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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第四天。早晴后的阴郁,我在看然的博客,这个隔壁班,我只偶尔瞟过一眼的的小女孩,如今已快研究生毕业。我们一句话也未曾讲过,可当我打开她的博客后,马上就确认了是她。我已经不能像她那样写那些轻松散漫带着学生气质不论忧伤快乐亦或神经质的文字。就像我站在重庆那所部队医院门前再也无法理直气壮迈进去一样。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再一次去重庆时的心境,可是当我真的再走近它时,心中却是波澜不惊,没有感慨也没有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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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下了好几场雪。每次走在萧瑟的冷风中,我都被冷得整个身体不停的发抖。可我还老是想看看自己有不有坚强的意志,于是我穿了棉衣,却迟迟穿着单裤。还总对自己说,挺过了今天,明天就穿秋裤!
艳说我有神经病,简直是在折磨自己。我想想好像也是,这样无为的考验实际根本毫无意义可言。于是今天中午我毅然加上了秋裤。坐在电脑前,看着杯子里冒出来热气,耳机里的音乐,还有窗外飘着的小雪,我的心突然很宁静。一年又一年,不知不觉我到单位工作已经几年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我真年轻。而如今,也成了大人眼中的“大龄”青年。
我妈老望着我不敢相信似的自言自语:“呀,你马上就二十五了,怎么就突然长这么大了?”这是一什么老太太,自己女儿多少岁了自己不清楚,还用得着惊叹。
坦白说,我一直都觉得自己还是二十来岁。根本没有二十五岁的概念。因为不管二十岁,还是二十五岁,我在我妈面前还是我,任性,懒散,耍赖。以前这样的时候我总觉得我再大一点就不会了,可现如今我并没有改变,所以导致我至今不愿承认我已经“大龄”的事实。其实我知道,二十五岁对于一个女性来说,说女孩,小了一点。说女人,老了一点。如果我马上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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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来了。我的心更倦了。昨晚,我一个人在卧室里对着电脑和姐姐聊天,我一边打字,一边流泪。客厅外,家人都在谈笑风生。我偶尔跑出去喝水,表情跟他们融合在一起。一进卧室悲伤又从心生出。我似乎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扮着不同的角色转换在内心与外表之间。
昨晚很晚才上床,因为我需要极度疲倦之后的倒床就睡。逃避思考,逃避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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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老掉牙的问题。
爱是一个很抽象的东西,爱也是一个很实际的东西。爱有时候是一种假像,有时候是一种细小。
老曾和叶生前前后后纠结了十年。这十年间,他们各自有过短暂的婚史,然后又彼此死打烂缠地打碎对方的婚姻。相互团在一起。可是,至今他们还是没有去拿那一纸合同。叶生生气地时候还会对人说,是老曾缠着他,本来他已经结婚了之类。老曾听了蛮不在乎地说,我离婚,是因为他,注定了,他离婚也得因为我呗。
其实我知道老曾在努力安慰自己,她是在极力让自己不去怄气,不去计较,不去后悔,因为她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她想像聋子一样听不见事非,像傻子看不清好坏,硬着头皮低着头什么也不管地往前走。
在租住的房子里,蓬林拿着菜刀砍伤了冉浩的脚。四岁的儿子在一旁独自玩着玩具像什么也没发生。我们赶到的时候,两人还争得不可开交。蓬林哭诉着冉浩是如何打她,如何花她娘家的存款。冉浩责骂她太过狠心,连刀都下得了手。第二天,他们又和好如初。
小L的女友用椅子敲碎了他家的玻璃,惊动了院子里所有的人。他们狠狠地打了一架,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完了,如今他们仍然在一起。
任何在外人看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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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十一月的第二天,寒冷的早晨,明媚的阳光。蓝色的KAPPA,已经磨烂掉裤脚的牛仔裤,还有疲倦的我。
情绪是庸懒里带着一些无奈的,在二十五岁就要来临的这个初冬,我从未预想过我的生活会变成现在这个模样。我的家就在城里,我却要跑很远的路去郊外,第二天再花去恩施一样的路费坐车来上班,就为了看它一眼。
它是谁?它是我捡来的一只小狗。狗是我致命的牵挂,没有狗不要紧,有了狗,我就无法不爱它。我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证明,我其实是一个感情用事到极致的软弱女人。
软弱?是的,软弱。我不愿意承认的这个词,就叫软弱。
昨天妹妹结婚了。这个小我两岁的在所有人都觉得有点傻乎乎的天真小女孩,就那么光彩照人的站在了众人面前,她再也不是那个小时候和我争抢玩具的妹妹了。那时候的妹妹,身体不好,常常打针,导致后来的她无论说话做事总是慢人一拍,所有人都觉得她的脑子有了问题。可是尽管是这样,我的妹妹也有着憨人的福份。从小到大,妹妹的生活一直无忧无虑。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叔叔,为她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奠定了日后所有生活的一帆风顺。我在喜宴上轻轻的拥抱了她,捏了她画了漂亮新娘妆的脸蛋,在她耳边说,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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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因为那次去加油站加油,我不会遇见奔奔。当我摇下车窗时,便看见了她那双圆圆的眼睛,和发抖的身体。我对小刘说,你看狗。加油站的一个老头子说,要不要,要的话就领回去。这是加油站另一个同事丢在这儿的狗。
我很喜欢狗,从小就喜欢。养过几只,最后都养不见了。最疼爱的一只,养了四年,在我四年前的生日那天,它也离开了我。至今我也不知道它去了哪儿,是被打狗队打了,还是去了别的地方。只记得那时候,我常常流泪,就为了这只不知去向长得并不算好看的狗。后来我就发誓,再也不养狗了,无论多喜欢,多喜欢,也不再养。因为养着养着,要是不见了,或者死去,我再也承受不起那种伤心。可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喜欢狗。去年在重庆,我忍不住去了宠物市场,我说,不买,看看也好。多么喜欢松狮,喜欢比格,喜欢贵宾,可是我最终还是忍住了,说好只是看看,不要买!拍了很多照片,全是狗。然后坚决离开,不再回头留念。
那天,我非常犹豫,因为奔奔的眼睛一直在看我。她的小身体在发抖,那个季节利川刚刚入寒。最后,我终于没忍住从车上跳了下去,走近了她。用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大概我真的是一个与狗有缘的人,任何的狗看见我,都只有依附,从不起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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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的时候天下起了小雨,我和小刘并排着走出去,像很多个早晨一样。
今天小刘的心情不太好,因为把自己的票据给弄丢了。我懒得去看小刘的脸,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因为这影响了我的心情。
我的心情并不愉悦,但也不算低沉,我是容易受影响的人,所以我选择了不去安慰也不去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