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洒进书房,广播里正传出肖邦的叙事曲。
刚刚放下王小波的书。
马上又要开始做令人头疼的英文合同。
那些好久不见的朋友,希望你们分享到我现在的幸福。
我爬上楼梯,推开木门,眼前就是山和菜园。我拿着小锄头和竹篓,妹妹跟在后面,一脸兴高采烈。这么多植物,这么多土,够我们挖一整天了。路过的老乡看见我们就喊:“这不是谢家屋里的姑娘么?”
外婆一家在寨子里是出名的。不仅仅因为外婆年轻时就漂亮能干,而且家里还有整个寨子少有的一台电视机。一到晚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到院子来了。我和妹妹还特爱表演节目,大人一逗,就又唱又跳。
我还记得跟随父母,翻过大山,远远见到篱笆围墙,就知道终于走到外婆家了。入口处是各家各户的猪圈,猪们嗷嗷叫得欢。进得院子,就是各家的住处。这是家乡典型的山寨布局:正中是天井,往外,每一个四方形为“一进”,每一进住着很多户人家,通常住在寨子最里面的人家是最有地位的——就是外婆家的位置。所以,每次到达外婆家之前,我们都要穿过好几个人家的堂屋,看到他们在剁猪草,做饭,捆柴……看见我们一家,大家都亲热地招呼:“回来啦,哎呀,这是大姑娘吧,这是老
虽然我是个典型的唯心主义者,但这次我不得不承认:气候和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读书兴趣。
夏天太热了。我成天缩在有空调的客厅里,都没怎么好好开发顶层的阁楼。上海的秋天来得晚,但总算也来了。和小科一起到阁楼,把地毯铺上,茶几擦净,挂三两幅画,插上一枝花,简直了…….从此我不用再去咖啡厅之类的地方烧钱了。
最近一有时间就往阁楼上跑。借着壁灯投下的温暖光线,坐在大地毯上,听音乐,看闲书。这样的舒适,终于让额头上纠缠我一年的痘痘不治而愈。
白天和夜晚读不同的书。白天读《法谚》,是一位台湾法学家翻译的拉丁文法律谚语。晚上读张岱的《西湖梦寻》和《陶庵梦忆》。这些书似乎也很应白天和黑夜的景。白天我要调动脑细胞有条不紊地分析案子,晚上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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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着一堆书进了校门,立马被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去路:“喂,你的证件。”我不慌不忙地打开书包,装模作样地搜索了一遍,然后一脸无辜地说:“哎呀,我忘带了。”“你是这个学校的吗?”“是啊,我是研二的。”
于是我就这样混进了这个曾经生活了7年的学校。说来可悲,由于学校的政治敏感性,新疆事件发生后,出入都要出示证件。多亏我还残存的学生气,才让我能有机会进学校走走。
学校又盖了几幢高楼,越发显得拥挤。但当年浩然居彻夜聊天的那个长椅还在。路经大礼堂门口,想起当年的深夜,我们被巡逻保安的手电照得睁不开眼,第二天凌晨将前一晚喝空的啤酒瓶排成一行。路过花园中心,想起自己曾经满脸眼泪地坐在这里。还有过去的一个朋友转身离开的那个路口,我曾怔怔站在那里,望着他的背影,像一部悲情电影的结局。
刚到北京的晚上,斐子和浩浩去接我。到住处已是午夜。浩浩顶着饥肠咕噜
牛仔裤,运动鞋,双肩包,塞着耳机:“This is Hit FM from Beijing International Station”。我一时恍惚,9年前的我又回来了?
9年前的我是什么样子?北京的夏天,最高气温可达40度。我自岿然不动,依然全副武装:厚厚的牛仔裤,以及一双从冬天穿过来的运动鞋。谁见了我都是一句:“你不热啊”,我很拽地说:“一点不热。”于是这个传奇被演绎成了如下版本:
某一次大夏天,君君穿了一条牛仔裤,搭配凉鞋,说了一句,好热呀。小泠子批评她说:你应该穿运动鞋,就不热了……
那时,耳机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吃饭、看书、自习、睡觉、上课都长在我耳朵里。当时刚刚接触摇滚,但网络还没那么发达,身边的音乐资源太少,只能靠Hit FM这样的广播来弥补。自然也发生过因为带着耳机,在一片静寂中,大声冲同学说话的糗事。
自今年年初,我的精神就涣散了。在房子装修的借口之下,近几个月竟然没有完整读完一本好书。待新房入住,一切收拾停当,终于没了不读书的借口,但也总难集中注意力,于是干脆从短篇的文章读起。上周读到一些不错的文字,共享一下:
——《读书》2009年7月刊。
很惊讶,《读书》又变得好看了。记不清买上一本《读书》是啥时候的事了。自从被那一本装腔作势的学究文弄得大倒胃口之后,为了不影响食欲,我就戒了这本杂志。买这本7月刊,完全是被逼无奈:忘了带书,40分钟地铁时间,无事可做,而附近的书报亭除了这本期刊,没的可读。
一看封面,题目都挺吸引人。先直奔一篇题为《听狗叫而知所有权》的文章。文章评的是秘鲁经济学家索托《资本的秘密》一书。文字通俗易懂,连我这个对资本不感冒的人也读得兴致盎然。再加上,目前我也算混进了法律界,看他论述所有权与经济的密切关系,颇有启发。可最关键的还是有趣,这从题目就看出来了
将书和CD分门别类地安置在宽敞的书架上,我坐在对面傻乐,欣慰,无比欣慰。这些跟随我从北飘到南,不是躺在窗台上日晒雨淋,就是被封存在大纸箱中的宝贝,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地呆在新家里,过上安定舒适的生活。这也算是对得起它们这些年委屈的漂泊。
新家的大部分物件都是新添置的。这是我自17岁离开故乡之后,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家,自然也少不了费神。精力都花在了房子的装修上,于是博客也停了这么久,惹得不少朋友询问。现在,终于又拥有了无所事事的周末,于是上来大喊一声:我,XXX,又回来了......
这样周末的晚上,迎着晚风,躺在蓝色小碎花的沙发上,将好久不听的老CD放进唱机。熟悉的音乐,就像电影,回放我的记忆片段:Bryan Adams 的不插电,那天北京难得的大雨,我在北苑发呆,这张CD陪了我一整天。Paul Simon的现场,深夜一个人从北京前往乌鲁木齐的火车上,听到the boxer中那段极美的女声,禁不住屏住呼吸。
一切都历历在目,哪怕是最细小的一点感受,都刻在我心里。
来到上海这一年的生活,
我站在十字路口,听见体育馆方向传来熟悉的吉他独奏,接着有人在唱许巍的《故乡》。循声望去,体育馆入口处聚集了一群人,大概是某位街头歌手在演出。
是听歌,还是去慰劳饥饿了一天的胃?我一时竟不知所措。
最终还是强烈抗议的胃占据优势,我快步冲到麦当劳,打包一份晚餐,立马直奔“演出现场”。演出的是一个带眼镜、棒球帽的小子,木吉他,音箱、麦克、盛钞票的琴盒一应俱全。吉他弹得比我好,可惜似乎唱得不够用心。但不能不承认,他真的很会做生意。
还有40分钟,许巍的演唱会就要在不远处的上海大舞台开始。聚集在这里的,都是他的铁杆粉丝,充满着期待和兴奋。在这样的环境里唱许巍的歌,无疑是按住了这群人的死穴。只见从几元到百元的大钞纷纷应声而落。更有技痒的人,主动提出要献唱一首。这位客场作战的酷哥,唱得比主人还好,赢来一阵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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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半夜,终于再一次失眠。我长舒一口气,这才是我现在应该有的状态。
前一段太累了,明明出现失眠征兆,头挨着枕头,还是呼呼睡过去。这样一点点累积的不安,让我每个周六,我都比上一周更难过。我正需要彻底失眠一次,把旧账全部还清,将脑子清理干净。
过两天打算去听许巍的演唱会,于是找出封存好久的许巍的歌,一首首听过来。这些歌陪我度过的日日夜夜,历历在目。
一个人深夜在大街小巷游荡的日子和无数个神情恍惚的清晨!
北京,北京!
心在长草。有时候,话到一半憋回肚里,就像一颗种子落了地。可惜这种子开不出花,结不出果,只长出遍地杂草,纠缠我的神经。我需要有人到我心里去,帮我将这些草一根不剩地连根拔起。因为,我拿现在的自己束手无措。
这究竟是黎明前的黑暗,还是永恒黑暗的开始?请回答。
失眠竟让我觉得安全。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听曾经重复播放无数次的歌,像是又回到从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