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止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过胡之胡,称他为“当代优秀的散文家和诗人。”看到这顶高帽,他先谦虚了一会:“帽子太大,容易压死人的!”继而坦陈“不过听起来怎么这么舒服呢?不得而知。”假作思考状“嘎嘎”笑着戴着帽子离去。
新浪博客这个江湖,有才华的人多如繁星,写得好被奉为偶像的人也不计其数,但是这些人你不一定遇得上,遇上了你们也不一定能成为朋友。胡之胡,便恰恰是这个遇上了的,又写得好的人,我们还成为了朋友。
胡之胡的职业很高尚,是一位教书育人的教师。我在读他的文字时,常常心生遗憾:“为什么我高中的语文老师不是胡之胡呢?若我的老师有他的水平,我的作文一定写得比现在好。”
《海棠之恋》在我博客连载时,他是每章必来点评的几位朋友之一。看到胡兮之出场,和海棠在校园的电话亭巧遇,海棠惊讶的叫了一声:“胡老师!”他在下面留言:”哎呀,哎呀,这个人也姓胡啊?”
没错,他姓胡。在我笔下,凡是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人我都让他们姓胡。
读完他的这篇《原点》时,我突然想,如果海棠遇到的不是胡兮之,而是胡之胡,那么她的命运便会完全不同。她会欣欣然地成为他的新娘,做一个幸福的“胡师母”。这位胡老师会在赚到一笔外快后高高兴兴地带着老婆孩子去旅行,会在和妻子分离的几天中写一封甜蜜得肉麻的长信,会在“甲流”时期自己在家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给在单位值班的妻子送去,看着妻子被别人羡慕嫉妒,自己得意洋洋······
我要是接着往下写,写海棠的婚姻生活,我一定照着这个样子写。人不能也不需要天天生活在激情中,平静安全便好。若在朴素的柴米油盐中再偶尔加一束鲜花点缀,这日子便其乐融融。
胡之胡用自己的智慧加一点浪漫的情怀,将自己的家庭生活经营得活色生香,也给我们指出了一条婚姻的出路。他和“胡师母”的家庭,便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典范。
他对小说里的人物的分析和解构是如此准确。 感谢他。
原点
——读雅妤《海棠之恋》
忽然就想到了这个词。这是一个数学术语,是上下左右两个坐标轴的交叉点。一个原点,两条轴线,就是整个世界,所有的生命都可以在上面找到坐标,爱情也不例外。
收到雅妤寄来的《海棠之恋》是在一个下午。我清楚地记得那个鬼天气:阴沉,低迷,空洞。我虽然很自信心情不会受天气的影响,但失散了兴奋点。打开包裹以后,心情一下子亮了。醒目的粉红色封面,粉红色的情绪,粉红色的暧昧,一下子启蒙了我的性别意识。我实际上对颜色还不是那么敏感,但粉红色和蓝色除外。粉红色更像是情人的眉眼,立刻在我的意识里形成引力和潮汐。读完全书之后,我把书放在手里,凝视,凝视。我觉得那时肯定是粉红色中毒。这种感觉不像白酒微醺,倒有点红酒燃烧着身体的曼妙。
我更愿意定义这本小说为诗一样的小说,但不完全对。自始至终,我眼前都是海棠的浪漫的眼神。对爱情的憧憬是,热恋是,悲伤失意是,骨子里的浪漫,无所不是。这是一种既平凡又崇高的情绪,我自己是一个支流,这个我必须承认。
韩勇是代表现实主义的符号。他匍匐在爱情的平原上,自始至终都是老老实实种地收菜。雅妤并没有完全否认这种爱情,从某种程度上还给它留出了赞赏的位置。但韩勇的爱情观念和海棠完全不同,海棠的爱情是风行水上,与韩勇断裂是必然的。现实生活中这种矛盾往往走向中庸,最终各退一步扯平。雅妤没有这么干,她根本不可能这么干。从这本书一开始我就知道雅妤会给我们一个理想。高枫这个人,名字就很罗曼蒂克,不像韩勇的名字那样务实。高枫的爱情是畸形的,那时的海棠面对高枫的爱主要出于性本能,是自然生发的性爱。我很喜欢这个时候的海棠,恐怕这不是雅妤能控制的。在我的道德观念中,当然倾向于不越雷池的公主王子模式的爱情。抛开这些,我更喜欢一个自然爆发的女性。但高枫我是不喜欢的,特别是当他第一次让海棠帮忙,我就开始鄙视。
雅妤实际上把各种爱情都摆出来比较,最终让我们站在陈亦凡一边。在评价陈亦凡之前,我想说说胡兮之。这是一个浪漫主义的代表人物,能诗能词能舞能煽,是一个不错的恋爱对象。这种没有婚姻的爱情,海棠当然不干。实际上,在错综复杂的婚姻之外,这种爱情观念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雅妤虽然把他给枪毙了,但心里还一直念叨着他。爱没有对错,有错的是围城。如果雅妤愿意接着向下写,写写海棠的婚姻生活,我想,如果不理想化,很难让我们看到浪漫的延续。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矛盾,谁都找不到出路。
我更喜欢长大了的陈亦凡。陈亦凡是一个尤物,我看不到他身上的缺点,我觉得这样最好了,不要将梦打碎,我们得好好留心呵护。离了婚的陈亦凡历尽沧桑而又激情依然,有着干干净净的绝无矫饰的灵魂,正像海棠在经历了那么多波折之后的淡定。我读着他们燃烧而安静的爱情,感觉身在童话城堡,四周都是碧水蓝天草地。这是每个浪漫主义的疯子都愿意看到的结局。小说最后描写那个美丽的爱情结晶,描写亦凡的欢欣,描写平静而幸福的家庭生活,都让我无比感动。这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神话。雅妤告诉我们,这是可以实现的。
在雅妤的观念里,完全现实的爱情和完全浪漫的爱情都不是她想要的。她心里有一个爱情原点,这也是大多数既现实又浪漫的人的原点。陈亦凡是海棠的初恋,最终又回到海棠的爱情里;我们随着海棠经历了那么多的爱情形式,也和海棠一起回归原点,让我们的心灵得以安静。这个原点不仅仅是爱情的原点,我贸然称呼它也是生活的原点。这是中庸的智慧,也是浪漫主义理想妥协现实的最终选择。
从一本《海棠之恋》,我们了解了雅妤的爱情观、生活观。雅妤是一个这样的人,既做得美味佳肴,又做得浪漫主义小说。我觉得这很妙。现在的她,正在两种势力的交叉而成的原点上,生活幸福平静。但你不要以为她没有激情了。她心里的火焰已经变成美妙的文火,慢条斯理炖着生活爱情,香味扑鼻。
浪漫是我们永远不变的情怀,我不希望它消失。雅妤是很会生活的女人,她想告诉我们,追求真爱,追求有品位的爱情,学会淡定,好好褒一锅味道鲜美、回味悠长的清汤。《海棠之恋》是这样的靓汤,我有幸一勺饮。感谢雅妤赠我一束浪漫,衷心祝福她的爱情和生活,也亲一亲她可爱的小宝贝朵朵。
(2009-11-30 11:39)
龙虎山一日游
周六表妹来南宁考试,正遇上儿子学校因为甲型流感停课一周,便干脆带着妹夫一起全家来省城旅行了。朵朵见到小表哥,自是无限欢喜,两个孩子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晚上讨论第二天去哪里玩,有两个选择,一是动物园,二是龙虎山。最后的表决结果是去龙虎山。
于是,我们昨天和猴子做了一次亲密接触。
龙虎山自然保护区是省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离南宁83公里的隆安县境内。
其主要保护对象是以猕猴、石山苏铁、毛瓣金花茶、珍贵药用植物为主的野生动植物及石灰岩生态系统。
虽然不远,但是沿途路况不太好。现在正是香蕉收获的季节,因为北方大雪封路,香蕉运输受阻,大量的香蕉滞留在本地运不出去,市场上香蕉的零售价已经跌到4角钱一斤。政府在呼吁市民们买“爱心香蕉”,电视报刊在教市民们香蕉的N种吃法。我们经过的坛洛镇正是香蕉之乡,沿途看到拉着香蕉的拖拉机和大卡车来来往往。

等候收购的香蕉车排成长龙。听到有人抱怨,拍了三个多小时的队,也没见队伍前进多少。成挂的香蕉摆在路边卖,一大挂香蕉有70--100斤,只买15-30元。但那种紫红色的香蕉据说两年才结一挂,所以要4元钱一斤。我们一停车,很多阿姨阿婆便捧着香蕉围过来,一串5、6斤的香蕉竟然只要1元,我们的后备箱很快装满了。
我们开车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到。车刚在门口停稳,便有几只小猴蹑手蹑脚地跑出来,盯着我们看,从包里拿出一个馒头和几只香蕉,立即一抢而空。
这个欢迎仪式把我们都逗乐了,工作人员叫我们把食品收起来,不能在这里喂猴。喂猴只能在指定地点,这些是流浪猴,比较野,是不允许喂养的,否则,它会一直跟着你,伺机抢走你的所有食物。果然,妹夫提着一大袋昨晚从超市买的馒头、香蕉等为猴子准备的食品刚进大门,便有一群猴子包围上来,慑于导游的威力,没敢大肆动手,但是已经有两只抓住了妹夫的裤脚,迅速从袋里抢了两个馒头,然后逃之夭夭。
为了避免伤害到人,我们只能听导游的,取了部分食物放到各人随身带的小包,而把大包食物放回车里。
龙虎山以猴子出名,是中国著名的四大猴山之一,共有8大猴群,每个猴群都有自己的猴王。每年9月到12月间是猴群争夺王位的时候,雄猴们每天撕杀拼咬,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胜出的就能成为猴群至尊,败下的只好离开猴群,成为流浪猴,或者成为副王,负责领地的警戒任务。我们沿路看了4个猴群,这4个猴群是半人工喂养的,各有各的特点。
第一个猴群猴群叫“空军部队”。因为喜欢在树上活动二得名,这个猴群有一个特点,喜欢喝矿泉水,一连看见三个猴子抢了游客的矿泉水在树上喝呢。
左边那只母猴是“空军部队”猴王的宠妃美美,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宽宽的双眼皮。看来猴类的审美和人类是一样的啊。
我们来到“陆军部队”的地盘。在这里,可不能握着拳头,猴子会以为你手里藏着好东西呢,会上来掰开你的手。只有摊开着手,才不会被包围。小表哥摊开手,小猴还不信,把他的裤腿上的拉链拉开检查过了,才不舍地离开。 朵朵有些害怕,一只牵着自称“猴姐姐”的导游的手。

坐上竹排,看到岸边有猴子在树丛中探头探脑,往河里扔一些食物,就可以看到“海军部队”精彩的跳水和游泳表演了。它们游泳的速度飞快,参加奥运会游泳比赛,一定能拿冠军。右下图的表演项目为“猴子捞月”。

我们上了岸,把一把花生撒下河去,几十只猴子纷纷跃下争抢,仿佛一场精彩绝伦的“花样游泳”表演,猴版“出水芙蓉”。

这些贪吃的猴子,不把你口袋里的东西掏完,绝不放过你。
我们就要离开河岸的时候,突然山上传来激烈的打斗声,伴随着猴子的杂乱的啸叫。一只身上挂彩的猴子被一群猴子追赶着逃下山来,逃到岸边,无路可逃的时候,只见它“噗通”跃入水中,瞬间便游到了对岸。导游说是这只流浪猴偷偷跑到猴群里私会母猴,被猴王率众群殴,幸亏它跑得快,保住了一条小命。左上图为猴王“阿强”,左下图为它的妃子和“王子”。
在门口,我们遇到一个“独猴”,猴子是群居动物,孤独的猴子一般是在“猴王”挑战赛中的落败者,落败后,它们被逐出猴群。它们独自生活,苦练武功,准备来年再次挑战。“独猴”的日子过得挺苦的,因为随时会有被群殴的危险。看见我们,它伸出手来,4个馒头下肚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它的脸上有被抓破的痕迹,也许刚经历过一场打斗。它的警惕性很高,即便在吃的过程,也随时警觉地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敌人偷袭。吃完后,它迅速地逃入山中。看它的体型和身手,很有可能明年会挑战成功,两个孩子约定,明年再来,看看猴王的宝座换“猴”没有。
这是第三次到龙虎山,觉得这里的猴子一次比一次生猛。相关链接:去年5月去龙虎山的图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3d9a3b01009cio.html
(2009-11-24 14:16)
虹影这个名字是早就知道的。她的名字不时散见于报刊网络,但我并未给予关注,我错误的把她归为绵绵、上海宝贝之类用身体写作的女性写作者,因而从未读过她的作品。
一楠(北美七年)带着小欧回国住了一个多月,我们通了4次电话,除了一些家常问候外,两个文学女中年谈得最多的是各自的文学理想和喜欢的书籍。在她回美国的前两天,我们最后一次通话中,她提到了虹影和她的《饥饿的女儿》,为我对她一无所知感到意外。“《饥饿的女儿》是她写得最好的书,值得一读。”一楠如是说。
放下电话,我就上网搜了她,“百度”称她为“享誉世界文坛的著名作家、诗人。中国新女性文学的代表之一。”获得过许多国外的文学大奖,四部长篇小说被翻译成
25种文字,在欧美、澳大利亚和日本、韩国等国出版,是至今为止作品被翻译成最多外国文字的中国作家。《饥饿的女儿》是她的成名之作,也是最被广为称赞的作品。
我在读书频道看到这部小说,看了一页眼睛就痛了,转到“卓越网”订了这本书,两天之后,《饥饿的女儿》就来到我的床头。
书的封面上有她的照片,瘦弱的脸庞,大大的眼睛,直发,齐眉刘海。不知为何,侨居海外的中年女子大多喜欢留这样的发式,(是在强调自己的东方色彩吗?)她的样子,一看就是一个非常敏感,外表安静淡然,内心极度冲撞的人。
我愿意阅读她的文字。
这是一个让人不忍掩卷的故事,几乎一口气读完,合上书的时候正好是午夜12点。很快入睡,却在梦中梦见了她。一个瘦弱的大眼睛少女缩在一个逼仄的房间的角落,她的父母和哥哥姐姐在周围走来走去,她用双手紧紧环抱着自己,眼神戒备而倔强。
这是18岁以前的虹影。她生于1962年,出生在重庆一个平民区里,家里只有一间10平米的房间和一间不到10平米的阁楼,却住着8口人。父亲因患眼疾病休在家,母亲靠一根扁担两根绳子干体力活养活这个家,她有三个姐姐两个哥哥,六个孩子一起睡在小阁楼上,她和三个姐姐睡在一张床上,连翻身都不能。姐姐们长大后,又把男朋友带到家里同居,她得忍受一张小布帘外的姐姐的男朋友小便的声音。
那是一个极度贫穷和饥饿的年代。城市平民的生活在虹影笔下描写得比我看过描写乡村贫困生活的更让人触目惊心,甚至生理上起了恶心的感觉。乡村的贫民再穷也只是吃不饱、穿不暖,用不着大清早去排队上公共厕所,看着满地爬的白蛆爬到脚边,看着一个口吐蛔虫的小女孩吓昏过去。
这个“饥饿便是我的胎教“的小女孩,从小就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在饥饿和缺乏关爱中长大,高中时爱上自己的历史老师,但老师因为历史问题畏罪自杀了,给了她沉重的打击。
18岁时终于得知自己身世的秘密,原来她是母亲与一个小10岁的男人外遇的私生子,法院判决生父在她18岁之前不能和她见面,但每月必须付给她18元生活费。靠着这18元,她们全家才没被饿死,艰难地活了下来。
得知自己的身世之后,虹影离家出走,在中国的一个个城市流浪,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结交各色人等。凭着天赋,开始写作。
虹影后来辗转去了英国,神奇地嫁给了著名学者英国伦敦大学教授赵毅衡,第一次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开始学英语,有机会对中西文化进行比较,她的文学创作得到很大的提升。发表的作品连续获奖畅销,用版税在伦敦郊区买了一幢别墅,有宽敞明亮的厨房,可以随时在里面烹饪美食。
这是一个靠写作得到救赎的女子。
我对这个有着传奇身世的女子油然起敬。
我对所有靠写作撞开命运的大门,改写了自身历史的人都油然起敬。
昨天去虹影的博客呆了一天,差不多看完了她所有的博文,对她的后来的生活和作品有了一定的了解。
她的新书《好花儿女》有空的时候,我会去看,因为它是《饥饿的女儿》的续篇。但不会再读她的其他小说。我觉得,对她的解读可以到此为止了。
我对极度私人化的写作,以揭示隐私为主题的作品持保留态度。
我该去读另一个作家的作品了。
虹影照片
宸之韬先生,新浪读书频道编辑,专业书评人。他为我写这篇书评的时候,我的书还没出版,只是在读书频道连载,所以当时我没转到我博客里。今天去他的博客看书评,想起他也为我写过一篇的,而且写得很好,能得到他这位专业人士的点评,还是觉得很高兴的,转载在这里,以便收藏。
读到女性心灵的深处
——我评雅妤小说《海棠之恋》
好友张雅妤写了一部长篇情感小说《海棠之恋》,嘱咐我一定要读一读,发表一点意见。不读则已,一读惊人,我还真的被小说的情节深深地吸引,被岳海棠的爱恋深深地打动。
一个美丽、性感、善良的奇女子,一个生于七十年代条件优越的龙城人,一个心比天高渴望真正爱情的好女人岳海棠,命运为什么对她如此不公?要让她受到如此多的磨难与曲折,要让她体味如此多的生活与经历?
读着雅妤的长篇小说《海棠之恋》,随着作者的娓娓描述,随着情节的层层推进,我不仅为岳海棠的曲折经历而扼腕,更为小说的精彩而叫好!
综读全书,我觉得有如下几个特点:
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描写女性心理活动有着更独特的优势,是《海棠之恋》的第一个特点。
从第一次见到陈亦凡,“我的脸突然像被火烧灼了一样,一下红到耳根。”到一起吃饭,再到并肩看彩虹,岳海棠凭着女孩细腻的感觉,就知道“从那时起,我就预感到,这个叫陈亦凡的人会和我的生活发生某种关联。”“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陈亦凡。”从爱上了陈亦凡,我的变化就更多了,想去他家,“我依旧不敢和他多说话,甚至不敢在他家久留。”想多呆会儿,“我逃似地离开他家,在路上心里却后悔得要死。心里在一遍遍幻想,若是留在他们家吃饭,一定会说几句话吧。”“怎么搞的嘛,平时在心里不是有千言万语要告诉他,怎么现在一句也想不起来了呢?”这就是少女的心事。
小说把少年时与林晓君的友谊描写得也是栩栩如生:“少年时代的同性友谊其实是类似恋爱的,一样的要求对方专一和忠贞,容不得背叛。看到一方和别人亲密,一样妒火中烧。我们曾经因为嫉妒而发生争吵,互相说着狠话,发誓与对方绝交。但不过一个夜晚,思恋和懊悔就会吞噬我们的心,第二天就会给对方带上一个小礼物赔罪。两人一笑抿恩仇,重归于好。”
暗恋着陈亦凡,与好朋友林晓君在下水道里的秘密,都那么的生动和有趣,“青春期因为有了这样的秘密而变得鲜活起来。”
对于暗恋,作者刻画得是如此的细腻入骨:“那个年纪的孩子谁没有暗恋过呢?暗恋好像是心里暗暗流过的蜜汁,上面爬满了蚂蚁,虽然心痒痒的,但并不打算拿出来喝掉。”
用时间顺序的手法叙述情感故事有着自然流畅的优势,是《海棠之恋》的第二个特点。
从小时候开始暗恋陈亦凡,岳海棠将爱恋变为学习的动力,是那么的逼真。“只有自己知道,我学习的动力来自哪里。”“陈亦凡的优秀让我把压力变成动力。他学习成绩这么好,断然不会喜欢一个学习成绩糟糕的女生。只有变得和他一样优秀,我才有信心面对他。”当陈亦凡生病了时,岳海棠去青翠山拜佛的虔诚,可见其爱恋的深度。
到中学时候受到韩勇的追求,岳海棠还是暗恋着陈亦凡。“虽然我不喜欢韩勇,但也不讨厌他。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讨厌自己的爱慕者,只要他的追求对自己的生活不构成威胁,他们的存在其实是给女人带来愉悦感和成就感的。”“他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自己,对陈亦凡那种不求回报的痴迷。我深深地懂得这种痴迷给内心带来的痛苦和甜蜜。因为了解这种感受,所以对韩勇产生了一丝怜悯。因为怜悯继而对韩勇产生了亲切感”。
到高考失利,去了妈妈所在的银行工作,岳海棠又遇到了在派出所工作的韩勇的追求,但是这段时间的感情生活的那么的平淡与冷静。
到得到去中央金融学院进修的机会,岳海棠才真正体味到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胡兮之,那个老师一出现,就深深的吸引了岳海棠,“他的微笑是温和而亲切的,眼光却有镇压全场的力量,他就这样站在那儿,没开口说一句话,整个教室就已鸦雀无声了。”“当时的胡兮之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我的生活,他在那个小小的电话亭对我表现出的儒雅和才华,让我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当得知胡兮之并不会与自己结婚时,岳海棠选择了退却,也带来了重重的伤痛。“初恋的失败给我的人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它间接促成了一段错误的婚姻,我的人生从此偏离了幸福的轨道。”
当回到龙城,当再次得到韩勇的追求时,心灰意冷的海棠轻率地答应了追求她多年的韩勇的求婚。“我知道,忘掉一段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恋情。”正是这种思想支配着,才会造成后来的悲剧。
“我对我的婚姻说不上满意,也无所谓不满意,也许婚前就没对韩勇有太高的要求,所以,婚后也没有太大的失望。”当岳海棠事业有成,成了全行一颗熠熠生辉的业务明星,最年轻的支行行长,被称为“x行一枝花”时,与韩勇的文化、性格、品位差距渐渐显露出来。没有真爱的婚姻注定的不幸的。
当遇到自己的部下高枫时,却恋上了他的温柔、体贴、热情,“我在这样的目光中颤栗起来,每一根神经都在颤动。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溶化,变得软软的,轻轻的,体内有一股热流正潺潺流下峡谷,整个子宫都变得充盈起来。”“原来,柔情才是最最最刺激的。”
“海棠,你别怪我直率。有一句话我早就想对你说了,你是个很聪明的人,但在感情上却是糊里糊涂的,你好像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合适自己。你和韩勇就已经是一个错误,这个高枫也绝不适合你,你不要一错再错。”好朋友晓君的话说出了岳海棠的困惑。没有想到,高枫是那么的脆弱,在看到岳海棠要离开他时,竟然开枪自杀了。岳海棠也成了人们眼中的“荡妇”而身败名裂。
岳海棠离开伤心的省城,回到龙城去妈妈安排的保险公司上班,与韩勇也重归于好,又怀上了孩子,本想就这样过着平静的生活,却不想在一次偶然中发现了韩勇与别人的奸情。于是,离婚,到省城创办自己的时装店。
遇上了一直暗恋自己的宝剑锋,却又发现他早已有了家室,岳海棠不想再经受感情的磨难,不得不主动退出。
不曾想,在时装店和陈亦凡邂逅,两人都惊喜不已。当得知陈亦凡也是独身一人,并也还深爱着自己时,岳海棠的心才真正颤栗起来。到两人结婚,生子,过着美满的幸福生活,是那么的自然和谐,水到渠成。
这也符合“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人生哲理。
用出乎意外的奇遇巧合揭示故事的曲折复杂跌宕起伏,是《海棠之恋》的第三个特点。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充满着许多未知与巧合,冥冥之中似有某种机缘在引导着我们生活,这就是真实,这就是魅力。
当十二岁时,一次走亲戚,不想就遇到了陈亦凡。岳海棠就爱上了陈亦凡,却不知陈亦凡也同时爱上了自己。“我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原来,原来,我们竟然是在同一刻爱上对方。”
当满怀希望参加高考,期待着与陈亦凡比翼齐飞时,岳海棠却意外的落榜了。“自觉和他的距离越拉越大,内心充满绝望。听小舅妈说他去了美国之后,更觉得我们之间没有了再见的可能。”
当岳海棠遇到才华横溢的老师胡兮之时,以为自己找到了爱情,结果却还是一场梦。
当岳海棠因为意志薄弱被高枫的外貌吸引,满以为有了柔情就有了真爱,开始一段不伦之恋,和高枫发生一段孽缘时,不曾想却害高枫丧命,自己身败名裂。
当岳海棠已经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资格犯错,若是等不到真正的爱情,我就打算自己过一生”时,却又与陈亦凡邂逅,圆了几十年的爱情梦。
是啊,“当只是命运安排给每个人的际遇不同,有些女人轻而易举便拥有的东西,却要另一些女人穷其一生费劲周折也无法达成。”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正所谓“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用优美细腻的文笔刻画爱情的奇妙魅力,是《海棠之恋》的第四个特点。
不管是描写岳海棠的心理活动,还是叙述故事的发展过程,作者的文笔是那么的流畅、优美、细腻、清新。不像现在有些小说语言的粗俗、艰涩。
你看,小说描写恋爱中岳海棠的神彩,是那么的动人:“一夜没睡,镜子里的自己竟然神采飞扬,翦水双瞳(这是他形容我眼睛的形容词,真好听,我一下就记住了)顾盼生辉,皮肤晶莹透亮,肤色红润,昨晚刚经历过热吻的嘴唇,像樱桃一样红艳欲滴。并没有笑,但整张脸就是感觉有按捺不住的喜悦,右嘴角那个椭圆的酒窝不时调皮的闪现。”
就连描写性活动也是那么的优美,没有下流,没有露骨:“我喜欢我们这样紧紧相连。喜欢他对我的深入,对我的探索,喜欢他的温柔,他的粗暴,喜欢他发出的沉醉的呻吟。他好像永远不会停止,我也不让他停止。我们心有灵犀,配合着对方的节奏,没有一丝紊乱,没有一丝不如意,仿佛我们上辈子就做了夫妻,默契和谐到天衣无缝。”
人生就像是一个圈,从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又光溜溜地离开这个世界,只是短短的几十年,仿佛就是从起点回到了终点。
感情有时就像是一场梦,爱恋了几次,刻意追求,千回百转,欲死欲生,蓦然回首,却发现自自然然才是真。
《海棠之恋》是一个普通女人的恋爱史,更是一部女性心灵的成长史。
这部书,让我读到了女性心灵的深处,读到了真诚情感的魅力,读到了人生生活的哲理。
宸之韬先生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8483440100c488.html
(2009-11-16 18:40)

苏瓷瓷在我眼里是个有三头六臂的牛人。她除了写作,还在报社上班,负责好几个版面的采编,还要在刊物上开专栏,年底前要交给文化公司两个已经定了合同的长篇,抽空还要去学爵士舞·······我要是被这么多事情压着,早忙死了,可她还竟然还有精力在淘宝开店!
我喜欢瓷瓷,不仅因为她凛冽的文字,还因为她长得很漂亮,特别会穿衣服,仗着无敌青春,穿红着绿,肆意妖娆着。她说因为从小喜欢打扮,对服饰之类的东西别有心得,所以想开一家服饰店。小店开在淘宝,店名叫“瓷瓷的花衣裳”。开张的第二天,我不请自到,自己去逛了逛。不愧是美女作,小店装修得美轮美奂的,还配着瓷瓷自己写的小诗。这些诗写得挺唯美的,不是她原来的风格,没想到瓷瓷也会写这种风花雪月的小资诗,我不禁暗笑。
一下就看中了一件毛衣外套,彩线勾花,戴帽的休闲款式,即可配牛仔裤也可配及膝裙,穿的机会应该很多。很快拍了下来,立即通过支付宝付了款,瓷瓷在电脑那边叫到:“你付款太快了,我还没给你优惠呢。你申请退一些钱吧。”我笑:“首次光临,不用讲价,混成熟客了,再打个折吧。再说这108元多吉利。”
瓷瓷发货很快,这才是13号晚上的事,今天一大早毛衣就送到了。毛衣的质量和想象的一样好,我立即穿上身,大小长短正合适,就是在实体店亲自挑选出来的也不过如此。其实我这是第一次在网上买衣服,能有这样的效果已经很满意了,有了这次经验,将来再网购胆子就大多了。
我这么爱得瑟的人,买了新衣怎么能不现一现呢,顺便帮瓷瓷做个小广告哈。欢迎亲们光临中国最有潜力女作家苏瓷瓷开的淘宝小店“瓷瓷的花衣裳”http://hbsygj20.taobao.com/
所有衣服由瓷瓷本人担任模特,可信度很高
我一眼看中这件黑色的。

开张大优惠,购物满100元,不仅免快递费,还赠送精美T恤短袖衫一件。瓷瓷送了我两件,还有一条她在云南买的项链。这笔交易,我赚了哈。
今天御用摄影师罢工,幸亏还有朵朵小朋友肯帮忙,6岁的孩子拍出这样的效果,证明“傻瓜相机”就是好用。
(2009-11-10 17:34)
阅读是件高兴的事
雅妤
从上个月起,我改在卓越网购书了,因为我发现,在卓越网购可以用支付宝付款,而当当网则不能。这两个月抽空在网上做了个小兼职,工资都打到我的支付宝账户,这些钱我没取出来,就打算在网上花掉,知道能用支付宝购书对我来说可是件高兴的事。
前两天在卓越订的一批书来了,我开始了愉快的阅读时光。我的三大爱:好书。锦衣。美食。好书总是排在第一位的。阅读一本好书的时光,是我人生中的锦时。
这次买了7本书,它们是:《高兴》、《史铁生作品精选》、《萧红集》、《戏子》、《小姨多鹤》《金陵十三钗》、《陶行知名篇精选》。
我先挑了《高兴》来看。学生时代曾经迷过贾平凹的散文和短篇小说,对他十分仰慕,觉得他不愧是个大家。《废都》之后,我就不再读他的书了,那些“此处删去XX字”让我恶了心。之后,我知道他又出了几部长篇,但因心理排斥,一本也没读过。不知是不是疏远得太久了,让我对他有了些怀念,还是《高兴》这个书名让我看了高兴,那天看到这喜庆民俗的封面,我心动了一下,鼠标一点,将它买了下来。
这次贾平凹没让我失望,我从看第一行就被吸引了,用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这是贾平凹最好读的一本书,无论文字还是故事都十分精彩,让人欲罢不能。“高兴”是个人的名字,一个卖了一个肾将自家楼房盖起来后,又到城里拾破烂的农民,将自己的名字从“刘哈娃”改为“刘高兴”,这说明“高兴”不是一般人,即使身处社会的最底层,过着最贫困的日子,他依然有着良好的心态,天天都要“高兴”!据说贾平凹为了写这部小说亲自到“拾荒村”调查采访,和拾荒者同吃同喝,所以这个故事给人十分真实的感觉,人物对话特别出彩,比如高兴看到立交桥下面常常有人大小便,便在”不准在此大小便!”的标语后加上“否则没收作案工具!”几个字。再比如他身上带着刀被警察查获,面对警察的质问:“你不想去抢劫你身上带刀干什么?”他答:“你出门还带着生殖器呢,难道你想去强人?”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但这绝不是一个让人高兴的喜剧故事。贾平凹用淡定的笔致为我们打开了一幅令人眼花缭乱和让人战栗的城市生活画卷,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故事的主题十分沉重,作者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底层人物的悲悯让人感动。
周末海棠从法国打电话过来,问我最近写了什么。我答,什么都没写,忙着看书呢。我发现,看书太快乐了,写字太痛苦了。我一有好书读,就一个字也不想写了。她在电话那端大笑,表示认可。于是又在我的推荐下,当场订购了一批书,寄到她父母家,等攒够了一箱,再让父母给她寄到法国去。我才知道,从山东寄一箱书到法国走最慢的海运也要人民币2000元!她一年至少要寄两箱书,一箱书要走三五个月,海棠说,我总是收到一箱书,就开始惦记下一箱书。难怪我和她这么有缘呢,原来都是书痴。

这是贾平凹近年写的最好读的书

史铁生对人生的思考的深度让我敬佩,那篇《我与地坛》我读了无数次,每次都热泪盈眶。觉得迷茫和软弱的时候,读一读他,会获得力量。
严歌苓是最会讲故事的女作家之一。《小姨多鹤》在读书频道看过部分连载,想知道多鹤的命运。《金陵十三钗》还没看过,相信严歌苓叙事的能力,不会让我失望。

雪小禅的最新短篇小说集。一直很喜欢她的短篇,而觉得她的长篇只是二三流水平
朵朵上小学后,怎么更好的教育她,成了我最常思考的问题,读了许多教育方面的书籍,这本也是参考书之一。
萧红的名声在中学就知道,对她混乱的感情故事也有耳闻。但她的作品我没有认真读过,现在想补上这一课,看看这位民国四大才女中命运最凄苦的女性文字功夫到底如何。
(2009-11-05 17:40)
秋,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看了许多朋友拍的秋景,美得让人心颤。前几天,我也出去转了一圈,拍了一批照片,让朋友们看看在雅妤的镜头里的“秋韵”吧。

(2009-11-02 15:46)
今天南宁的天气依然晴好,碧空如洗,金色的阳光普照大地。白天气温最高达26°,十分宜人。但天气预报说有一股强冷空气将在24小时之后到达本地,那么今天也许就是2009年最后一个高温天气了。昨天,北京已经下了第一场大雪,南宁虽然地处祖国的最南边,但现在已是11月,持续了半年多的夏季也该结束了。
我决定好好珍惜这最后的阳光。在阳台上支开晾衣架,将冬天的衣服拿出来晒。从衣柜里抱出了全家的大衣、皮衣和羽绒服,不一会,就挂满了阳台。看着这五颜六色的厚衣服,涌起一种对冬天的期待。
吃过午饭,想了想,又去洗了头发。披着湿漉漉的长发,坐在阳台上的吊椅上喝茶。阳光透过纱窗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适。这样的舒适让人不免懈怠,懒洋洋的提不起劲做事。喝了两杯普洱,去书房找书看。《百年孤独》这本书一直没读完,但这本魔幻现实主义的杰作只适合做睡前读物,靠着它,我已经两个月在打开此书的半小时之内顺利入睡了。我想找一本轻松一点的书,最好是女作家,小资一点,文笔旖丽又有点刻薄犀利的。张爱玲、亦舒、安妮宝贝、雪小禅、安意如、林燕妮······我的手从女作家那一排书划过去,把林燕妮挑了出来。
这一排女作家,我对她是最不熟悉的了,她的书买回来就没好好看过。在这样的一个阳光和煦的下午,读一读她吧。
看她的年轻时期的照片,真叫风华绝代。女作家里很少有这么漂亮的,而且可以打扮得这么妖,这么艳,不愧为“狐狸精”的称号。提起林燕妮的文章,最有名的恐怕是金庸先生作的那篇短序。从此这个香港女子身上贴的标签就是:用香水写字,用粉红的枕头睡觉。
我在读她的散文集《男痴女迷》。她所写的都是大都市里成熟美丽而有钱的女性,她将她们的心理细细雕琢,细细描绘。她们的烦恼和愁苦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往往是她们的任性和高傲所造成的。但是很少会有人把大都市中这些有钱小姐的烦恼写的这样真实,用金庸先生的话说:试在瑞士真丝手帕上的眼泪,也是痛苦的眼泪。
读了一个多小时,我有些累了,这散发着香水的文字,让我昏昏欲睡。看着阳光实在可爱,便打开行军床,决定在阳台上午睡。
闭上眼。眼前一片金红。阳光在眼前跳舞,一根根金线忽闪着、跳跃着。人好像回到天地初开的状态,简单、澄明。
在记忆的深处,也曾有过这样的时刻。我的思想坐上了时光飞车,回到14岁那年的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也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去同学吴君家找她玩,她的家我至少去过几十回了,不知怎的,那天我却迷了路。每次去她家从来没注意过门牌号,她家也没有电话,我在他们厂宿舍区几十幢一摸一样的红砖楼下转了一圈又一圈,感觉越来越迷糊,便走出宿舍区,到吴君曾经带我去过的菜地去。
那天下午的阳光是那么的灿烂。那样的阳光照在身上,感觉人好像失聪了,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声响,连风都是静默无声的吹过。我深一脚浅一脚在油菜花地里走了一会,就坐了下来。
油菜花已经长得有半人高了,在阳光下越发显得金黄。我坐在菜地里,被金色的菜花包围着。两只花蝴蝶在菜地里追逐嬉戏,飞飞停停,有一次停到我的面前,我伸手一捉,将它们惊飞到远处去了。
阳光也是有重量的,照得我的头越来越沉,不知不觉,我躺了下来。
天蓝得没有一丝杂色,再出色的画家也调不出那么纯净的蓝色,天边有几朵白云点缀,给这幅画面增添了几分生动。
我看了一会似白驹、似绵羊的云朵,眼皮越来越重,脱下身上天蓝色的外套(少年时代,天蓝色曾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我拥有N件天蓝色的衣裙。那件外套,是用很鲜艳的蓝布缝制成的,现在,再也没有人用那样的颜色的布料来做衣裳)盖在身上,就闭上了眼。
我好像睡在一片金黄里。透过猩红的眼皮,看到一根根金线在飞舞、跳跃,四周万籁俱寂,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那种感觉让我安宁。
我放心地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了。
奇怪的是,醒来后,我回到工厂宿舍区,很快就找到吴君的家。她听说我竟然一个人在菜地里睡了一个下午,大惊失色,跑去告诉家人,引为笑谈。看到她的家人用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我,我羞愧地很快告辞了。
回家后,我没将这件事告诉父母。对谁也不再提起。
那个金灿灿的下午像一个梦境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在十多年后,一个懒洋洋的下午被我想了起来。
(2009-10-28 12:26)
最近网络报刊狂炒张国立的豪宅,一个叫立威廉的偶像男星(?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在拍新戏时意外见识到张国立的亿万豪宅,不禁为之咂舌,据说紫玉山庄里的别墅,有一片仿造美国林肯纪念碑前的人工湖,养有黑白天鹅、鸳鸯,园外有孔雀、鸽子等动物,还有高级旋转木马、健身房、游泳池等。张国立的家正对着人工湖,一推窗便能看到人工湖,十分豪华。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过是演员经纪和房地产商联合起来的炒作,只是张国立被无辜利用,觉得很不爽,据说很生气,大骂无聊。我觉得,这个什么立威廉可能见的世面太少了吧,见到一个人工湖,养着天鹅、孔雀什么的就大惊小怪,透着一股小家子气。这样的“豪宅”我们南宁就有,人工湖也许比紫玉山庄还宽,养的天鹅、孔雀数目也不少。那天我被邀去参观的时候,只把它当成一个风景区,对着天鹅、孔雀拍照不过是摄影爱好者的本能,对住在这里人,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秀秀我的PP,看看美不美?
XX山庄一角
破浪而来
闲庭信步

这个家族真热闹
一对白孔雀准备沐浴
顾影自怜的黑天鹅
(2009-10-27 11:25)昨天是重阳节,想在这天送给母亲一件礼物,便将我的一篇旧文《妈妈,别老这么快》投给了《南国早报》,今天登了出来。
编辑原来要我找一张和母亲的合影配上去的,但是我在电脑上找了半天,竟然没找到一张合适的,很惭愧啊,我这才发现,我和母亲的合影真的不多,大多数是全家福,一大群人在一起摆拍,自然的生活照很少,有限的几张拍得效果也不好。这给我提了个醒,父母一天天老去,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是有限的,应该尽可能地多留一些照片。当时光流逝,这些合影便成了宝贵的财富。
早上给在公园打麻将的母亲打电话,嘱咐她中午休战的时候出来买一份报纸,打开第44版,上面有我送给她的重阳节礼物。 她听了很高兴,这几年,她很为她有一个会写字的女儿感到自豪。
刚才翻开旧相册,找到一张多年前和母亲的合影。这是十多年前在我们家阳台拍的,从阳台茶几上的蛋糕盒子来看,那天应该是母亲的生日。那时母亲还没有退休,还在铁路中心医院当内科医生,我还是一名学生。妈妈当时可能化了点妆,穿着那件爸爸送给她的毛大衣。 从照片上看,妈妈当时还年轻,而我,真酷。
妈妈,别老这么这么快-----写在2009年9.9重阳前
文/雅妤
我是最近才发觉妈妈老了。
记忆里的妈妈是一个穿着考究,非常讲究仪态的女子。小时候,我记得每天早上都看见妈妈在穿衣镜前梳头,给脸上搽上香喷喷的雪花膏,然后挑选合适的衣服,冬天在脖子上系一条淡黄或粉白的丝巾,夏天则在领口上别一个小小的别针。打扮完毕,还要对着镜子里转一圈,确认一切都无可挑剔了,就会露出微笑。然后再回头看我弄清楚没有,有没有穿好衣服,是不是吃完了早饭,催我赶快背上书包出门。
妈妈是个内科医生。她工作的那所铁路职工医院,就在我就读的铁路子弟小学对面,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都一起出门。妈妈走路很快,并不顾及我,我常常在跟不上她的步伐时,就用手去扯她的衣角.她怕我把她的衣服扯皱了,就用手拉着我,脚步却并未减慢。现在算起来,那时妈妈就已经是中年了。但在子女眼里,妈妈永远是那个样子,因为太熟悉了,我很少仔细端详过她,也没注意过她的年龄。我对她的印象永远是那个穿着整齐,步履轻快的中年女子。以前妈妈工作很忙,每周至少要值两个夜班,我从小被寄养在外婆家,上小学了才回到她身边。那时候的大人都忙着自己的工作,对孩子没有像现在的父母那样紧盯着不放。所以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并没有多少和母亲在一起的情形。妈妈退休后,自己开了一间小诊所,每天依旧忙忙碌碌,晚上从诊所回来时都10点半了,这时我多半已经回房,不是看书就是已经睡了,我们依旧没有很多交流。后来,我恋爱了,结婚了,又调到了省城工作,和母亲在一起的时间愈发少了。
我和姐姐都已经在南宁成家立业,多次叫父母搬来和我们同住,他们都说他们现在生活还能自理,老两口自己住更自由。等他们老了,需要我们照顾了,再搬来同住。虽然南宁和柳州并不远,但我们一年里也只回一两次,父母有时想外孙了,也会来看看我们。
国庆期间,爸爸妈妈又来了。那天我说要给妈妈买一件新衣服,带她去商场逛逛。逛了一会,她要去洗手间,我就坐在商场的凳子上等她。过了一会,我看见她走了出来,她的脚步明显滞怠了,还差点在卫生间门口滑了一跤。我吃了一惊,连忙跑过去扶她,这时,我发觉妈妈真的老了。
她的脸上已经布满皱纹,眼睛下面有了深深的眼袋,发脚花白。我知道妈妈一个月染一次头发,但依然掩饰不住新长出来的白发。原来挺直的肩膀好像已经塌了,背也有点驼了。我不得不承认,我妈妈已经老了。
我扶着妈妈,听她说家里的琐事.这些话她刚才已经和我说过了,但她显然已经不记得了,又重头说一遍。我没有像往时那样不耐烦,而是耐心地听她说话。我突然意识到母亲的年龄,明年春节的时候,她就满70岁了,无论照哪个国家的标准,她都已经是个老太太了。
妈妈还在说:“我老了,记忆力越来越差,精力也不如从前了。好在你和姐姐都已成家立业,外孙子、外孙女也慢慢长大了,我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你知道吗,你大伯妈住院了,糖尿病晚期,也许时日不多了。前两年你大伯妈的身体还壮实得很,现在连路都走不了,躺在床上让人伺候。唉,老了就是这样了,说不定哪天病就找上门来,说走就走了……”听了妈妈的话,我第一次意识到和母亲并不能永远在一起的,她有一天会永远离开我。这种念头让我有些恐惧,我突然觉得很难过。我搂着她的肩膀说:“妈妈,你别老这么快,好不好?你要好好锻炼身体,一定要再活几十年。我还没好好孝敬过你呢,现在社会进步那么快,还有大把的好日子在后头等着我们呢。”
一个人,在外面累了倦了,回家还有“妈妈”可以叫,可以把心中的委屈和快乐毫无遮掩的向她倾诉,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我已经长大成人,不需要妈妈帮我做什么了,只是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还好好的活在世上,我就有了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