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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2008-03-2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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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虫版qq

杂谈

 
   以前杭州、南京的报纸在新闻报道里引述我的见解时,曾经都有过或多或少的误解。我也懒得去搭理,毕竟记者不了解知识产权,也没有足够的空间来表述学者的意见。
    昨天就珊蝴虫QQ软件作者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一案,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后,发现记者登出来的文字,完全误解了我的观点,特别是“袁真富也指出,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并未涵括互联网传播”。
    天!这个说法,似乎是完全不懂知识产权的人在胡说八道,我的本意是: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法条文在字面上并未涵盖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把信息网络传播视为复制发行,因此,立法上需要修改和跟进。
    其他的误解,我都不想解释了。总教训如下:
    1、接受记者采访,最好给他书面意见,以免他记录通话时,随意理解。
    2、接受采访,不要多谈,把核心的观点反复强调,以免他理解不清楚。
    3、我以前对新闻报道里的专家说法,也颇为气愤,以为是他们胡说,现在看来多半是记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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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公社

分类: 知识产权战略课程(研)
 

以下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课程论文建议使用的注释规范:

 

(一)一般体例

1.引征应能体现所援用文献、资料等的信息特点,(1)能与其他文献、资料等相区别;(2)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等的相关来源,方便读者查找。

2.注释采用页下脚注,置于页面底端。采用①②③之类的符号,每页重新连续编号,并且采用自动编号。在正文需加注释处右上角以加圈的阿拉伯数字标记。

3.引文是概括他人大意的,不加引号。如果引文是原文引征的,按下列规则处理:如果正文中出现100字以上的原文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右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100字以下原文引文,加注引号,不予缩排。

4.原文引征的可不使用引导词或加引导词,但概括他人大意的引征,一般应加注“参见”;支持性或背景性的引用根据,可使用“参见”、“例如”、“又见”等;对立性引征的引导词为“相反”、“不同的见解,参见”、“但见”等。

5.对于同一页或者同一章节重复引用的文献,一律完整的给出注释信息,而不采用“同上注”等方式,此种格式交由出版社印刷清样时处理。

6.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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