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曰
一
我欲出发前往某地,路程遥远,旅途艰辛,一点也不比玄奘西行、摩西出埃及更容易一些。支撑我的,不是旷野中的天启,不是献身革命的热忱,也不是对未知风景的渴望,而仅仅是——隐藏在黑夜之中不安分的欲望。
但凡欲望,一旦超过某个底限,便会让人模糊了现实和想象的边界,譬如拯救世界的欲望,譬如成佛的欲望,也譬如此时的我。
而我,只是一名游走在法律道德之外的文物贩子,我倒卖文物,也干点偷盗古物的营生。我既没有拯救世界的伟大情怀,也不具备成佛的灵性慧根。拯救世界,意味着点燃自己,一不小心,还会失手毁了世界,脱凡成佛,意味着超越尘世种种诱惑,青灯古佛,了此一生。这些在我看来,都颇不实际和颇为可笑。相反,我的欲望恰是放大自我,拥有尘世。
尘世,这个日夕上演悲喜剧的舞台,我们谁也无法置之度外。我们无法像观赏阿里斯托芬、欧里庀徳斯,或是莎士比亚作品一样,仅仅从远处观看品味剧中人的欢笑和泪水,我们必须亲自上场,出演不同的角色,为自己谋得鲜花、掌声和嘘声。
这就好像我曾经看过的一幅对联:舞台小天地,天地大舞台,而此刻,我已经受欲望的怂恿,准备登场了。
上场之前,不妨对剧中人做一简单介绍,以便你能更好地理解剧情。我,剧中人,并不是一个没有文化没有学识的粗野之人,尽管我活得卑微,没有读过大学,可我对人生人情的通达,对各种不同门类的知识掌握,一点不比你们差。天文地理,堪舆阴阳,各代历史,礼仪风俗,植物动物,甚至如何在底层挣扎谋生,和黑社会、小混混周旋,躲避警察的侦查和追捕,这些我都了然于心,并有实际的经验。
虽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可我还是常常教育我的同道后辈,作为一名有为的文物贩子,不可不读书,知识就是力量,对我们也一样。不然,你怎么知道“秦埋岭、汉埋坡”,你怎么知道分辨“秦砖汉瓦”“唐彩宋瓷”呢,你怎么知道购进的是真品而不是赝品呢?
另一方面,书中还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隐秘,这些隐秘只有像我这样经验老道的人,才能发现它的蛛丝马迹。因此,我家中的藏书之多,恐怕让大学里长于寻章摘句的教授博士也会汗颜。我的书架上,除了大家能想到的二十六史、各种有关历史和考古的学术著作外,我还拥有各地的县志、府志和民间传说故事。对于我来说,后者就是我的寻宝指南。
二
此刻,我背着装满野外装备和专业工具的背包,一头栽进这一片荒无人烟、遮天避地的茫茫大山。
从最偏远的一个山村算起,我在大山里已经走5天了。山越来越险,林越来越密,脚下的路逐渐模糊,消失在层层叠叠的亚热带原始森林之中。林间,松萝随风飘舞,高达百米的白藤互相纠缠,寸步难行。一路上,我有许多惊人的发现,比如一片林子,由数不清的楠木组成,每棵都要数人才能合抱,还有众多数十米高的红豆杉、长叶松、长叶云杉、乌木以及数人高的笔直的铁树,我甚至在一处发现世界上已宣称灭绝的史前植物——树蕨,范围广大,一旦公布将轰动世界。我还发现了一些平常罕见的动物和鸟类,比如白猴、长尾灰叶猴、大犀鸟等等,数量之多,让人咂舌。
这些发现,足以让书斋中的植物学家和动物学家惊叹不已,写出长篇巨著了,可我除了惊讶之外,并没有太多满足,因为我更关心和寻找路途中的一些标志物,这些自然的标志物将引导我走向一处传说中的密境。
对,我就是被一个传说吸引来的,贸然进入这处人迹罕至、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
我最早是在一本地方志中看到这个传说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这片大山中,一位得道的修行者在一座形如金字塔的石山上,修建了一处寺院,这处寺院在它的全盛时期,成为方圆数千公里教徒信众的圣地,聚集了大量的珍宝供奉,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这座寺庙毁于一旦,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具体位置。而根据一首长期流传在当地的史诗《摩尔森格之歌》记载,这一处寺院在神和魔的比法中,志得意满的僧众被珍宝和女色迷惑,最后走上异道,互相杀戮残害,血流成河,最后天降大火,地动山摇,一夜之间毁了一切,最后连路也被坍塌的山体掩埋,后人再也找不到路了。
我在这片大山周围的县市搜集文物时,也听一些老人说起这个传说,版本大同小异,重要的是我得到一个信息,历年来,有一些民间的寻访者,怀抱种种目的,进入这片大山,寻找失去的密境,可始终没有见到人回来,故事因此蒙上一层浓重的神秘油彩,有人说这些人被森林中出没的野兽吞噬了,也有人说里面是魔鬼的王国,进去的人都被魔鬼捕获了。
我是唯物主义者,我当然不相信任何宗教神话,但是,我相信,应该有这么一处所在,如果找到,我一定能发一笔巨大的横财,虽然过程肯定很艰难,也蕴藏着很多风险,但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从小就是接受这样的教育,因此,我觉得为此冒一些风险还是值得的。于是,我的欲望说服了我的顾虑,一定要找到这一处失去的密境。
这年夏天,我处理完一些俗务,把一些生意交代好,秘密地出发了。
我有预感,此行将改变我的一生。
也许,你会说,我仅仅凭借一些支离破碎的线索,甚至连线索都说不上,只是一些传说神话,这样做,不是太冒险了吗?
我想,你这样说是有理由的,因为你囿于自身的视野,你不了解考古的历史。对我来说,这个理由在几百年来早被一位位世界著名的考古学家推翻了。如果你知道下面的故事,你一定会支持我的决定:,因为相信传说,谢尔曼找到了《荷马史诗》中神秘的特洛伊古城,卡特发现了埃及法老图唐卡门的金字塔,博塔出乎意料地发现尼尼微古城,汤普森从“圣井”中捞出古玛雅殉葬女郎的尸骨……这样的名单可以列出很长,故事也十分精彩,我相信,我也能成功。
一名优秀的考古者从来不能忽视传说和神话,传说必有其现实的成分,历史的传说,是逝去岁月斑驳的碎镜片。考古学家就是从这些碎片中,慢慢拼凑出消失的世界。相信传说并不畏艰辛探索的考古学家,一定会有伟大的收获。而我,从不希望功成名就,但我的欲望,希望获得一笔巨大财富,让我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三
我凭着这样的野心,在这一片苍莽林海中跋山涉水,翻岭越谷,忍受饥渴、伤痛、蚊虫、蚂蝗、野兽的侵扰。
背包越来越重(实际的情形是越来越轻),每天走的路程越来越短。睡在潮湿阴暗的森林里,每天早上醒来,每一根骨头每一条筋都剧烈疼痛,怎么也不想爬起来,这时,内心中的那个自我就会显现出来,一翻甜言蜜语,描绘出一幅光辉灿烂的前景,连哄带骗把我从阴冷的睡袋里拽出来,继续艰难的旅程。
说它哄骗,其实也不尽然,因为我确实发现了传说中的两个标志,两个巨大的自然标志,就像两个巨大的诱惑,吸引着我更加坚定地步伐。这说明,村民口上的传说是可靠的,那一大笔财富的轮廓正逐渐显现出来。
第十天上午,我正沿着一处山间小溪,在巨大的岩石上跳来跳去,岩石很光滑,好几次我都差点掉入深潭。然后,我无意间抬头,在水潭边的崖壁上,发现了一排嵌入岩壁的人工凿洞,我一激动,站立不稳,差点坠入深谷。
这显然是从前的栈道遗留下的痕迹。
可一块巨石,生生地挡住了栈道,那一排人工凿洞,眼巴巴地消失在巨石和岩壁的缝隙中。我花费了整整一天,才从旁边的山地绕过巨石,发现了一条隐隐约约的路。
说是路,其实和密林差不多,只是树和草少一些,有些地方露出一些人工的石条。我顺着这条路,一路向前爬去。
这一点倒是有些像朝圣的味道,不过,我内心的激动已经忘乎所以了,甚至连什么时候额头被什么东西划出一道血口子,血顺着脸颊流下来,最后风干了,也不知道。
第十二天,我爬上一处山脊,正想喘口气,却深深吸了一口冷气,我看到了那座山。
与其说看到,不如说是那座山自己突然出现的,真的是突然出现的。我一时间还以为自己累得生出了幻觉,真得太诡异了。
那座山没有一棵树,也不生寸草,光秃秃的,像一座金字塔,除了裸露的血红色的岩石,还是血红色的岩石,似乎绿色的群山间突然翻出一块血肉模糊的伤口,在阳光下,摄人心魂,仿佛血还在流动,肌肉正因为剧痛而不断颤动。你想象一下,周围的群山生机勃勃,绿意盎然,充满了生命的宁静和祥和,而这突然出现的红色岩山,就像是从地狱中升起的刑具,带着死亡的微笑,静静地站在那里,面对着我。十几日来已经习惯了绿色——各种各样多达成千上万种绿色的眼睛,突然面对如此庞大如同挂着撕碎的血肉的骷髅一样的山体,你会如何反应。
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恐惧、迷惑、好奇,我不敢看却又转不开眼睛,我在这片巨大的红色中不能自拔,仿佛一转开眼睛,那上面就会冒出什么怪物。
我像瞎子一样,摸索着,兴奋地喘着粗气,从山脊上爬下来,又顺着山脚一条散落着碎石的路,向上爬去。
我像一头发狂的斗牛,迷醉在一片鲜艳的红色中,我把所有的装备都丢在山下,一路跌跌撞撞地向上爬去。
可以想见,当年,这里如何成为一处宗教的圣地。我终于理解了《摩尔森格之歌》中那句话:“……彼时,众人迷醉在盛满鲜血的圣杯中,狂呼滥饮,成为魔鬼的囚徒……”
四
我手脚并用,狂乱地向上爬,对即将到手的财富的渴望、对突如其来的红色的恐惧、对充满神秘境况的震惊,已经让我失去了理智。
我看到了路边有九个石堆,大大小小的石块码成坟包的形状,上面每一块石头都鲜艳欲滴,仿佛刚刚从血水中捞出来,在这些石堆的尽头,有一处新掘开的地面,一人长,半人宽,齐腰深。我一眼就知道是新挖的,可我已经顾不得许多。
快到山顶时,我看到了建筑的遗址。到处是倾覆的石条、石柱,毫无规律地东倒西歪,没有一处完整的建筑,但依然可以想见当初雄伟的规模。所有建筑的材料都和山体一样是血红色,不到近前是无法发现的。陶器和法器散落其间,我捡起一个又丢掉一个,我极度震惊,无法想象,如同做梦一般。所有的东西,簇然如新,没有任何灰尘,也没有任何锈迹,仿佛时间在这里一点也没有影响,,好像刚刚遭遇了一场灾难,还是第一现场。
当我双手捧着一件银器,怎么也想不明白其中缘由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句话,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你来啦!”
我的身体立即变得僵硬,然后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你可不要笑话我的胆小,想想看,在以为绝对没有人的地方,突然从耳后传来人声,该是多么骇人。
然而,我还是很快地将一块尖利的石头握在手中,一个鲤鱼打挺,翻出数米之外,我扬起头,看到了他。
他就站在那里,原先我的身后,我竟然没有听到一丝声响,太不可思议了,我感到冰冷的汗水正沿着脖颈淌下,心脏似乎缩成了一个圆点。
说他是人,只是从人声和外形上做出的判断,他大约中等身材,隐身在一块灰暗的看不出颜色和质地的织物下,乱蓬蓬的头发四面垂下,一直垂到腰间,山上的风刮着织物和头发,抖抖索索的飘着,仿佛里面是空的。
“你来了!”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似乎是金属的震荡声,空洞洞的,没有任何生命的热度。
“你是谁?”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我知道,从心理上说,我已经输了一局,我感到在他的“身”上放射出一股巨大的压力让我的皮肤颤抖,惊慌不已。
“我是谁不重要。”他停顿了一下,“重要的是你来了。”
从他的话语中,仿佛他早已认识了我,而且他一直在这里等着我。
“你到底是谁?不要装神弄鬼,你……你要干嘛?”我鼓起一丝勇气,用凶悍的语调说。我握了握手中的石块,石头还在,这就是我的救命武器,我决定瞅准适当的时机,发出致命一击。
我听到了那块织物后面传来轻蔑的笑声,好像他看穿了我的意图。
“没用的,没用的。你来寻宝的,你走了很远的路,你即将看到它。”
“来,我带你去看一件稀世珍宝。”他转过身,轻飘飘的转过身,说是转过身只是我的感觉,我只看到那一层织物转动了一下,他的“身体”开始向外飘去,也不管我是否会跟上,或者他很自信我会跟着他走。
我真的爬起来,跟着他,在高低不平的废墟上跌跌撞撞走着,不时被一块横出的石条磕到,或是被一根石柱绊到,或是踢到一件银钵,或是铜锣什么的,发出一声轻响。我发出长长的哀鸣声,因为他走起路来似乎没有丝毫重量,没有发出一点轻微的声响,我甚至没有看到他的脚,只感觉他的灰暗的“身体”在一片红色的废墟上飘动。
五
穿过了一道围墙(遗址),又穿过一道围墙,进入一个很大叠满白骨的圆形广场(第一次看到人的遗骸,层层叠叠,似乎死前互相纠缠在一起),走出广场,进入一片四处散落直径数米石柱的废墟,像是曾经的一处宫殿,我看到废墟后山体上敞开一个洞口,洞口边倒了两扇黑色的石门,是的,黑色的,这是我在山上首次看到的第二种颜色。
我像是喝醉酒的人,摇摇晃晃的走进洞口,我发现前面那个“身体”发出绿幽幽的光芒,我此时已经无法自我控制了,就像一个被深度催眠的人,被那道光约束,吸引,一直穿过了那个寒彻骨头的山洞,直到我重新站在太阳下——一处圆形的广场,深陷在山体之中,正午的太阳从天上直直照射下来,两边都是红色的光滑的环形山崖。
在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块白色的石台,像是祭台,又像是方形的石柩。
那个“身体”径直飘了过去,直直地挺立在石台前面,我目不转睛地一步一步走近,盯着石台,看着这个巨大的广场,空无一物,干净没有一点尘埃。
“这是哪里?”
他没有回答,转过身,背对着我,我顺势看到石台的一面逐渐明亮起来,出现一些物体的轮廓,渐渐变成我的形象,然后,出现一座熟悉的城市,然后,又是出现一系列变化的图像,我的童年,我的青少年,我的一生,乃至我的死亡,腐败膨胀的身体里,一只只白白胖胖的蛆虫蠕动着,变幻出无数我熟悉的人脸。
石台逐渐从白色变灰最后蒙上一层像云烟一样的东西,慢慢地变黑。我热血沸腾,那个潜伏在肉体深处的我开始苏醒,发狂,他一跃而起,尖利的石块刺入那个漂浮在空中的身体。
我仿佛刺入了一个虚空,一阵风吹过,织物飘了起来,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阵嘲弄的笑声,在这片空荡荡的广场上回荡。
我看到,飞溅出的血液,星星点点的喷射在石壁上。
我看到了最恐怖的景象——这座圣地毁灭前的那一刻,所有的人,僧侣、信众披头散发,睁着狂乱的眼睛,互相撕扯,各自手持利器,彼此将利器深深扎入对方的身体,汩汩的血液喷射出来,像洪水一样从天上漫下来,浸入了石头的每一丝缝隙。
每个人都在狂笑,在狂笑中渐渐倒下,化成白骨。
突然间,我知道了,那个新挖出的坑,是我挖的,我看到了我的结局。
在最后的一刹那,我的眼前浮现出我看过的一片电影《画皮》,只是我没有王生那么幸运。
胡曰
一天早上,F从美丽的梦境中醒来,他心情出奇得好,比窗外和煦温润的阳光还要动人十倍。他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转了转身子,舒展舒展被窝里蜷曲的四肢,全身的细胞一下子活跃了起来。
推而广之,F坚信,每个人都是一个原子,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应是条理明晰的,任何一件事情,一条法律,一个游戏规则,都应该事先规定好的,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受另外两侧双重作用力制约的原子,只能存在和围绕着一个圆心运动,这才能和谐。他也把中国历史上“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神秘理论加以生发,认为存在着代表意志的天、承受旨意的天人和遵守秩序的人这三者。而他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无神论者,这个矛盾怎么调和呢?他认为的天便演化成一种关于世界的完美理论体系。
这样解释也许有些复杂,简单的说,从他的这个信念出发,必然导致下列结果:一个人的(合理)存在,必须依赖其他人的(合理)存在,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应该是确定好的运动轨迹,一个社会,必然有一个圆心,那就是智者沉思得出的秩序(或是规则)。这个美丽不停运转的“生之巨轮”,就是他向往的秩序井然的美丽新世界。
二、蜘蛛之脸
他睁大眼睛,开始盯着雪白墙壁上的那个黑点,那个破坏一切的罪魁祸首,它究竟是什么呢?他努力地调大眼睛的放大倍数,墙壁渐渐地移了过来。或者说,墙壁渐渐地移了过来,这只是他的感觉,他的身体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自己坐了起来。那个黑点放大了一些。他看到了墙面上一个黑色的突起,像一个突然生出的瘤子,那个黑点逐渐放大,慢慢显露出一些细节,原来一半是瘤子,一半是瘤子淡淡的黑影。这个突如其来的瘤子挂在雪白的墙壁上,是那么扎眼,让他更加烦躁。
这张脸带着蔑视的神情,带着诱惑的微笑,他感觉自己正在变成一个系着绳子的弹力球,被从一片雪白中浮现出的那张微小的笑脸牵引着,不由自住地靠上前去。
三、轻与重
F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单位走去,那块像烟花一样的污渍一直笼罩在他的头顶,他甚至感到别人一定都注意到这一点,因为每一个人注视他的目光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异样。
他在单位门口正巧碰见从黑色的肥大的轿车中踱出一把手同样黑色的肥大的身体,他紧走几步,迎上前,脸上露出崇敬的笑容。请不要误会,认为我们的F是一个善于拍马屁的家伙,不,正相反,他是一个不善言辞不善跟风的人。不过,基于他的理论,F认为这个身体就是圆心之一,它具有一种不怒自威的引力,让所有的人(仅限于这个单位,当然这是他的世界)自觉地围绕着它,他只是顺应这种引力的召唤。
或者说,是顺应他自身的召唤。
每个人都要通过各种方式把握自己的重量,这个重量就是自我,一旦失去重量,也即失去自我,F也是这样。他原先一直以为自己是围绕这个黑色的肥大的圆心的一个有重量的原子,可突然之间,领导面对他热情的请安没有任何反应,目光还越过了他的头顶,他感觉不到自我的重量了,他感觉自己正在失去力的牵引,如同没有线的气球一样向远方飘去。
四、梦想家和实践者
我们知道,F的心思本来就已敏感,加上今天自我接连被人戕害,往日对他来说也许毫不在意或许一笑了之的事情,也慢慢凸显出来,慢慢堆积起来,慢慢沉重起来。
比如Y是一个夸夸其谈的家伙,他用于向领导描绘计划的时间要远远多于投身计划的时间,甚至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他的计划从来没有一个真正实现过,不是半途而毁,就是永远停留在纸面上,从来不曾实行过。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迟早会被人看穿,滥竽充数总有被发现的一天,可F发现这样的一天从来不曾到来,因为Y善于用一个更新更宏伟的计划转移领导的注意,而领导似乎也并不在乎计划是否能够真得实现,也许,一本沉甸甸的计划书比经过漫长时间艰苦努力取得的成绩更能博得领导的喜悦和欢心。
如果说Y是梦想家,F是实践者,那么,是否意味着梦想家的分量比实践者更重要一些?是否就如孟子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呢?F想到这一点,突然变得十分沮丧。
F现在还租在民房里,谈了几次不成功的恋爱,因为没有房子车子的重量,他在择偶市场上也变得无足轻重,屡屡铩羽而归,比如他路上遇见的那个姑娘,他就觉得在关键时候,没有车子房子的加分,他们和财产构成的三角形始终找不到一处稳固的基点,最终失衡了。
五、黑点和自我
当F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时,他已经丝毫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当然也不知道胃壁互相摩擦的痛楚。这一切,对他来说,似乎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种失去重量的感觉,一直来回穿刺着他残存的理智。
答博友恩也狂生兄弟
寒江孤鸿远
四海曾游历,五湖亦畅游。虽尝得逍遥,终需稻粱谋。
男儿历风霜,长歌解烦愁。漏船载酒行,击楫泛中流。
展眉四野望,繁花落满头。 花香送君问,冰心玉壶酬。
未敢比先贤,获谊赛封侯。心宽体自健,何须觅珍馐。
身随江湖远,怀抱有金虬。
君尝闻诸葛南阳高卧时,躬耕陇亩亦怡然,长吟梁父意悠游。
君尝闻吕尚渭水垂钓久,曲中不取直中求,不钓鱼鳖钓王侯。
鲈鱼脍将尽,终南径空幽。庄周蝶互梦,东坡猎密州。
鄙冠何足惜,江海任遨游。大笑出门去,蓬蒿岂可留。
青鹤排云上,天外有琼楼。草根世多有,岁岁度寒秋。
命蹇无所怨,感君殷殷忧。且伴清风明月饮,有日与君醉携游。
出门行遥赠寒江孤鸿远赴郑州以壮之
胡曰
朝发东海滨,暮至黄河西。千里关山路,君今复驱驰。
男儿纵横行,岂独为生计。列车声长嘶,独念生幽辞。
出门投北望,日曛白云低。茫茫不见君,所赠唯一词。
龙困浅滩日,虎落平阳时。淮水惭漂母,宋蔡难孔子。圣贤犹如此,况我常人矣。
君不见黄泉出地隙,越山辟谷走如飞,嶒岩焉能阻挡之。
君不见松柏生崖巅,疾风骤雨坚不移,竟日长歌笑云霓。
梁非久留地,秋风起莼思。彭泽何所惜,板桥可吟诗。
君且挂冠去,四海岂无依。东山日高卧,世运贵相机。
山林皆凡木,青凤择桐枝。高标人世稀,经纬谁堪比。
时乖志不迁,他日自可期。今朝暂寄杯中酒,彼时与君共淋漓。
胡曰
我的爷爷死于棍棒之下,我的父亲死于刀剑之下,我即将死于枪弹之下。
你也许觉得,我的家族笼罩在一种命中注定的悲剧气氛中。可我向你指出这点时,我却感到莫名的神圣和奇妙,不同事物的同一性冲淡了我对死亡的恐惧。我们一家三代的死亡虽然不同,却又惊人相似。也许,这就是轮回。我就是我父亲,我就是我爷爷,我们本是同一个人,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下的影子。
一
我的爷爷生在一条古老的大河边,河里流淌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传说。我的爷爷出生时,她的母亲睡在土炕上,正梦见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跳进窗子,当她惊醒时,便生下了我的爷爷。她一生中,只生了一个男孩,就是我的爷爷,小名虎子。从她开始,我家三代母亲,似乎都只能生一个孩子,一个男孩。生完后,尽管采取种种措施(或者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可再也生不出一个孩子了。
虎子打小就比一般孩子长得高大,也显得早熟。据说,他睡觉时,有人看见一只老虎,吓得要死。村里开始传说他是老虎精生的,是妖孽,也有人说,他长大后必定贵不可言。虎子似乎也发现自己与众不同,他从不和村里的孩子玩耍。常常一个人赶着羊群在大山里闲逛,有人回来说看见他和狼群一起在草丛里追逐猎物,或者像猴子一样在树枝间跳跃,也有人看见他和狼群一起,撕咬血肉模糊的羊肉。虽然这样的谣言很多,可他的母亲从来不信,因为虎子放的羊从来没少过一只,而且又肥又大,长得飞快,小羊羔一夜之间就能长成大羊。还有一件事,我也不敢确定,那时别人家的羊常常莫名其妙地失踪。有人怀疑是我爷爷干的,甚至有好事者一路跟踪,希望能抓住现行,可看见虎子只是放羊,在林间唱着高亢悲怆的民谣,树叶萧萧,白云悠悠,一切都是那么祥和宁静。一直很久以后,等我父亲长大,这个谜还没能揭开,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真假难辨了。
虎子从小就显露出他一生的性格,他从不惹事,老实但倔强,认准的事,十二匹马也拉不回,而且没有人敢惹他,因为他龇牙必报。有一回,一个人因为农地争水和他的母亲争吵,骂虎子是孽种,虎子小眼一瞪,凶狠的目光让那个人一下子没了声音。第二天天一亮,那个人发现自己睡在一片废墟中,如同地震般地彻底,房子没了,篱笆倒了,连屋前的两棵枣树也像遭了虫害,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枝桠在风中不停地颤抖。
这就是我爷爷的童年。
二
几百年牧歌般的日子逐渐被远处飘来的乌云笼罩,四处开始变得躁动不安,连每年准时飞往南方的候鸟也犹豫着,不知应到哪儿过冬。遥远的舞台上灯光变幻,不断有人上场,不断有人退场,这一切也影响到这个偏僻的村庄。
有一天,虎子突然抛下羊群,进城当了兵。她的母亲哭了,哭得不停,从晶莹的泪花到浑浊的泪珠再到漂着红色蛛丝的泪水。据说她一直哭进了棺材,她的泪珠全部凝结成像眼睛一样的水晶,填满了棺材和尸体之间狭小的缝隙。她死的那天,不知从哪里冒出了无数蚂蚁,密密麻麻地集结在一起,一只骑着一只,一只咬着一只,爬满了窗台、土炕、院子、树枝、花朵和所有的道路,连老人一磕烟斗,都能磕出一窝蚂蚁。一夜之间,蚂蚁又消失了,就像它们来时一样突然,和蚂蚁一起消失的,还有我爷爷母亲的棺材。没有人惦记她的棺材怎么消失的,因为刚刚从恐惧中脱身的人们家家都忙着做法事,庆幸终于摆脱了蚂蚁的可怕入侵。
虎子开始和那些年月不断掳掠骚扰庄稼汉的土匪干仗。据说,一次战斗中,他大腿被一挺吐着火苗的机枪生生切断了,失血过多,他昏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幽清的月色中,他痛得醒了过来,发现自己的腿没了,只剩下半截身子,被层层叠叠的尸体压得喘不过气,他开始大声呻吟起来。恰好这时,一位乡村郎中(或者是一位法师,总之那时,这双重身份的差异并不像今天这样大)经过,把他从尸体的金字塔下拽出来,用草药接上,可能暗中出错,接错了别人的腿,虎子一下子矮了一尺。不久,虎子完全康复了,和那两条不知是什么人的断腿相处融洽,又能走又能跳了。虎子当时年轻健壮,人又帅,脑袋又灵光,在郎中家养伤的大半年里,郎中的女儿对他有了意思,不知道有没有以身相许,不过,我相信是有的。
郎中治好虎子的伤,也告诉他:如果呆在家里,他可以寿终正寝,生很多很多的孩子,成为一个大家族的祖先,如果离开家乡,必将死于非命。尽管郎中神奇地治好了虎子的枪伤,可这番话并不能吓倒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动荡的岁月,正是年轻人一展抱负的最佳时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虎子抱着这个信念,一个晚上偷偷地溜出门,不知道这是他自己密谋的,还是和郎中女儿合谋的结果。总之,他一个人渡过那条汹涌的大河,爬过了无数座长着稀疏野草和灌木丛的大山,当他快要放弃时,他看到了山下的平原上有一座大城市。他在那里考入一所军校,后来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打仗,开拔,打仗,开拔,和自己人打,也和入侵者打,他从排长一直打到团长。
三
在那场血腥的内战中,他的部队正驻守在一座千年古城,被重重的敌人围困。粮食吃完了,他一抹眼泪把他最亲密的伙伴——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杀了,后来,他也吃过老鼠肉,只因为他是团长,还没有像士兵一样饿到吃死人肉。再后来,这只部队随一位大名鼎鼎的将军起义了,投入另一阵营。他换了一身军装,也换了一个番号,可实际上还是打仗,和从前的友军作战。虎子没有什么文化,也不知道什么主义的区别,他只是为某一个美好的憧憬战斗,也许是为了风光的回家,和他健硕的郎中女儿相会,结婚。在上级的眼里,他是一名好部下,他坚决无条件执行上级的命令,杀人不眨眼睛,为了攻下一座堡垒,他不惜牺牲最后一个人,甚至他也从来不惜牺牲自己。只是他的命硬,所有的子弹看到他都远远地拐个弯,朝别人射去,炮弹从来不曾落在他身体的十米之内。他从此毫发无伤。
他成了士兵眼中的虎爷,虎团长。
四
他带着部队从北打到南,又从陆地打到海上。也许正印证了那句话:虎落平阳被犬欺。原来势如破竹的尖刀变成了一把无用的烧火棍,一天天还没亮,他的登陆部队被消灭在沙滩上,几千具尸体沐浴在初升的太阳下,金碧辉煌。他和一个士兵投海,幸运得是,他们找到一块随海浪起伏的船桨,潮水把他们带回了大陆。
败军之将从来没有好下场,他的命运也因此转折。长时间的隔离,不间断地审查,后来,虎爷被发配到南方的一个小地方,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虽然没有衣锦还乡,但也算泥猴子翻了身,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在乡里人看来也算出人头地了。可他从此整天心不在焉,失魂落魄,除了必说的话:好的,是,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必要说的话他也写在纸上给人看。好像自从那次不成功的登陆后,回来的只是他的身体,而灵魂却留在了那陌生的海岛上,和那几千具尸体一起接受太阳的检阅。
没有仗可打的他就开始打鸟,打回来的鸟他从来不吃,只是一只只的挂在门前的梧桐树上,像接受检阅的部队,时间久了,他宿舍附近都是臭味,行人都远远地躲开,谁也无法理解一位老军人的怪癖。打到最后,全县的鸟都没有了,或许是吓得迁移了。没想到,时势突变,这些都成了他罪状。他被关起来,审查,交代,还不让睡觉。有一天,他疯了。尽管这样,命中注定的事情依然准时发生。疯狂的人们谁也不相信他真得疯了,都说他是装的,在一次游街中,他被出离愤怒的人群用棍棒活活打死,照片还登上了当时的报纸。后来,我看过这张报纸,现在还放在我书房里。
第二天,谁也没找到他的尸体(当然也没人真得想去找,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人人见了他已经避之三舍,像躲避瘟神一样),有人说他的尸体被野狗叼走了,也有人说他的尸体被革命群众扔到江里喂了鱼,还有人说被隐藏的反动派拉去埋了,更有离奇的说法是:有人言之凿凿的告诉穿绿军装的人,说亲眼看见他晚上偷偷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溜出城,身后跟着一群密密麻麻的蚂蚁,不知所踪了(真得,从此以后,这个地方就没有蚂蚁了)。
这就是我爷爷神奇的一生。
五
我爷爷大半辈子没有结婚的秘密,一直等到婚后,我的奶奶才知道。
将近天命之年,我的爷爷才娶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是南方小县城一位老师的女儿,乖巧贤惠,他们结婚的次年生下了我的父亲——胜天。这之前我爷爷的感情生活,我的奶奶一无所知。尽管今天看来,他们年龄相差太大,经历迥异,性格悬殊,可在上级的怂恿下,我的奶奶还是很高兴地嫁给我的爷爷。
婚后,我的奶奶才隐隐约约猜出我爷爷一直没有结婚的秘密。戎马倥偬之外,我的爷爷一直没有忘记那个乡村郎中的女儿,我爷爷无数次托人打听她的下落。在那兵荒马乱的岁月,人们流离失所,死于沟壑,比比皆是,他们也不例外,就像玻璃上的水珠一样蒸发了。
据说,我爷爷走后的第二年,那个郎中的女儿就生下了一个女孩,谁也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女人也不肯透露一点风声,乡亲只记得那女娃子生有六个手指。有一年冬天,雪特别大,北风刮来了一队队穿军装的蝗虫,遮天蔽野,蝗虫吃光了所有的庄稼和树叶,甚至吃光了房子、土墙,来不及逃走的人们和牲口。很多从蝗口逃生的人们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的。乡村郎中一家人也不知去向。有人说,乡村郎中和他的女儿临走时,把那个女孩安放在树林中的一个鸟巢里;也有人说,他们一家在逃难中都成了蝗虫的腹中餐。
这些线索,是无数次寻访中不断拼凑出来的,真假莫辨。我的爷爷结婚后,还托人找了两次,希望找到那个传说中的女娃子。从时间上估计,我父亲这个同父异母(如果真有的话)的姐姐比我奶奶的年纪还要大。后来,因为我奶奶的反对,更有可能是形势的变化,我的爷爷放弃了寻找。
我的父亲出生后第三年,我的奶奶带着我的父亲回到了我爷爷出生的那个村庄,分了一块地,当了农民。我现在想,这也许是我爷爷精心的安排,也许他预见到形势的发展。
下面是我父亲的故事。
六
我父亲出生时,正是漫山的杏花怒放的季节。他一出生就与众不同,双手握得紧紧的,护士用劲掰开他的手指,发现他左手有六个手指(正因如此,我爷爷坚信那个传说)。我爸爸从小就显现出他敏感纤细的性格,老鼠发出的一点响动就会吓得他嚎啕大哭。3岁时,我的奶奶抱着他回到北方,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父亲。他多次和我提起我的爷爷,在他的描述中,我爷爷的形象多变,甚至前后矛盾,有时我甚至产生这样的错觉,我有好几个爷爷,或者是他把几个男人的形象加到了一个模糊的人身上,以抚慰少年时没有父亲的挫折感。
因为我爷爷早死,乡里本来就有一些有关他的神奇传说,我的奶奶为人又贤惠忍让,所以在那个空前的人间浩劫中,家庭并没有受到什么冲击,我的父亲后来顺利考上县一中,成绩优异,又成了村里走出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生。
父亲的大学时代是一个刚刚从噩梦中苏醒的年代,时代的指针正从人性丑陋的极致,移向了人性光辉的一极。开放的精神和求索的热情鼓舞着每一个胸有抱负的年轻人,为改变自己的命运,也为国家民族的强大,在数不清激动人心的口号和一个个新鲜生动的英模形象照耀下,每一个年轻人都在拼命努力,竭力为理想而呐喊。
其时,我的父亲游荡在大学图书馆,汲取着那些对他来说是神秘陌生的知识,但他更关注社会上正在发生的一切。他甚至真切地感受到他的命运和血脉是和他的时代紧密相连的,他有责任为时代的进步鼓与呼。在那个朦胧的黄金般的年代,他写下了许多朦胧的像黄金般闪光的诗句。这些诗句都工工整整地抄写在一本本日记本上,现在它们都正躺在书房里,上面蒙着厚厚的灰尘和蛛网。
一直到和他同时代的诗人自杀的自杀,疯的疯,流落他乡的流落他乡,经商的经商,从政的从政,所有的星星都寥落后,我读着那些仿佛呓语一样的诗句,还能感受到当年那颗纯真美好的心。
为了了解社会,假期,他和同学一起骑车,走遍了许多地方,包括他的家乡和爷爷工作过的地方,然后写了许多调查报告,发表在自己创办的一些学生刊物上。这些刊物既有激动人心的梦想,也有慎密理性的分析。他们常常一瓶二锅头、几两猪头肉,为一两个问题争执得面红耳赤,直到天光微明,然后各自扑向图书馆或是社会,去寻找说服对手的答案。
可理想毕竟是理想,任何距离现实太遥远的理想,必定会在岁月中褪色,或是摔得粉碎。理想越纯粹,理想对人的伤害也越大。我父亲就这样懵懵懂懂地卷入了一场改变无数人命运的风波,这场风波,掏光了他的灵魂,只留下他的身体,后来他悲剧性的结局就在意料之中了。
这场风波,不管历史上将怎样记述,对我父亲来说,这场风波仅仅意味着背叛,对理想的背叛。他大学的挚友,师兄,也是同一个县的老乡,我姑且就他——W,是我父亲无话不说的死党,在那场噩梦中,他们一起做了很多事情,在挤满人群的广场上,他们一起守候那触手可及的希望,这些事情在我今天看来是十分无意义十分幼稚的,可他们坚信这是进步所必须付出的。然而,对于他们这些不谙世事的学生来说,现实是保守残酷的,他们很快因此遭到现实的无情报复。W知趣地投降了,他也顺便出卖了我父亲和一干同学人等。我的父亲被学校开除。
七
在家里消沉了一段岁月后(包括结婚和生了我),我的父亲南下,到了我爷爷原先工作的那个南方省份,打工,经商,他再也不看书,一本书都不看,他仅仅凭着动物般的本能在你死我活的商场中生存下来。他办了一家公司,靠着爷爷战友的关系(有些爷爷的部下已经成为当地的头头脑脑),从事进出口贸易,赚了不少钱,他为爷爷修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坟墓,坟墓上有名字,里面却空无一物。
他并不快乐,匆匆忙忙中可以看出他的消沉。经常和我的母亲为一点小事争吵,流连于夜总会和各种娱乐场所,彻夜不归,回来的他也是醉得一沓糊涂,闷头大睡。
那个充满理想、梦想改变世界的年轻人已经消失了,或者说已经死了,我父亲把青年时代的所有照片都烧掉了。有一天,我听到他关在书房里抽泣(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哭,我害怕了),后来,我的母亲告诉我,他烧掉了年轻时代大部分的记忆,而那几本写着诗的日记,还是我妈妈偷偷藏下的。我的母亲一直相信,我的父亲是一位走错路得孩子,他一旦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一定会回来的。可是,谁知我的父亲越走越远,背影也逐渐模糊,最后彻底消失了。
我父亲的结局后来也上了报纸,我也保留着这份报纸。他卷入了一件贪污贿赂案件中,他开着车到了海边,割腕自杀了,潮水带走了所有的血迹,只剩下他透明得发亮的躯壳(海的那一边就是我爷爷当初兵败滑铁卢的那个岛屿)。然而,父亲用他的死保护了我和母亲,我们淡出了那起骇人听闻震惊一时的案件。
还有一件事很重要,我是后来才听我母亲闲聊时说起。那个背叛者和告密者W,从北方的某个大城市飞来,他在那个城市担任一个重要的职位,他一个人来参加父亲的葬礼。他趴在父亲的遗体上痛哭,甚至超过了我和母亲,这一点,很多来参加葬礼的人都觉得摸不着头脑,也许,他试图通过和我父亲的身体接触,来诉说当年的一些往事。人死如灯灭,还有什么不能宽恕和原谅的呢?个人在命运之前就像一只飘摇的小舟,在哪里靠岸,不是个人能选择的。
葬礼后,W和母亲吃饭时说起,他的母亲也生着六个手指,所以他当年一认识父亲就觉得十分亲切,只是那时他从来不曾提起过。
这就是我父亲平淡而矛盾的一生。
八
从小起,我就一直被两个不断浮现的梦困扰,如果说这两个梦是我人生之中最大的两个谜,可谜底究竟在哪呢?
一个梦是这样的:从黄色的泥土(我的估计)中长出一个细细长长的东西,像是树吧,可又长着一双空洞的人脸(或是形象的树疤),皮肤柔软,可以听到皮下汩汩的声音,就像那里真有什么东西在流动着。我在一旁看着它越长越高,分成两个枝桠,每个枝桠都像利剑一样向阴云密布的天空刺去,一时间狂风大作,电闪雷鸣,一个枝桠被闪电击断、烧焦,掉落下来,另一个枝桠变成了随风飘动的枝蔓,软软地垂在地面上。两个枝桠开始互相纠缠,在狂风中跳舞。慢慢的枝桠没了,只剩下一个黑色光滑的果实,椭圆形的,像无比巨大的橄榄。橄榄慢慢开裂开裂,从里面爬出无数肉红色的小虫,所有的小虫都是圆滚滚的,肉呼呼的,身上沾满了粘液。谁都想逃离对方,可是谁也无法挣脱对方。而我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身体了,只剩下一个脑袋浮在半空中,身体在地上,上面爬满了肉呼呼的小虫,小虫抬起小小的脑袋,邪恶的狞笑……
另一个梦是这样的,我张开翅膀在天上飞,一切都那么美好,甚至我能感受到太阳的热力,可突然我被地上巨大的人眼搞得头晕目眩,失去平衡,一直下坠,坠落到一个长长的黑漆漆的烟囱里,烈火一瞬间完全吞没了我,我看到在灶口,挤满了巨大的红色的脸,眼睛也带着邪恶的狞笑……
这两个梦不间断的交替出现,它们要告诉我什么呢?它们希望向我传递什么呢?如果把这两个梦交给佛洛依德,他会怎样解释它们?按照他的理论,梦是一种经过加密的信息交流,既然有交流,那一个试图和我交流的又是谁呢?是我的潜意识吗?我觉得这一切似乎不可理解,这两个梦如此超验,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能力。
九
我害怕它们,我讨厌它们,我开始尽力地逃避它们的追捕。我把整个整个的夜晚都交给电脑和网络。我开始了离群索居的生活,也就是大家说的宅男。白天,我睡觉,因为我像一个聪明的猎物,逐渐摸清了猎手出没的规律,在这光明和阳气统治的时间内,可怕的梦境从来不曾出现。然后,夜晚,我就在网上溜达漫游,从一个页面进入另一个页面,就像从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我不断的在这个遍布世界的网上,进入一个个偏僻的分叉,寻找新的乐趣,发现新的秘密,我一会儿驻足逗留,一会儿快速前进,几千里或者几千年,被我一秒钟超越。我感觉进入了神话时代,而我的书房,就是进入这些神话时代的更衣室。
我沉浸在魔幻小说、魔幻网游和视频构成的真实世界中。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宁静、安全和不被人随意观看和打扰的自由。我可以随意地进入,也可以随意地退出,在这里,我来去毫无牵挂毫无拘束,可以像一直猴子一样自由得从一棵树跳向另一棵树。幸好,我的父亲死后,给我留下好一笔遗产,足以让我衣食无忧。
我都快忘却了自己的名字,我只记得我的网名:寂寞的风。我就这样夜复一夜的在网络上寻找着我的快乐,可至于具体要找什么,我也不大清楚,甚至可以这样说,我可以不必去寻找什么。
直到遇见了她——柯丽娜(这既是她的网名,也是她的真名)——我才知道我要找什么。这并不是说我的两性生活一直很平淡。我是一个有着正常需求的男青年,我也有那种压抑不住的冲动,或许因我早熟,在我上小学时,这种冲动就产生出偷看女厕的后果。虽然我很腼腆,看到漂亮的女孩就会脸红,期期艾艾说不出话,可我内心充满着欲望,对那美丽曼妙的身体有着压抑不住的渴望。网络给了我淋漓尽致地释放这种欲望的平台,黄色网站,网络婚姻,电爱,裸聊,我都是行家里手。斑驳带着可疑污渍的墙壁,就是我两性生活的床铺和见证,我逐渐习惯了这样毫无累赘的虚拟性爱。
直到遇到了她,这一切才变得苍白和可憎。我开始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我希望彻底改变。我喜欢和她一起,不是在网上,而是能够手牵手,互相依偎着在阳光下的生活,和正常人一样谈谈情,在黄昏中沿着微风吹拂的小河漫步,为一个初吻殚精竭虑,为一个拥抱浑身颤抖。
十
聊了很久,在我一再要求下,她从北方一座城市飞到这里。彼此早已心心相印,我们一见面就无比欢喜,开始了一年的同居生活。
一段美丽的风景,当你在它面前流连时,你肯定会产生压抑不住想进入的愿望,可进入后呢?你可能看到里面有更多动人的细节,但也可能发现里面有许多意想不到的阴影。可在你进入这个风景时,你哪里来还得及考虑这些呢?
我感受到了真正切切的快乐,身体每次都惊讶于自己看到的那份动人美丽,我的灵魂似乎站在高处,注视着这一切,犹疑的,摇摆的,害怕的,他看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阴暗之处,两个人在生活习惯和态度上的差异。在日复一日的生活、做爱和磕磕绊绊的争吵中,身体的感觉逐渐麻木,逐渐被身体中的那个自我说服,也开始犹疑、摇摆、害怕,面对伸过来拥抱的双臂,开始躲闪、退缩。虽然只是无意识之中的轻微举动,可都被那个同样隐藏在她身体内的自我看到了。
她是一位现实的女孩,开朗但缺乏想象力,她只想要一段平凡真实的婚姻,在最初的爱情热力退去后,她开始像一只知更鸟一样为我们规划未来之巢。我是一名浪漫的充满幻想的人,我喜欢每个日子都像黄金一样闪亮。从前,为了避免失望,我把自己困身于斗室之中,离群索居,靠那张无所不在的网络和外界保持联系。我是我王国的国王,一个人的王国。可是,现在又来了一个国王,她声称并企图占领这个王国,她通过干涉我的每一个行动来宣示她的主权。在最初的甜蜜逐渐淡去之后,他们的斗争开始了。
争吵,和好,更激烈的争吵,可是谁也无法放弃谁,我们都被困在了一个小房间内。有一天,为了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又开始争吵,甚至开始撕扯对方。我的脑海中突然产生出一种幻觉,站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骄傲跋扈冷酷无情的入侵者,她要硬生生的将我从栖身的那一边礁石上拔起,把我从幻想构筑的贝壳中揪出,我奋起反抗。也许是祖先的热血在我已然冷却的血脉中突然沸腾了,在暴怒之下,我把她撕得粉碎。
我呆呆望着地板上、墙壁上那突然开出的朵朵鲜红的血花,完美地绽放着,微笑着,笑我的怯弱,笑我的渺小,笑我的离群索居,笑我对祖先的背叛,我发现,自己被彻底打败了,被死神彻底打败了,而她却是最终的胜利者。我拨通了报警电话。
谁也想不到,柯丽娜竟是W的女儿,一位背叛父亲的女儿,死在了一位同样背叛父亲的儿子之手。
漫长的一夜就要结束了,我的生命也将走到尽头。在你们看来,围绕着我们一家是一场令人唏嘘的悲剧,可我却觉得,这样的结局是早已注定的,也许当年,郎中神奇的救活了我的爷爷时,他已经看到了我爷爷一家三代的未来。我突然有这种想法,这位神奇的不知姓名的郎中也许他还在,还流浪或躲藏在某个角落,静静的注视着我们,尽管他可以神奇地治好我爷爷的伤,却无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胡曰
黄昏,随太平洋升起的雾气,从东边漫过来,淹没了喧嚣的城市。街边,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霓虹灯攒足了一天的精神,此刻,投下暧昧的目光,挑逗着人们漫无目的的视网神经。
在这模糊的人群中,一张脸渐渐清晰起来。或许这会儿,因为一束车灯,或是橱窗里的一盏射灯,光线恰巧落在她的脸上。于是,她的脸就像是浸泡在灰白的显影液中的照片一样,向我显露出来。
这是一张精巧立体的脸,任何人看了都会动心。精心修饰的细眉下,一双大而乌黑的眼睛,可是,在我的印象中,这双眼睛和黑夜一样,乌黑得一塌糊涂。
此刻,我想我是站在天桥上,远远地看到她。或许,这仅仅是我的想象。或许这时,我正坐在书房里,手边放着酽茶,我的目光恰好停留在Thomas Nagel(托马斯·雷格尔,南斯拉夫裔美国哲学家)的一篇文章上,他试图启发我们:成为一只蝙蝠会是什么样。或许,这是一只诡异的蝙蝠,一只具有神秘力量的蝙蝠,一只超越自身存在的蝙蝠,它总随着黄昏起飞,在我的头顶盘旋,把我的思想引入歧途。
《伊索寓言》中这只可怜的骑墙者,放逐者,让我看到了她——蝙蝠女郎,正从对面走来,从一片紫色的黄昏中升起,升出由无数人头汇成的大海。
或者说,我看到她时,她还处在一种像植物开花一样的过程中,她的身体还处在模糊的绿荫中,只有一双眼睛,像月亮一样在动荡不安的海上升起。
她的目光正注视着远方。说是注视,我也不敢肯定,也许她正在凝视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回忆对比一张有过露水情缘的男人面孔。也许她并没有注视,只是将空洞洞的眼光投向黑暗,投向远方。远方,在视线所及之外,是全然的黑暗,或许是过去,也可能是未来。
在她乌黑的眼睛中,我看不到丝毫的火花,没有热情,冷漠如霜,像早已熄灭的中子星,像阴暗幽深的坟场,里面埋葬现在的棺椁。
我努力地想把她看得更清楚一些。我又看到了什么?她的单纯?还是她的老练?她的妩媚?还是她的疲倦?她的轻佻?还是她的玩世不恭?还有什么?从她化妆的方式,我有把握的确定,她正走向一处欢场——欢乐的战场。
这时,她的形象又和蝙蝠合二为一,她离开白昼栖息的巢穴,走向夜间的狩猎场。或许,这有些不合情理,她应该开着车上班,或者打的,或者坐摩的,这样走,更像是逛街。也许,其他夜晚是那样的,今夜,她就是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我的眼中,若隐若现地走在斑驳的人群中。
她的目光注视着远方。请注意,她注视的这个动作,微微抬着下巴,眼睛长久的冷冷的如同局外人般地看着,她看到了什么?她肯定看不到Delilah、娜娜、羊脂球、索尼娅、玛丝洛娃这些前辈,也看不到绿珠、苏小小、红拂、薛涛、秦淮八艳,她们太遥远,远得如同几百年前的一声叹息;而且,她也不感兴趣,谁会对自己正在历经的生活感兴趣呢?如今她也是她们绵绵不断的后人中的一员。她怎么能奢望有聂赫留朵夫、或是钱谦益这样的人物呢?她遇见的人都只穿着体面的衣裳,或全然没有衣裳,仅仅一具膨胀的肉体而已,他们面孔模糊,声调也差不多。
她生活在过去,她自己的过去,这个过去就如同一个电影脚本,一个随时随地改动的电影脚本。如果能够把她的过去一一收罗,也许脚本的剧情不下一百种。她生活在自己的电影脚本中,用幻想构造出一幕幕动人哀婉的情节。在讲述这些电影脚本时,她是真的相信的,连自己也被自己的声调和经历打动,而她的眼泪也收获了眼泪,当然,这是最差的结果,或许是更多的温存体贴?作为一个女人,哪一个不希望如此。可她是明白人,她对此看得很透彻,她更希望得到一些实质性的,能摸得着的东西。
不是假惺惺的体贴、关注和同情,她就是这样看的,她把这叫做逢场作戏。
她也关注未来。未来是缥缈不可捉摸的,是博尔赫斯笔下小径交叉的花园,谁也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模样,我们的人生之舟将在何处靠岸。可是,对于未来,她毕竟有着自己的想法。对于她来说,在未来和过去之间没有现在,她的现在一半交给过去,一半交给未来。她之所以出卖现在,是为了在过去构建一座藏身的巢穴(巢穴?是的,巢穴,我的眼前又浮现起蝙蝠的形象),她能够从现在一下子跳回过去那安全避风的巢穴,就像是躲避白昼的蝙蝠一样(又是蝙蝠),同时,出卖现在,是为了在未来获取被同类接纳的可能性。她看着ATM机屏幕上不断增加的存款数额,她能切实感受到未来接近的脚步,甚至说,未来的脚步已经清晰可闻。尽管她听不到,可是她的心脏已经感受到了那著名的三短一长的强悍音符。
Das Schicksal klopft an die Tür(德语,命运在扣门),两百多年前,贝多芬在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开头写下这句话,那时,他精确地听到了命运咚咚咚咚的脚步声,并且确信自己在贫寒病痛中扼住了命运的咽喉。虽然,我们的蝙蝠女郎无从知道这一点,可是,她确信,她也听到未来的脚步声,为了扼住命运的咽喉,力量单薄的她只好被选择牺牲自我的现在,确切地说,是那无法忍受的昼伏夜出的生活,还有肮脏的工作环境(需要指出的是,她在五星级酒店上班)。
Es muss sein(德语,非如此不可),我很悲哀地发现这一点。
作为女人,蝙蝠女郎也逃脱不了一种深埋血脉之中的本能。那是她唯一觉得有把握的未来。母亲——孩子,这组相对的字眼经常在她的脑海中交织。或者可以说,那是她感到唯一的希望和温暖,唯一能从过去和未来的巢穴中走出,安全地站在现在的阳光下。只有这个未来没有吞噬她的现在。这是唯一的例外。但每次这样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她很快就躲入过去或未来的巢穴中。
母亲——孩子——父亲,这是永恒的一环,可在她的脑海中,只有母亲——孩子,这残缺的DNA碎片。
我看见她向我走来,其实,不是向着我,而是向着我的身后走去。她整个身体逐渐从幽暗中显露出来,黑色的皮短裙,黑色的长筒丝袜,包裹着白皙纤细的身体,我看到她露出腰间一段性感的皮肤,一只张开翅膀的紫色蝙蝠纹在皮肤上,随着腰肢轻微的摆动而跃跃欲飞。
这个场景,在你心中激起怎样的反应?这只蝙蝠纹在她看不到的后腰,她是希望给人看吗?给那些肮脏的男人?不,不是。
这是一只带她飞向未来的鸟。这是她诚实的标志。她为什么不选择花,荷花呢?她需要的是一双有力坚定的翅膀,荷花不能带给她暗示的力量。蝙蝠能带着她飞向狩猎场,用现在去哺育未来。
她逐渐走远了,或者说,她逐渐走近了。她在这个城市最著名的五星级酒店上班。我看着她拿着托盘,走进一间豪华奢靡的酒店套房。
这是一场战斗,一场孤身男女陌生的战斗。战斗双方只有一男一女,这个男的长什么模样,这一点其实不重要,就像她从来不记得她曾经的对手那样。可这场战斗却有很多相似的幻影。这是一场短暂而快速的战斗,双方都有些心不在焉。
我们的蝙蝠女郎表现好极了。她就像一位久经沙场的士兵,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回避,什么时候该冲锋,什么时候该缴械投降,什么时候该吹响胜利的号角。既然一切都Es muss sein,那为什么不专业一些。
她用自己的身体和声音操纵着这场孤身男女陌生的战斗。那是她吗?在镜子中的那个人。不是,不是她。这只是诸多幻影中最不真实的一个。她在家里,和母亲在一起。此刻,她想起她出远门的那一刻,母亲在她塞得满满的包里又塞进了一只暖手器,因为母亲知道女儿怕冷。她无数次回忆起这个场景,这个场景和想象中的暖手器让她感到温暖。
而那个男人呢?他为何心不在焉,我不想去详究。我想他一定在遵行佛教九想的原则,虽然他看着她,抚摸着她,可他却没有感受,只有动作,他希望延迟战斗的结束时间。
这场战斗持续了多久?刚刚开始,抑或要结束了?我不知道,我只听到套房的大门响起咚咚咚咚的声音,声音很大,就像命运交响曲中那持续不断越来越强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这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我试图看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却忽略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蝙蝠女郎,她爬出了阳台,她希望在命运无情的脚步声中侥幸逃脱。
她怎么啦?她怎么啦?等一下,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或是我的想象。这个场面太诡异了。
她像一只鸟一样在空中飞翔,在漆黑一片的空中,风托着她雪白的身体。她终于变成了一只蝙蝠。
她在坠落,不,她在上升。
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我完全失去了她的模样,我只看到一只蝙蝠在飞翔。飞向哪里?她雪白的身体完全被黑暗吞没。
她回家了。她从黑夜的狩猎场回归白昼的巢穴。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依偎在母亲温暖的怀里。是的,这仅仅是一个梦,一个荒唐的噩梦,她从来不曾离去,她一直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她睁开眼睛,看着母亲满头白发,慈祥的面容,她感到小女孩渴望的那种安全。一阵前所未有的睡意袭来。她又睡去了。
这一次,她睡得很熟,没有做梦。
胡曰
“世俗的名声如噪音,不过是一阵风,起自八方,不断转化它的名称,再从别处吹起。”
一
公元一千九百八十年前后,一位不知名的埃及人在金黄色的沙漠中,发现了一份莎草纸书写的古卷,因为无法逃脱时间的残酷摧残,古卷早已残破不堪,只剩下残篇断章,古卷用古埃及的科普特文记载了基督教早年一段极富争议的历史。
公元两千零六年,复活节前夕,华盛顿,美国国家地理学会对外公布了这份古卷的内容。该学会宣称:经亚里桑娜大学一个顶级的碳定年实验室测定,撷取古卷五个彼此独立的样品,采取放射性碳定年、墨水分析、多光谱照影术、内文比对与古字比对五种方法分析,可以表明,古卷由不知名的人士在公元220 到 340 年之间抄写,是货真价实的基督教“旁经”著作。
这份古卷共有66页,仅鉴定出26页的内容,其余部分因破损严重,无法辨认。这残余的内容,一经公布,就在全世界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古卷涉及到耶稣十二门徒中唯一招人记恨的人——犹大,古卷赋予犹大一个全新的形象,不是背信弃义的叛徒,而是大智大勇的英雄,也是最蒙耶稣喜爱的门徒。
这份叫《犹大福音》(正确叫法《查克斯古抄本》)的古卷是和另外三份古卷一同出土的,他们分别是标题为《雅各布》的文稿、《彼得致腓力书信》以及学者暂称为《阿罗基耐书》的片段。这些古卷埋没在黄沙中已经一千七百多年。人们也不知道当初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将这些古卷掩埋起来。甚至到今天,对于古卷出土的地点,也是模糊的。这是世界上许多大事件共有的特性:人人都知道,人人又都不清楚。
关于《犹大福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只有对基督教历史深有研究的专家才知道,但也仅仅知道有这么一个名字。公元一百八十年左右,里昂主教 Irenaeus写了一部厚厚的著作,叫Against Heresies(反异端),书中对所有与主流教会不同的观点都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其中提到“……叛教者……炮制了一段虚构的历史……他们称为‘犹大福音’。”
这就是后人知道《犹大福音》的全部内容,它来自胜利者对它的评价,因胜利者的名声而存在。这又是世界历史上的普遍现象。
二
新出土《犹大福音》为我们讲述了和圣经上不同的故事。
它并没有否定耶稣的流血代赎和死而复活,只是它讲述的耶稣上十字架前的一些事和谈话,和正统的福音书中相关记载不一致。而这不一致,却解答我长久以来心中的一些疑惑:犹大为何要为区区三十块钱出卖耶稣?早期的基督教是草根性质的,名声、荣誉、金钱、权力,都不像后来的教会,跟随耶稣只能是受苦,而且还遭到犹太教的迫害,至少圣经中是这么记载的。在这种情况下,会跟随耶稣四处传教的,肯定是一些信仰坚定的人,真正信神的人。尽管也曾动摇过,但没有背叛。更何况是自己找上门对犹太教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在他们答应给他三十块钱的时候,犹大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此疑问一。
疑问二:耶稣传教是公开的,从来没有逃避,没有隐姓埋名,他公开传教,犹太教诸人要捉拿耶稣,送他上十字架,随时可以,何必假手犹大确认: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可以拿住他。
疑问三:犹大之死有些无厘头。《马太福音》这样记载: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前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担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在《使徒行状》中这样记载: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这里头有关犹大之死的矛盾不说,可能是口口相传出现的误差。可有一点,犹大并没有因这三十块钱获益,而当时三十块银钱也并不大,《列王纪上》10:21中说:所罗门年间,银子算不了什么,在当时,日常用的装饰品和日用品,如碗、碟、匙、盘等,以及邪神偶像,很多是用银子打造的。当时地广人稀,土地的价值也很低。
从中可以看出,犹大出卖耶稣,没有从中获利,背信弃义的人连敌人也不耻,因此也不可能收获名声,更与权力美色无干,是怨恨吗?圣经中没有丝毫记载,因此,犹大出卖耶稣,显得突兀而缺乏理智,不符合一般常理的推论。
而重见天日的《犹大福音》对此似乎有了合理的解释:犹大之所以出卖耶稣,是出于耶稣授意,为的是要完成上帝的救赎计划。
在这里,《犹大福音》为我们讲述了另一个版本的出卖故事,全文是对话体的,和四大福音书陈述体例不同,下面我不打算做全文的摘抄,只截取一部分相关的内容(译文来自网络):
一天,耶稣和门徒在犹大地,他看到他们聚集坐在一起恭行礼仪……耶稣笑了。门徒说:“主啊,为什么笑我们的谢饭祈祷?我们是在做我们应该做的啊。”
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并不是笑你们。你们做的这些事,并不是用你们自己的心来做的,而是仅仅因为这是赞美上帝的例行仪式而已。”
门徒们说:“主啊,你真是上帝的儿子。”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怎么认识我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这世代没有人认识我。”
门徒听见了,就气恼并有不恭之意。耶稣见他们不明白他的话,就对他们说:“为什么激动气恼呢?你们里面的体贴肉体的心,……(阙文)激动你们灵里恼怒。你们中谁是坚强的,谁就可以到在我面前来。”
他们都说:“我们是坚强的。”但是门徒们并不敢站到耶稣面前来,只有加略人犹大来到耶稣面前。但是他并不能够正视耶稣的眼睛,把脸转向一边。
犹大对耶稣说:“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从何处而来。你来自不朽之界,我根本不配谈说差遣你的那位的圣名。”
耶稣知道犹大有可贵的灵性禀赋,就对他说:“离开众人,我要把天国的奥秘告诉你。你可能会进入天国。但是你将会极其伤心。别人将会取代你的使徒职分,为了十二使徒的神圣完整。”
这是耶稣在逾越节前3天在与加略人犹大交谈中所呈现的秘密话语。
……
“但是你将不同于他们所有人。因为你将牺牲我的这个肉身(原意是“穿我衣服的人”)。你就要被升上天国里,你的火就要被点燃,你的星已经开始明亮地显现了,你的心……(阙文)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你会痛苦……(阙文)……他被消灭了。那时,亚当的这伟大后裔将会被尊崇,因为他是天、地和天使的元首,他的根从亘古就有。看哪,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了。抬起你的眼睛,凝视云端吧,瞧那云端里的光和光周围的群星吧,作开路先锋的那颗星就是你。”
《犹大福音》接近早期基督教诺斯替(Gnostics)主义的观点,一开始,耶稣嘲笑关于赞美上帝的例行仪式,而鼓励人们通过自身去接近神,有点类似禅宗见心明性的观点。诺斯替教派认为耶稣是神所选用的人形工具,人类获得救赎的方法是透过知识,摆脱肉身羁绊,回到人类起源:神。因为人就是神的一部份。而《犹大福音》中“你将牺牲我的这个肉身(You will sacrifice the man that clothes me.),这话的意思是说犹大要令耶稣死去,让耶稣摆脱物理性的肉体,然后释放出真实的基督,那便是他内在的神性。
这种观点使得教会成为可有可无的组织,甚至是不必存在的,人人都可以接近神,和神沟通,因此,在基督教早期,诺斯替主义与教阶化的教会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公元三百一十三年,罗马皇帝康斯坦丁使基督教合法化,但他对基督教的容忍只限于有组织的教会,而和教会存在异议的基督徒,则被惩罚,被勒令禁止集会,从而转入了地下。而Irenaeus开列的书目最终成了教会的法定书目,他甚至提出基督教徒只能阅读4部福音书,公元三百六十七年, Irenaeus 的热情拥护者庞培大帝颁布命令,向埃及的基督徒列出27 个文本,其中包括四福音书,构成了《新约》一书,其他文本一律取缔,是异端,阅读者将受到惩罚。
可以想象,在这种背景下,也许一位若斯替教徒遇到某种压力,在某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面对着满天的星斗,将他写在莎草纸上的经文捆扎好,转入一个陶罐中,也许他准备在适当的时机再来取回,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没有实现,这个装着经文的陶罐就在没有人烟的沙漠中保存下来,直到一千七百年后被一位不知名的人发现,在世界上重新引起了争端。
三
我觉得,《犹大福音》更能解释我对圣经中犹大背主的疑问,其实,这个疑问并不是只有我才有的,博尔赫斯在《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一文中就提到这个疑问。我不是基督徒,对于诺斯替主义和教会之间关于教义的争端不置可否。可是,《犹大福音》中向人们展示的英雄形象,激起我的想象:
当我得知主(耶稣)要为人流尽他的血,来拯救世人时,我是多么的恐惧和困惑,甚至连主本人(肉身)也不免于这种情感的困扰(在客西马尼三次祷告,马太福音26:36),在我的眼里,主就是神之子,或者就是神在世上的化身。而更让我恐惧和困惑的是,我竟然被选中作为那个告密者和背叛者,为此,别人将会取代我的使徒职分,为了十二使徒的神圣完整(耶稣死后,保罗替代了犹大,保持了十二使徒的完整),我将成为那第13个,我将被世人世世代代咒骂,直到我再次回来,这都是主单独告诉我的。我做的到吗,做一个告密者和背信弃义者,这是上帝和摩西约定十诫中所不允许的大恶(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一点是《犹大福音》的漏洞),而当我想到,主即将奉献出他的肉身时,我的恐惧和疑惑便少了一些,我们都是被选中的,为神做苦工,叫世上的人得以永生。
我抬起眼睛,凝视云端,那云端里显出异光,异光周围的群星闪耀,去吧,主对我说,勇敢地作开路先锋的那颗星,我尽管会伤心,因在世上流播恶名,其他人会因为妒忌,败坏我,可这和神在地上的事业,和天国永恒的光辉,又有什么可埋怨的呢?
而我作为背信弃义者的下场,也将从反面来维护神的信徒的纯洁,世世代代警醒人们,不可背弃神的道路。
这是我的想象,《犹大福音》激发起我的想象。犹大面对的问题也是人类永恒的问题之一,而犹大做出了一位大智大勇的英雄所能做出的最好抉择。
世上的名声,不过如同阳光下的影子,可见,易变,但不真实。歪歪曲曲、模模糊糊、时明时暗、若有若无的影子,哪能信赖呢?收获在天上,又何惧世上名声之好歹。这一点,我想各个宗教都是相通的,我曾经写下这样的禅诗:不是平生爱风尘,为禽凶顽不惜身。等待风定月明时,簌簌杨花水无痕。我想,其间也表达出同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