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因改编陈凯歌的电影《无极》而一夜成名。网民从其滑稽的对白设计中得到娱乐。陈凯歌怒了,表示要对作者胡戈一告到底。而对此事件,网民的意见出奇一致,表示支持胡戈,有人甚至说要为胡戈捐款(2月16日视点版报道过此事)。我虽然在感情上对胡戈表示同情,但我认为,关键的一点是,评价是非不可以简单用大众的快乐与否来进行评判,而应当用法律和理性。
网民支持胡戈的第一个理由是,“馒头”带给大众的快乐比《无极》要多得多。可问题是,《无极》是陈凯歌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即使《无极》拍摄得再差,这种权利也是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的。如果“馒头”涉嫌侵权的话,大众可以因为“馒头”给自己带来快乐而无视个人权利吗?难道大众的权利可以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吗?
网民支持胡戈的第二个理由是,“馒头”给《无极》进行了免费宣传,增加了《无极》的利润。照此说法,陈凯歌的确应该领情才是,但问题是,他真真切切感受到的却是“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因此,关键要看胡戈有无违法行为,即使是他真的免费宣传了《无极》,陈凯歌也有权拒绝这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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