诗》(Love Poems, 1965)。《艺术记事:1954-1966》(Art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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