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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静水深流》,平娃的自传式散文。虽只看数页,然感慨良多,正如封面广告所说,此平娃为写《废都》时平娃。语言自是朴实,所抒情感也不浓烈,淡淡的,土气十足,是真正的无意作文而为之。讲自己小时如何卑贱,长大后进城多少年还是一个乡下人,讲虚荣讲无奈。

其间看到他讲知青文学,语多不屑。其中一句话可以明了:一个饿了一天的人看到食物,和一个整天饿着的人看到食物,他们怎可能一样。这是真话,他真的吃过苦。那些从城市里下来的知青,和他这个土生土长的知青,之间的距离是无法丈量的。那些城里娃下了乡,因了自己的家庭,和自己所处的环境造就的与众不同的气质,从而在村里做些一般人不敢做的事,让一些如“小芳”般的乡村美女子,着迷入窍。“感谢你的爱,让我度过那个年代”,那些美丽的乡村姑娘只是一群知青某一个时期打发寂寞和度过情感荒漠的工具。而一些知青作家却反复渲染他们的悲苦,不知比起那些一直窝在乡村里的男青年,他们是幸还是不幸。好在有个平娃,他冲了出去,所以,当他看到那些人的小说。他的心里是痛的,他也未写过知青小说,虽然他是那一代人。这种痛,是一般人所无法体会的

标签:杂谈

 

一棵没有名字的树

 

 

在我上学的路上,有一棵树。

我从来不知道它的名字,就像那些摇曳着的野花、野草一样,似乎它就是一棵没有名字的树。

于是,给它命名便成了我上学期间的一件心事。那时的我处于青春期,多疑,善思,相信友谊,憧憬爱情。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定数,人有人的名字,狗有狗的名称,哪怕是一条猪,也会有自己的称呼。所以,面对一棵没有名字的树。我觉得有责任替它取个名字。

它长在我上学必经的路上。不高大,特征不明显,似乎也看不出一点灵气。于是,我在自己的日记本里把它叫做上学路上的那棵树。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很不妥,因为在我家到学校的那条大圩上决不止一棵树,这容易给人带来误解,不应是智者所为。

后来,这棵树分别叫过钉子树、假苹果树、圆叶子树、河边的树……几乎每一天,我路过的时候,在掏

(2009-12-21 09:42)

早上翻杂志见数行字,大意为雪,为女人,为旅人,为风,为火。诗意扑面而来,内容未看,先感觉温暖的意思。这是中国古典作品的好处了,在每个人的心里暗暗地埋下那么些种子,一旦得雨得合适的土壤,就盛开。哪怕是几个汉字的简单组合,随意排列,就造出个空空灵灵的境界,惹得像我这样的柔情种子,在心里在脑中,生出无数的情丝。

(2009-12-20 14:53)

近日读平娃《废都》每晚翻数页,本以为已是三十几人,当会从情色的眼光走出。可惜仍是被引着,专注于某些描述。觉得确实与以往的平娃不一样,或者真是因为肝病,让平娃硬生生写出自己所想写的。只不过,还是意淫居多,让人感叹,至于小说好坏,真的很难说。

倒是其中众多情节取自市坊杂语,可博一笑,纵是性事,少了唯美,多了急切,嗅出世纪末的味道。读时,时时想到作者心态。语言古白话味很浓,轻松,生动。

书未看一半,闲事太多,为稻粱谋。

前日听兴化文学现象研讨,真正入耳的只蔡翔教授一言,语言不可太顺,好的语言应该是有缺点的,太流流下水,肯定不是好语言。深以为然,这事早已在心里思量,听之,觉逢知己。想教授真是高人,听高人一言,所生顿悟,是读几年书都未必能达到的。当日座间高人很多,亦有混迹之人。只费振钟和蔡二公,深得我心,是真学者。近日读书城,蔡公又在上面的茶座上讲法国讲俄罗斯,少官方论调,足让晚生佩服。

早上听新闻,说文化部下令,以后偷菜不准叫偷了,改叫拿或

(2009-12-18 16:49)

老套了。

谁会有种狂喜,只是因为遇着了自己喜欢的。那种不加掩饰的热爱,就像童年时对一件物品的向往。

谁遇见谁,并不重要。不是单纯的男男女女。哪怕是像妈妈种出一棵漂亮的青菜,青菜和她,谁会更欣喜呢?或者,如我,在最难遇见鱼的泷沟里遇到了一条不慌不忙的鱼,鱼会怎样,我会怎样?再如,爸爸种的棉花价格从2块涨到4块,而且,那些棉花都白乎乎地惹人喜爱。这些因缘际会,冥冥中藏在何处?怎么一下子,就撞上了我亲爱的爸爸。再或者,我在梦里忽然见到像爷爷的我的爷爷,尽管我从没见过他,却在梦里管他叫爷爷。而他亦如我想象中一样慈祥。是不是,他从我家东边他的永久居所,匆匆赶来,只为提醒——我来自哪里。

种种,谁遇见谁,抑或是我们永远值得深思的课题。

(2009-12-16 14:43)

一般而言,每个人都希望知道自己在忙什么,我也不例外。所以,此刻坐到电脑旁,脑子也开始转起来,这些日子我忙了些什么?得了什么,失了什么?或者没得也没失。

这样的文,开头是乏味的,因为一般而言,是没人会关心另一个人忙了什么,或没有忙什么的。我又用了“一般而言”,我发现这个词很好用,是一种有退路的用法,是一种可以随时推卸责任的说法,是随时准备逃跑的姿态。好在,我这园子,说白了,都是自说自话,如能有一二好友想起夕禄,上网时,顺便看看。这闷小子又在干什么,我就很高兴了。

回到正题,我最近在干什么?

写到这里,我悚然一惊,这样的思维多么熟悉,有点单位年终总结的味道。这又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但没办法,我在这船上,就不能老想着跳到水里,或飞到天上。

好像首先是编了一本杂志,很多朋友已经拿到,一些朋友的正在路上,还有一些朋友的已经准备寄。朋友们可以从那本叫做《文化兴化》的杂志中看到我一段时间的心血。用“心血”这个词不知是不是狠了点。我平时用词就是不够狠

“兴化作家群”引起关注
2009年11月28日 09:39


    守望乡土的灵魂

    毕飞宇、费振钟、王干、顾保孜、朱辉、庞余亮、顾坚……这群来自江苏兴化的作家、评论家为何能在保持个性的前提下,以整体出场的方式前赴后继,这个作家群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地域文化背景?社会转型时期,这群坚持乡土题材的写作群体会对整个文学生态产生怎样的意义?在现代化语境下,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乡土叙事如何成为可能?在11月18日于江苏兴化举行的“兴化文学现象研讨会”上,范小青、赵本夫、丁帆、林建法、费振钟、王彬彬、吴义勤、黄蓓佳、张光芒、张柠、何言宏、彭学明等40余位作家、评论家和兴化当地作者,共同对这些问题进行研讨。活动由江苏省作协和兴化市委、市政府联合

(2009-11-27 16:57)

老伴

似乎很少写爱。只在年少轻狂时,在一页页的稿纸上,狠狠地写,轻轻地写,把那些深深浅浅的墨迹,都当了对一个人诉说的话语。只是那人,永远不会知道,曾经,一个男孩,把自己一生的爱都为她写完了。

如今,爱是不会轻易说出口了,更不会在纸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数个日子中,把自己的右手放到左手上,看自己还有没有痛感,恍然间才觉得,那种甜蜜的疼痛,那种泛看五彩摄人心魂的柔软的痛已不会再来了。

固执地认为爱情是一种写满形式的感情,她娇嫩,易碎,她随着时间,会如轻烟一样散去。哪怕是曾经爱成一座山,时光的手,也会把它们移开,露出满眼的荒凉。

可是,这世间偏有太多的异数,像开在遍地青草当中星星点点的红花。因为颜色和姿态,她们从青草当中站了出来,就像我们镇上的那个老太太。

我因了一段爱情的结束搬到小镇住到了老太太的隔壁。

然而,正是老太太让我开始怀疑我的爱情观是那么不合时宜。

 

标签:杂谈 分类:歪诗

我觉得

应该

把小房间的窗户打开

让冷风进来

 

躺在地上的哑铃

已遍身灰尘

墙角

不知什么时候

结起了一层蛛网

 

当冷风进来的时候

我的手指开始在键盘上跳跃

陌生的手指

奇怪的思维

 

不知什么时候

我开始变得陌生

但是没有办法

还有工作

要我去做……

 

 

(2009-11-26 14:11)

你说,我应该说什么

把我的心或者

我的声音

带着浓浓方言味的

话语

说给你听

 

但是

你是谁

在这时空之中

你是否

曾经让我停留

八秒

 

有人笑了

我又用时间

来说事

就像那个十五秒

引起的误会一样

 

过去我曾爱

每一个女人

可现在

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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