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讨论股票分配制的会上,我问了一个很平常,但却引起了轩然大波的问题:“如果我发生了意外,我所持的股票怎么办?”
“你没有立遗嘱吗?”David 问。
我摇了摇头。
我听到在场各人倒吸冷气的声音,看到一张张震惊的脸。
“你们都有吗?”虽然这涉及别人的私隐,我还是忍不住问了。
“当然了。”各人异口同声地说。
“象你的情形,小孩这么小,一定要立的。明天你马上联系R.M.吧。” David象下命令似地说。
其实一年多前我也考虑过,后来其他事情耽搁了,也就不唯意了。
我从没想过立遗嘱的过程如此的轻松和充满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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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你刚才解析得很清楚我小孩的监护人的责任,但我想知道,如果我明天要去party,这监护人是否要帮我照看小孩呢?”
R.M. :“只要你还健在,就不要打算节省你的托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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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你是打算火葬还是土葬?”
“哇,从来没考虑过。我现在要回答这问题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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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如果你和两个小孩一齐不在了,你打算怎样分配你的财产?”
“我从来只考虑如果我不在了,没想过这么残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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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楼出来,人好像有一种莫名的轻松,经此一波,可以活得更加的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