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集运,你要是做不了这行,就滚出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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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在与顺丰官服95538联系的同时,已经让客户也联系顺丰集运.因为顺丰集运是他自己在淘宝上选择的,他通过淘宝旺旺与顺丰集运联系并说明了情况.客户联系的结果是,顺丰集运答应接收该包裹,并请买方告诉卖方也就是我们,让我们通知第一承运人百世汇通,再派送一次,并且请工号为9528的工作人员签收.
事已至此,我向顺丰速运做如下发问,请顺丰官服给予回答:
1,在这次为客户售后服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惊人的问题,那就是顺丰集运收货地址的联系电话和手机都是空号,根本无法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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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顺丰官服95538明知这是两段运输的物流行为,因为顺丰拒绝接收,还没进入第二阶段运输,根本没有顺丰单号,为何还要求卖方我们出具顺丰单号?而为什么买家联系顺丰集运后,顺丰集运却要求百世汇通再次派送?这种要求是否表明顺丰集运承认自己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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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顺丰集运作为入驻淘宝网的集运服务商,我看其店铺信誉五皇冠,是否在集运合同涉及的包裹出现问题的时第一时间积极与收件人联络?假设集运物品是涉及人命关天的紧急物资,或者是保质期非常短的物品,这种简单粗暴拒绝签收而又不通知收件人的做法是否违法?如果没能力做到及时通知,是否应该退出淘宝集运服务?
4,顺丰集运简单粗暴拒绝签收又不联系收件人的行为,可能导致集运的包裹被退回.退回路上发生丢失或者毁损,则此损失谁来承担? 所发生的来回运费谁来承担?顺丰官服的工作人员为何把拒签的责任推到海关?顺丰官服为何无法处理顺丰集运的事项?顺丰集运是不是顺丰运营的事业?
5,顺丰集运服务是买家与顺丰之间的合同,卖方根本不是其合同当事人.但是顺丰集运简单粗暴处理包裹的行为,却侵害了作为第三人的卖家的利益:包裹可能损毁灭失,往返运费支出等等.而卖方却因为与顺丰无合同关系无法及时维护权利.作为现代贸易的重要运输方法,集运业有顺丰这种简单粗暴处理包裹的企业,是否是该行业的害群之马?,
6,顺丰集运作为淘宝网集运服务商,其应能够识别涉及集运的包裹所声称的内容物品.集运的物品是否违规,其应该与买方在合同中进行确定.既然已经与买方确定了集运服务合同,其就应该承认集运包裹货物不违规.否则如果没有此种鉴别能力,建议退出淘宝集运商.既然不能,还做什么集运.当顺丰集运已经与买方达成集运合同后,货物已经到达顺丰集运,却不签收,而且简单粗暴,不联系买方,也不联系卖方,就擅自做出违禁品之判断.其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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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就是真的含锂电池,你却不能集运,那么全体网友告诉我,既然如此要集运有个卵用?
8,集运出现为题需要沟通时,你们顺丰淘宝上的旺旺要4小时后才能回复,你们的官服电话推卸责任,请问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怎么能快速联系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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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更为可笑的是,顺丰集运的旺旺客服在3.1号还在推卸责任,他们竟然把拒收的通知义务推到百世汇通头上,可怜的百世汇通,你的同行这么霸道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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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想说明一点.就是买方责任.集运服务商是由买方选择,集运费用由买方支付给集运商,如果因为集运商的原因造成货物无法送达,或者延误 毁损,这些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因为卖方无过错,卖方已经按照买方指定的收货地址发货.指定的收货人拒绝收货,乃是不可归于卖方的原因,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买方承担.淘宝网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成交于淘宝网的买卖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法条摘抄如下: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
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