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展文化“软实力”,明确了文化与国力的关系。但是,究竟应该怎么理解“文化”的内涵与概念,仍然是一个理论课题。
美国有代表性的人类学家克鲁伯(Kroeber)和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在翁特瑞纳(Wayne
Untereiner)的协助下,1952年合著了一本书 《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检讨》(Culture,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在这本书里,罗列着从1871年到1951年的80年间关于文化的定义至少有164种。这些定义可按类别分为六组:记述的定义,历史的定义,规范性的定义,心理的定义,结构的定义,发生的定义。限于篇幅,我们在此不一一列举。
在那些定义中,任何一个定义只说到文化的一个或若干个层面或要点,没有任何一个足以一举无遗地将文化的实有内容囊括而尽。但根据这众多的定义,我们可以推论出有关文化的主要含义:
第一,文化有正、负面之分,“好的”和“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